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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概念与特征—婚姻家庭继承法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遗嘱的概念遗嘱行为,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无需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因此,遗嘱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能否生效,一般应以遗嘱人死亡时为准。遗嘱不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而且内容须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遗嘱的概念与特征—婚姻家庭继承法

(一)遗嘱的概念

遗嘱行为,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广义的遗嘱包括死者生前对其死后其他事务作出的处置和安排,典型的非财产性安排包括对未成人子女监护权之指定。继承编上的遗嘱,主要是指财产处分行为,是指对财产及有关事务的处分和安排,也包括《民法典·物权编》所新承认的居住权的指定。

(二)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无需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单方法律行为的性质,也是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回其遗嘱的民法基础。

2.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相对于其他法律行为,各国法律都对遗嘱规定了更高的形式要求,究其原因,是因为:遗嘱生效之时已经“死无对证”了,遗嘱人也不再有解释的机会。因此要求更高的形式要件,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与确定性。(www.xing528.com)

3.遗嘱是死因行为,即在遗嘱人死后方发生法律效力。遗嘱虽成立于遗嘱人生前,但于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能否生效,一般应以遗嘱人死亡时为准。在遗嘱人死亡前,遗嘱人可随时变更或撤回遗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权要求知道遗嘱内容,更不能要求执行。

4.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不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而且内容须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遗嘱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财产,但是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5.遗嘱是必须由本人亲为的法律行为。遗嘱具有强烈的人身性,故此各国法律都要求遗嘱须是遗嘱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

6.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能被替代。遗嘱继承人是由遗嘱人特别指定的,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除非遗嘱人另有补充指定,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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