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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境外签订的合同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识别方法通过审核合同内容确认合同签订的地点,对于在国内签订合同的,应以立合同人为纳税人,并且签订合同的各方都应各自就其所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税贴花。对于合同在国外签订、在国内使用的,不论其使用人与立合同人是否一致,均应以使用人为纳税人,使用人应就其所使用的合同计税贴花。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解读境外签订的合同及税务风险控制方案

案例:我国某公司在美国与当地某公司签订了大豆采购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500万美元。请问境外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不缴纳印花税

♂风险点

查核境外签订的合同在境内使用时,使用人是否按规定贴花:

(1)对于合同在国外签订、在国内使用的,不论其使用人与立合同人是否一致,均应以使用人为纳税人,使用人应就其所使用的合同计税贴花。

(2)是否因合同在国外已纳税而在国内未贴花。

♂风险识别方法

(1)通过审核合同内容确认合同签订的地点,对于在国内签订合同的,应以立合同人为纳税人,并且签订合同的各方都应各自就其所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税贴花。对于合同在国外签订、在国内使用的,不论其使用人与立合同人是否一致,均应以使用人为纳税人,使用人应就其所使用的合同计税贴花。

(2)应把对使用人的检查和对立合同人的检查联系起来,首先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外界所签的协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所实际履行的约定,并对其进行分类,区分应税合同与非应税合同以及免税合同,并在应税合同中找出哪些合同是在国外订立,由该企业在国内使用的。然后再检查企业应税合同的纳税情况,核实其有无少贴或者不贴花的行为。(www.xing528.com)

♂政策精解

——财税字〔1988〕第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和第十四条。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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