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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坤教授行政法学研究成果:走向农民权益保障时代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取消了农业税,意味着农民的公民权利有可能增长。农业税的长期负担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没有真正获得平等权的问题,因此,应该从权利视角看农业税的存废,后农业税时代应当是进一步落实农民权利的时代。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权利“贫困”问题,和谐的新农村将永远停留在美好的蓝图中。

杨海坤教授行政法学研究成果:走向农民权益保障时代

自从温家宝总理宣布将逐步取消农业税以来,废止农业税成了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争先恐后迈进了“后农业税时代”。这对于广大农民兄弟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不过,各级政府决策者往往多将取消农业税视为“减负”的重要举措,这种单纯的经济视角还有不足之处。事实上,取消农业税的最大意义并不在“减轻农民负担”,而在于归还了农民兄弟平等的公民权利

众所周知,目前农民肩上的沉重负担,大都来自各级政府创造的“杂派”,而正如秦晖先生所指,农业税不是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不是营业税(不区分生产的盈利性),不是资产税(土地不是农民的私产),中国历史上的农业税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性贡赋”。只要脱不了“农村户口”,农业税就如影随形地跟定你,活到老、缴到老。布坎南说“税收是权利的成本”,但长期以来,“农业税”这笔成本却没有给农民兄弟带来应有的权利。现在,取消了农业税,意味着农民的公民权利有可能增长。农业税的长期负担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没有真正获得平等权的问题,因此,应该从权利视角看农业税的存废,后农业税时代应当是进一步落实农民权利的时代。取消农业税只是前奏,农民权利的扩展才应该是主旋律。早有人指出:“正是由于权利的贫困,当农业税成为历史的时候,农民仍然很难获得足够的教育、卫生等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人力资本存量和劳动回报率始终在低位徘徊。简言之,在权利贫困现状得到根本改善之前,农民既无法得到应当获得利益,也无力提高劳动的回报率,增收的难度依然很大。”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权利“贫困”问题,和谐的新农村将永远停留在美好的蓝图中。而只有在农民权利高扬新时代中,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问题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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