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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新与制度创新:广东省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经济地域的划分是将区域按省市行政区域来划分的。合理经济地域的本质特征有:①经济地域应是自然区和行政区以外另一多层次地域系统。②合理经济地域是不断突破行政区划的界线,在空间上具有开放性的经济区域系统。

知识创新与制度创新:广东省的比较研究

3.2.1.1 经济地域

经济地域是指人类经济活动与时空条件紧密结合而形成的具有特定结构类型的相对完整的地理空间(韦复生,1998)。它是经济活动相对独立、内部联系紧密而且具备特定功能的地域空间(付晓东,2000)。它是认识区域和研究区域的根本出发点。在区域经济地理学科中所提到的经济地域或经济区域,二者的含义基本是一致的。经济地域与人文地域、自然地域相对,主要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领域的地域组织问题。本书采用经济地域这一概念是因为:①主要研究范围是经济活动领域;②希望提出合理经济地域的概念。

经济地域系统具有如下特性:整体性、相关性、合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整体性是一个系统存在的首要条件。每一个经济地域都有自己的经济管理系统,这一系统集中统一了所有的经济活动,这种管理行为是经济一体化的表面力,各种经济活动因自身发展的要求而集结在一起,是整体性形成的根本原因。相关性是整体性存在的保证,经济地域内城镇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各行业、部门之间都被经济联系紧密地维系在一起。这一联系又通过对基础设施的共同使用及其共同存在于一个政治、地域及文化背景之中而被加强。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E.M.Hoover)肯定地指出:“虽然谁也不能完全领悟区域经济中种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我们完全知道它们是存在的。一个区域,它之所以成为一个区域,就在于区内有一种认识到某种共同区域利益的一般意识;有这种意识是幸运的,因为这样一来,采取某些明确措施,作出共同努力,提高区域福利水平,就有可能了。”正是这种“一般意识”使得经济地域系统的客观发展有着很强的合目的性。系统的发展环境是由经济地域内的政治文化和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在这些环境中,系统不断接受正反两方面的输入,通过生产子系统的作用实现再输出,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对环境的适应(高佃恭、安成谋,1998)。由此可见,经济地域是在宏观条件因素作用下,通过地域分工和动态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整合体系。它是包括多种物质内容的综合性的经济地理空间,它有自己的形成、发展和运动规律,有自己的运行机制、结构功能和网络系统(陈才,2001)。

3.2.1.2 经济地域与行政区划之间的错位现象

在经济市场化、信息化、区域化的经济发展趋势下,强调经济地域系统为学科研究对象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陈才、刘曙光,1998)。因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国内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剧,进而制约经济高速发展。为协调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有必要将不同经济地域进行比较分析。将一个地区内部视为均质性,是进行经济地域研究的前提,区间差异性和区内一致性是地区经济活动构成一个系统的必要条件。传统经济地域的划分是将区域按省市行政区域来划分的。区域科学的创始人艾萨德(WalterIsard)指出:“要从某一给定的行政区入手……当现有的行政区不适合问题的要求时,我们要按具体情况确定新的范围。”尽管这仅是一种解释性的说明,但也基本确定了经济地域划分的内涵。区域经济的发展,其动力一方面来自于经济内部,另一方面来自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每一行政区的确定,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又规定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胡佛指出:“最有用的区域分类,也就是那种遵循行政管理范围的边界划分而形成的区域。”(www.xing528.com)

然而在现实的区域研究中,采用省区市等行政区的划分,虽然顾及了基本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经济联系,而且也可能满足区内均质性和区间差异性的区域特征要求,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行政区划严格限制了经济活动的空间,不符合市场经济下区域经济是一个随市场网络延伸和专业化劳动分工而不断扩散延伸的开放的空间系统特征(宋栋,2000)。总之,以省区市的方式来研究区域经济从根本上不符合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需要。事实上,我国当前区域经济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的巨大矛盾,这种矛盾体现为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的职能没有做出相应的转变,仍想以行政管理的方式来管理经济。政府往往更关心其所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发展,而不大考虑经济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跨行政区域的合理配置,甚至从地方保护主义出发,人为地限制跨行政区域的资源的流动,割断跨行政区域间的经济联系,阻碍合理经济地域的形成。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经济区域化趋势日益明显,从而使经济区域和行政区划之间在空间范围上的错位现象变得更为普遍。特别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较高阶段时,经济区域和行政区划的错位带来的矛盾会更加凸显。

3.2.1.3 合理经济地域的提出

为了克服上述区划方法在区域经济实证研究中的局限性,本书提出“合理经济地域”这一概念,目的是使这一区划方法能根本符合研究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转型所带来的区域经济质的变化的需要。所谓合理经济地域,是在经济市场化、信息化、区域化的经济发展趋势下,以一定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状况为形成条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反映经济要素地域组合特征并应用于组织和调节宏观经济活动的多层次经济地域单元,按照比较优势、专业化协作分工、产业结构高度化演进和共同经济利益等经济发展内在联系的要求,通过内外协调机制,依托城市网络和交通通信要道,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自下而上形成的具有相对合理的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开放的经济区域系统,从而实现经济地域内功能一体化。合理经济地域的本质特征有:①经济地域应是自然区和行政区以外另一多层次地域系统。具体来说,它是反映经济要素地域组合特征,即具有经济地域分异规律的多层次地域单元。经济要素的地域组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停运行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演进而发生明显改变。②合理经济地域是不断突破行政区划的界线,在空间上具有开放性的经济区域系统。③合理经济地域的经济组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演进而发展变化,通过组织合理的地域分工促进地区结构演进和提高地区经济效益,它有利于组织和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吴贯桐,1997)。④具有相对完整的地理空间,即有相对明确的地理界线,拥有具体的地理内容。⑤具有特定的功能与结构,有其形成与变化的机制。不同经济地域类型都具有特定功能,如分工的功能、流通的功能、发展的功能、产业集聚与分散的功能、地域分化与组合的功能、组织的功能等;都具有特定的结构,如产业部门结构与空间结构等(王荣成,1997)。⑥合理经济地域之间具有核心—边缘的空间二元结构。经济要素组合以社会生产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专门化分工为基础,并表现为地区专门化生产部门和支持它正常运行的辅助部门、自给性部门一起构成一定的经济组成,同时以其中的专门化生产部门作为此经济组成的中心和标志。这些专门化生产部门的分布地区,就是核心经济地域,中心以外的相关辅助部门和自给性部门的分布地区,是核心经济地域的腹地,为边缘区。核心区与边缘区具有互补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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