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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成果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部1956年、1978年组织过两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形成作物种质资源目录。国家种质资源库保存的资源材料,育种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使用。2015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成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等相关保护设施,2016年4月通过验收投入使用。2015年7月,农业部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将陕西列为种质资源普查省。同年8月省农业厅明确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种质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陕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成果

农业部1956年、1978年组织过两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形成作物种质资源目录。到2015年年底,全省查明高等种子植物171科、1143属、3754种,其中包括华山新麦草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种,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2种,本省特有种92种,目前已入库种质资源13828份,涉及77个种。国家在中国农科院设有作物种子信息中心和种质资源库,阶段性向社会发布种质资源目录,供作物育种工作者了解。育种单位独有或境外引进的特有种质资源材料,按规定提交国家种质资源库备份保存。国家种质资源库保存的资源材料,育种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使用。

1988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陕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整理、保存、鉴定、利用工作由省农科院负责。省农科院粮作所、经作所、棉花所分别设有种质资源研究室,但实际管理比较松散。多年来基本由各育种单位自发搜集、鉴定、繁育、保存种质资源,一些育种单位掌握了不少育种特殊材料和稀缺资源,有的还相互进行交换使用。

2000年12月《种子法》实施后,农业部2003年7月颁布《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系统明确种质资源搜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利用和管理等活动工作规则,确定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承担。

1990年以后,陕西省进行过几次区域性、重点种质资源普查。1991~1995年按农业部要求进行川陕黔桂作物种质资源考察;1992年省农科院粮食作物所与中国农科院品种资源所共同组织进行陕南地区作物种质资源考察,分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茶树、桑树6个专业组,对陕南大巴山区作物种质资源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对镇巴宁强南郑、紫阳、岚皋、平利、镇坪等7个县作为重点地区考察。对同属大巴山区的西乡城固、勉县、洋县的重点作物同时进行考察。野外实地考察220多天,搜集各类作物种质资源2157份,其中粮食作物种子和营养体956份,油料和经济作物种子106份,蔬菜种子和营养体517份,茶树种子15份、营养体3份;桑树枝条307份;果树种子和枝条256份,2015年全面完成考察分析总结。经对资源材料整理、鉴定、剔除重复后,列入目录1429份种质资源材料。

2008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成禾本科植物华山新麦草原位保护区和国家柿种质资源圃。2011年以后,按照农业部安排进行了西北干旱区抗逆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园艺等专业专家实施。陕西省抗逆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列为西北干旱区抗逆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一个子题,2013年完成府谷、神木、定边靖边横山、黄龙、吴旗、延长、安塞、长武蒲城、合阳、大荔、乾县共14个县农作物抗逆种质资源基础数据普查,对蒲城、长武、安塞、定边、靖边、府谷、神木7个县农作物种植情况重点调查,收集农作物地方种质资源1049份,其中粮食作物及其野生种质资源617份,果树种质资源25份,蔬菜种质资源250份,其他作物地方种质资源157份,隶属于20科、43属、57种。(www.xing528.com)

1986~2015年,除农业部安排调查外陕西省未组织过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专项调查和搜集,农业部组织的区域性、个别品种的种质资源调查,陕西省参与活动不多,基本没有资料积累。30年间由于生态环境变化,一些野生近缘植物资源减少,加之农作物商品种发展迅速,有的地方品种被高产商品种替代,导致一些民间自留状态的传统地方品种资源逐渐萎缩,但又增加了一些人工选育的新品种资源。

2000年《种子法》颁布,农作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受到重视,育种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分散掌握在育种单位的种质资源的合理开发运用存在障碍,使有些资源利用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由于育种单位受管理水平、分类保存等条件限制,难以排除部分种质资源材料产生遗传漂变,甚至丢失或毁坏,造成难以弥补的遗憾。

2015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成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等相关保护设施,2016年4月通过验收投入使用。资源库面积520平方米,投入资金515万元,可同时满足10万份小麦、5万份玉米和10万份其他作物种质资源中长期保存。为有利种质资源繁殖、大田鉴定和作物学教学,西北农大还配套建设了100亩作物标本区。

2015年7月,农业部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将陕西列为种质资源普查省。同年8月省农业厅明确省种子管理站负责种质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由于前期准备、落实经费等原因,普查工作2018年才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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