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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殖民时期澳门管治成果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利用清朝无暇顾及的契机,单方面宣布对澳门进行殖民管治,葡萄牙法律直接延伸适用于澳门,并将澳门华人纳入其行政和司法体系中,从而开启了长达1个多世纪的葡萄牙殖民管治澳门时期。[10]澳葡总督作为葡萄牙派往澳门的主权代表,在殖民管治澳门期间结合澳门当地工业的发展实况,贯彻执行葡萄牙对海外省的统一工业政策和法律制度。

葡萄牙殖民时期澳门管治成果

因受葡萄牙管治等历史因素影响,澳门的工业发展历程和工业法律制度呈现出与内地不同的鲜明特征。自明朝澳门开埠至鸦片战争期间,明清政府均对澳门拥有完整主权;葡萄牙人租借澳门经商,在遵守明清法律等主权的前提下,可以享有内部自治权。澳门作为明清香山县的一个小渔村逐渐发展为颇负盛名的国际商埠,葡萄牙人和传教士带来的手工业技术及产品深受清朝宫廷的青睐。

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利用清朝无暇顾及的契机,单方面宣布对澳门进行殖民管治,葡萄牙法律直接延伸适用于澳门,并将澳门华人纳入其行政和司法体系中,从而开启了长达1个多世纪的葡萄牙殖民管治澳门时期。期间,葡萄牙的工业革命进程及工业法律制度深刻影响着澳门,以下将分两个阶段进行阐述。

(一)殖民管治第一阶段

殖民管治第一阶段,从鸦片战争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葡萄牙 《商法典》,工商业商标、工业产权等单行法延伸适用于澳门。19世纪中叶,英法等西方工业强国借助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威力,用坚船利炮叩开清朝国门,割占香港岛;紧接着乘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科技优势,不断冲击晚清政治经济体制。然而,葡萄牙已经历了大航海时代殖民帝国的鼎盛时期,迟迟才开始迈入工业革命进程。随着葡萄牙工业革命的开展,肇端于19世纪初欧洲法典化运动的1833年 《商法典》的缺陷日益明显;葡萄牙通过颁行1883年10月23日皇室制诰核准的工商业商标[1]等一系列单行法,对已不合时宜的1833年 《商法典》进行补救。随后,葡萄牙为适应工业革命全盛时期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理念,透过1888年6月28日法律核准 《商法典》,取代了此前的 《商法典》。葡萄牙1888年 《商法典》随着1894年2月20日推行 《海外省司法管理章程》,被延伸适用于包括澳门在内的海外省,自始在澳门生效了一百多年,直至澳门回归前夕才被1999年8月3日第40/99/M号法令核准的 《商法典》取代。尽管1888年葡萄牙 《商法典》标榜是在工业革命全盛时期制定,但与欧洲其他国家通过商法典着手规范工业组织、企业组织不同,葡萄牙仍然过分依赖商业组织,忽视对工业企业方面的规范,仅对小手工业作了若干回应性调整。葡萄牙商法典调整对象恰恰反映了,在欧洲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如火如荼之时,葡萄牙倚重商业、忽视工业的政策,使得政府没有意识到工业立国的重要性,加上资本、技术与劳动力等方面的缺失,社会各界对发展工业的兴趣不大。国内有限的工业,在工业许可证等制度之下,即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投资 (例如增加机械设备)均须获得国家特许,被官商勾结之私人所垄断,这极大违背了商法所崇尚的自由主义精神。[2]正是由于上述不足,1888年葡萄牙 《商法典》在长达一百多年的生效期间里,被大量的单行法修订及补充,例如工业产权、商事合伙、汇票本票支票银行组织、保险债券的发行等。其中,葡萄牙第一份规范工业产权的一般性法规是1894年12月15日的皇室制诰 (Decreto de 15de Dezembro de 1894),该皇室制诰经1896年5月21日的法律 (Lei de Maio de 1896)略做修改后予以确认。[3]其后葡萄牙关于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修订完善,一直影响着澳门特区现行的由1999年12月13日第97/99/M号法令核准的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受葡萄牙国内不重视工业发展政策及相关工业法律制度不发达的双重影响,葡萄牙在对澳门殖民管治过程中也极少注重发展工业,忽视工业方面的立法。19世纪末,澳门机器工业的发展更多地受到晚清改革民族工业创立热潮的影响,若干著名的民族工业家向澳门葡萄牙政府申请设立机器工厂,例如缫丝厂等一批民族机器工业曾繁荣一时。此外,主要由葡萄牙人投资和管理的青州水泥厂和澳门电灯有限公司在澳葡政府的扶持下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该时期,炮竹、造船、神香等劳动密集型的手工业占据了重要地位。[4]葡萄牙在殖民管治澳门的过程中,对发展澳门工业进行了有限的政策和立法扶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订立1861年4月10日皇室制诰邀请澳门等海外省的工业产品送交1862年伦敦万国博览会参展。[5]二是通过1892年8月20日皇室制诰核准建立澳门等海外省的工业部门组织计划。[6]后被1911年11月11日的国令废除失效。三是将葡萄牙工业产权法延伸适用于澳门等海外省。制订1903年12月17日皇室制诰,首次核准将工业产权的保障延伸适用于包括澳门在内的海外省。[7]随后,又制颁1904年4月21日的皇室制诰,核准关于在澳门等海外省保护发明专利及工业、商业商标的规章。[8]四是制订1904年11月11日部令,解决关于澳门等海外省通过其海关进口用于农业和工业的机器的疑难问题。[9]五是制定工业税章程,对违反工业税章程者处以罚款。[10]澳葡总督作为葡萄牙派往澳门的主权代表,在殖民管治澳门期间结合澳门当地工业的发展实况,贯彻执行葡萄牙对海外省的统一工业政策和法律制度。澳葡政府当局曾在20世纪初大力推动发展澳门工业的政策。此阶段,从工业法律制度层面而言,葡萄牙在海外省推行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对澳门的影响最为深远。

