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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风险控制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议山东省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全面推广之后,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参保对象的覆盖范围。随着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以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缴纳,以家庭为单位。对于贫困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由政府出资资助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山东省作为较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省份,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国家献言献策,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法案的制定。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风险控制

(一)政策风险控制策略

1.逐步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2015年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48.0%,也就是将近一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口同样面临失能的风险,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应该为覆盖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所有人员,而不是只覆盖城镇职工。建议山东省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全面推广之后,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参保对象的覆盖范围。

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保障程度只能是基本保障水平,因此,还需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具体见图19。

图19 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图

通过建立三个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可以实现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避免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而家庭不承担责任现象的出现。通过制度性安排,有效化解人口老龄化的家庭和社会风险。

2.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脱离,构建多元化筹资机制 首先,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要实现独立性。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应逐步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脱离,形成独立多元化的筹资体制,充分体现个人的责任,建立与缴费金额挂钩的待遇支付标准。

山东省在制度建立初期,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作为参保对象,在岗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可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扣缴费用的标准应该进行合理测算。随着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以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缴纳,以家庭为单位。对于贫困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由政府出资资助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制定长期护理服务目录,明确保障项目范围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长期护理保障人群和项目范围都已有明确规定,但具体长期护理保险保障人群的资格条件和项目目录目前并没有出台,因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组织专家研究科学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障人群享受资格条件,出台《长期护理服务目录》,明确规定报销的项目和范围,防止长期护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4.合理设定待遇支付标准,改进待遇支付方式 首先,要科学划定护理服务等级,合理界定给付水平。不同的长期护理服务等级,享受的待遇水平应该有所区别,采取向重度失能人员倾斜的原则。

其次,在待遇支付方式方面以机构护理和医疗专护为主,但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居家护理”成为长期护理的主要模式。一方面,可以减轻护理机构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家庭孝道的弘扬,防止年轻人将父母送入养老机构不管不问现象的发生。

(二)管理风险控制策略

1.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法案的制定 当前山东省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完善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有效、科学合理,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山东省作为较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省份,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国家献言献策,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法案的制定。(www.xing528.com)

2.加强基金管理的收支平衡测算,保障基金的安全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到来,山东省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基金都面临入不敷出的危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新建立的制度,没有过去的历史债务,因此,应做好合理的收支平衡预测和测算,制定合理的筹资和支付标准。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部门应逐步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精算模型,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为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督稽核,制定预决算制度,要求各地市定期报送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收支数据,重点检查财政拨款是否到位、资金有无挪用现象、基金是否存在长期支付的危机等等。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3.采用审慎监管模式,创新经办管理方式 山东省在2017年文件中提出要创新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方式。各地市在确定经办管理方式时应充分论证,选择信誉度高的代理机构,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审慎监管,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督措施、服务水平标准等。真正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服务水平。

4.构建第三方监督和评估常态机制 第三方监督和评估机制在国外发展已久,如美国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等智库以及专业机构作为美国公共政策评估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美国,第三方评估,甚至第四方、第五方评估已经成为公共政策评估的一种常态。我国于2014年首次引入公共政策第三方评估机制,2015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也首次提出第三方评估。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因为其利益超脱性而使得评估结果更加公正,同时专业的评估机构比内部监督评估机制更加具有权威性。因此,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山东省应探索采用第三方监督和评估机制,如长期护理保障对象需求评估、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估、各地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绩效评估通过竞标、购买等方式选择第三方进行监督评估,并在各地推广,构建第三方监督和评估的常态机制。

(三)配套机制风险控制策略

1.尽快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配套制度条款 长期护理保险保险制度的实施离不开配套支持措施,目前山东省仅出台了纲领性的实施文件,各项配套制度条款没有统一的制定。为了便于各地规范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山东省应尽快出台《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长期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居家和社区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标准》《长期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规范》和《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规范》等配套制度条款。

2.多部门协调推进长期护理服务市场的繁荣有序发展 长期护理服务市场的发展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的基石。相比当前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山东省养老服务机构尤其是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的供给不足,机构数量少,专业护理人员缺乏。为了满足山东省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山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5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16年2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提出通过就业创业政策倾斜、职业补贴等政策吸引更多人员到长期护理服务行业就业。目前,山东省已有部分高校开设老年护理、健康管理等专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与高校形成对接,提前做好长期护理专业人员的储备。

(四)构建风险评价机制,完善政府风险控制体制

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存在风险,只要政府加强风险控制,将风险降低到可控的水平,就能保证制度发展的可持续性。山东省作为最早在全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省份,应构建长期护理保险风险评价机制,细化长期护理保险风险评价指标。省人社部门加强监督稽核,要求各地市及时报备数据,通过购买等方式利用第三方评估形式做好各地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风险评价,将长期护理保险风险评价形成常态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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