(二)殖民管治第二阶段

殖民管治第二阶段,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1974年。二战后,百废待兴,西方国家纷纷全力以赴实施战后复兴计划,拉开并推动了第三次工业革命 (又称数位化革命)。电脑电子资料的普及和推广,使传统工业发生从机械和类比电路到数字电路的变革,从而减少了生产成本,更加机械化和自动化,催生了电脑工业类高科技产业。如果说,葡萄牙此前均没有很好地把握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机遇,此次能利用未遭受二战战争创伤的机遇,将二战期间所创造和积累起来的黄金和外汇储备在国内外大举投资,努力发展国内外工业。1947年到1959年,葡萄牙建立了黑色冶金工业、化学工业,发展了造纸、金属加工、电力设备、橡胶、造船和汽车工业。虽然其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工业发展一度受海外殖民地战争的拖累,但战争从另一方面扩展了机械制造业。[11]

随着战后工业的发展,葡萄牙关于工业方面的法律制度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例如修订了工业产权法典,透过1940年8月24日第30679号国令核准1940年葡萄牙 《工业产权法典》(Código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该法典后经1944年12月11日第34193号法令[12]、1972年3月20日第96/72号法令[13]、1974年2月2日第96号法令 [14]、1980年5月30日第176/80号法令 [15]、1983年6月21日第285/83号法令 [16]、1983年11月21日第408/83号法令 [17]、1984年1月18日第27/84号法令 [18]、1987年1月27日第40/87号法令[19]、1989年9月27日第332/89号法令[20]修订。该法典适用至1995年6月1日,被葡萄牙的新 《工业产权法典》(1995年1月24日工业暨能源部第16/95号法令核准)所取代。[21](www.xing528.com)

澳门作为二战期间的中立地区,也较少遭受二战的创伤。二战后,得益于中国内地和海外市场的有利因素,澳门炮竹、神香等传统手工业一度繁荣发展。同时,纺织和制衣、玩具等劳动密集型的机器工业也开始崭露头角。受制于澳门的政治地位和法学人才的缺乏,此时期,葡萄牙的工业政策和法规通常透过刊登于 《澳门政府公报》上,而延伸适用于澳门。延伸适用于澳门的葡萄牙工业法规,按照法的位阶,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令 (Decreto/DEC)。①1957年第41356号国令,核准海外省发展石油工业章程。[22]生效14年,后被刊登于1971年2月6日第6号 《澳门政府公报》第687/70号国令所废除。[23]②1959年第42688号国令,规定部长级省立法机构对于有关在海外设立公司、工厂增设或更换工业设备之免税权。[24]后被1968年第48581号法令所废除,该法令经刊登于1968年9月28日第39期 《澳门政府公报》延伸适用于澳门。[25]③葡萄牙海外部繁荣司颁发1954年12月18日第15131号训令,按照1952年6月16日第38783号国令对个体、家庭工业的定义规定,具体指定若干种类的工业无须依照第26509号国令 (Decreto n.o 26508,de 11de Abril de 1936)规定办法在海外省办理。[26]④关于劳动关系法。1964年第15361号国令,批准关于国联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的在工业组织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星期48小时之公约。该国令最先刊登于1928年4月14日 《葡萄牙政府公报》第85期第1组内。[27]该公约具体内容没有刊登于 《澳门政府公报》内。[28]2002年2月15日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7期第2组第10/2002号行政长官公告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知书,通知有关国际劳工组织第一号 《限定工业企业中一天工作八小时和一周工作四十八小时公约》将继续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29]

2.法令 (Decreto—Lei/DL)。①葡萄牙海外部繁荣司1955年12月10日第40374号法令,规定在澳门施行之繁荣工业条例数则。[30]②关于工业学校教育。1960年第43093号法令,正式承认澳门教会主办鲍斯高学校工业及职业班毕业之资格。[31]随后发布同年第6653号训令,确定关于第43093号法令第4条规定之津贴费 (关于鲍斯高学校工业班经考试后发生正式效力)。该训令被1963年第7204号训令所废除。[32]1962年第37028号法令,规定将初等中等工艺教育司改名为工艺职业教育司,又颁布关于工业商业学校开设办法。[33]③1960年第43128号法令,饬今凡拟开设军械及爆炸品制造厂,或将别种工业全部或局部改为上项出品者,其准照应经国防部副部长室之同意报告,方能批准。[34]④1962年第43962号法令,规定在葡京及附属岛输入时对于免税或减税之新办法,又规定政府机关及行政团体、经济团体运输超过一吨重量之货品必须采用之运输方法,又组织有关工业性质之运输调整委员会。[35]⑤1963年第44722号法令,核准部长会议决议对国家经济有重要性的工业,如政府或政府机关资金超过50%者,由政府委派代表事宜。[36]⑥颁布第46666号法令。[37]葡萄牙海外部暨经济部第122/70号法令,修正第46666号法令第5条第3款、第26条和附件表一。[38]⑦第122/70号法令(刊登于1965年12月18日 《澳门政府公报》第51期)颁布葡萄牙地区工业管制制度。

3.部令/训令 (Portaria/PT/PTM)。①葡萄牙通过1959年2月20日第17043号部令修正1940年葡萄牙 《工业产权法典》,著令其在各海外省政府公布实施;该法典经刊登于1959年3月24日 《澳门政府宪报》第12期副刊上而延伸适用于澳门。[39]1985年葡萄牙加入欧洲共同体后,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及澳门当地实际情况需要,葡萄牙透过工业及商业部 (Ministério da Indústria e Comércio)1987年1月27日第40/87号法令对前述工业产权法典做出了若干修改;该法令经刊登于同年4月20日第16期 《澳门政府公报》上而使得新修改延伸适用于澳门。[40]②1960年第13074号部令,关于开设工厂对劳工之卫生及安全条件,凡经工业司批示之案卷,着以国际劳工局1949年颁布之章程作为研究之典型根据。[41]③1964年第7527号训令,授权予经济统计厅长发给 《经营小工业执照章程》第2条所指之工业牌照。后被1966年第8195号训令所废止。[42]④关于劳动关系法、劳工法例。1965年第7919号训令,采取有关措施以便保障工人阶级尤其是手工业工人之薪金。[43]

4.立法性法规 (DIL)。①1957年第1381号立法性法规,将第1280号立法条例第1条所规定关于本省工业所用原料及繁荣本省需要物料之消费税予以撤销。后由刊登于1964年3月21日第12期 《澳门政府公报》第1621号立法性法规所废除。[44]②1958年第1418号立法性法规,批准开投工业之条例。后被公布于1961年7月15日第28期《澳门政府公报》第1597号立法性法规所废除。[45]③1963年第1592号立法性法规,修正1961年第1497号立法性法规第18条及第19条暨附款 (关于工业设备条件)。后被1968年第1767号立法性法规所废止。[46]

5.批示 (Despacho/DS)。1966年第3/66号批示,调整葡萄牙中央工业刊物发行颁发。[47]

6.立法条例 (Diploma Legislativo)。着将1964年第1621号立法条例内文,关于本省工业用原料、工商业暨其他经济物资及其他物品之入口与转口证办法,由1964年第7634号训令规定归纳为一法例。随后,1964年第7634号训令第2条及其独一段被1965年第7818号训令修改,被1971年第1865号立法条例所废止。[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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