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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与君子文化:蘧孔之交及其思想共通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蘧孔可谓是忘年挚交。[3]钱穆先生认为蘧伯玉和孔子的年龄差至少在30岁之上。孔子只有与蘧氏有极好的关系才会多次并长时间寄宿在他家中,蘧孔交情之至深可从中窥探。蘧氏认同孔子的政治主张。并且蘧氏深知孔子熟谙礼仪,故遣之教礼。另蘧氏十分重视礼乐教化,而当卫灵公沉湎于靡靡之音,蘧氏加以劝谏,合乎其所为,确为可信。蘧孔思想和而共通。

长垣与君子文化:蘧孔之交及其思想共通

蘧孔可谓是忘年挚交。据钱穆先生考证:“襄公十四年卫献公之出,蘧伯玉始见于《左传》,时必名德已重,故孙甯思引以共事。最少亦当三十。后八年孔子生。”[3]钱穆先生认为蘧伯玉和孔子的年龄差至少在30岁之上。较大的年龄差距并没有影响两人间的交往。《史记》记载孔子周游列国时分别在鲁定公十三年(前497)“去即过蒲。月余,反乎卫,主蘧伯玉家”[4]。和鲁哀公二年(前493)“而反乎卫,入主蘧伯玉家”[5]。孔子周游列国时,很长时间是待在卫国,而在卫国的大部分时间是居住在蘧伯玉家。孔子只有与蘧氏有极好的关系才会多次并长时间寄宿在他家中,蘧孔交情之至深可从中窥探。

蘧氏认同孔子的政治主张。孔子一向主张恢复周礼,以礼乐治天下,然而却不被时人认同,蘧氏则不然。孔子在卫国时,司徒敬之去世,孔子前往吊唁,主人却不哀伤悲痛,夫子哭不尽声就走了。听到此事后,蘧伯玉对孔子说:“卫鄙俗,不习丧礼,烦吾子辱相焉。”孔子许之。孔子在教授礼仪过程中“变俗”以教之,其学生子游对此表示疑问:“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夫子变之矣。”孔子曰:“非此之谓也,丧事则从其质而矣。”[6]蘧氏治理卫国时通过教授礼节来感化民风,改变卫国鄙俗的弊病,与孔子以礼乐治国的主张不谋而合。并且蘧氏深知孔子熟谙礼仪,故遣之教礼。孔子也深知蘧氏用意,其目的并非让孔子教会民众具体的礼节,而是以此为载体淳化民风,使民众懂得遇丧需尽哀,从而达到民治的效果。更有杂史记载,卫灵公之时有位乐师师涓,擅长创作新曲来代替古声,曾创作四时之乐演奏于灵公,灵公听后沉湎心惑,荒于政事。蘧伯玉谏曰:“此虽以发扬气律,终为沉湎靡曼之音,无合于风雅,非下臣宜荐于君也。”[7]蘧氏此番劝谏后,灵公就抛却新声而勤勉于政务,故卫人美其化焉。蘧氏担心后世传造师涓的乐器,就将其焚毁,其歌曲也随之湮灭。此条史料虽为后世所辑,但《韩非子·十过》中也曾记载卫灵公在濮水上夜闻鼓新声,召师涓作新乐,此新乐被师旷批评为靡靡之音[8],与此记载相互印证。另蘧氏十分重视礼乐教化,而当卫灵公沉湎于靡靡之音,蘧氏加以劝谏,合乎其所为,确为可信。蘧氏深谙匡正礼乐对于治国安邦的重要性,故教礼以化民风,正乐以谏君务政,与孔子的政治主张不谋而合。

蘧孔思想和而共通。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蘧氏面对孔子这样一位比他小30多岁的晚辈,亦能以友处之,足见两者拥有共同的理想和抱负,思想契合,行止如一,君子以达。《礼记正义》载:“礼也者,反其所自生;乐也者,乐其所自成。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以节事,修乐以道志。故观其礼乐而治乱可知也。”《史记》中提到“孔子之所严事:于周则老子;于卫,蘧伯玉”[9],“严事”是指推崇,尊敬之意,可见蘧氏的思想对孔子的思想影响之深,以至于后人将蘧氏列于孔祠第一位。现略举两三事以证。

其一,君子以达。《礼记正义》载:“礼也者,反其所自生;乐也者,乐其所自成。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以节事,修乐以道志。故观其礼乐,而治乱可知也。蘧伯玉曰:‘君子之人达。’”[10]其中直接引用了蘧伯玉一句话,“君子之人达。”“达”即“通达”之意,言有德君子,自达义理,观其礼乐,则知治乱。蘧伯玉认为君子必是通达义理,明晓事理之人,《礼记》采撷此意,故写通达义理之人能够通过礼乐明晓一国致乱的状况。

此说对孔子思想颇有影响。季康子曾问孔子曰:“赐也可使从政也与?”曰:“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11]孔子认为端木赐通情事理,这是他能够从事政治的凭借,可见孔子对此种品格的推崇。《论语》中还有孔子关于“达”解说的记载:“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12]关于“上达”“下达”,学人有多种解释,朱子所讲较为精准:“君子循天理,故日进乎高明;小人殉人欲,故日究乎污下。”[13]君子应该通晓义理,循乎天理,才会愈进高明,与蘧氏之说有异曲同工之妙。(www.xing528.com)

其二,君子以道事君。襄公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其日,正臧孙纥之出也。蘧伯玉曰:‘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14]臧孙纥(臧武仲)出逃其实是受人陷害,但蘧氏为何认为臧孙纥是罪有应得?鲁国季武子没有嫡子,庶子中公鉏为长,但他喜欢悼子,欲立其为继承人,但这不符礼制,季武子将此事告知臧孙纥,臧孙纥利用宴会有意区分二人身份以立悼子,从而得罪公鉏。此事一出,上仿下效,孟庄子死后,公鉏协助羯成为孟氏继承人,赶走本该成为继承人的秩,作为回报,羯陷害臧武仲使得臧武仲出逃到邾国。蘧氏认为臧孙纥废适立庶,不遵守礼制,自食恶果,故而批评他不以道事其君。

臧武仲后来为了臧氏家族立后之事从邾国回到自己的封邑,并派遣使者见季武子:“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请。苟守先祀,无废二勋,敢不辟邑!”[15]孔子听说此事有言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16]臧武仲虽然言辞谦卑,但察其言行,臧武仲只等其君满足自己的立后要求才离开封邑,如若不得请,则将据邑以叛,孔子据此才有臧武仲据邑要君之言。范氏曰:“要君者无上,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于君。得罪出奔,则立后在君,非己所得专也。”[17]臧氏的封邑受封于鲁季武子,臧武仲获罪出逃,他的封邑理应由季武子挑选合法继承人,但臧武仲却据邑要挟季武子,欲立臧氏后代,此举是以下犯上的大罪,故被蘧孔所不齿。

蘧氏和孔子都对臧武仲事君方式嗤之以鼻,蘧氏强调以道事其君,此“道”不仅包括道义,还包括礼制传统,国家纲常,作为臣子应该协助君主依礼制行事,而不是纵容其随意僭越。孔子批评臧武仲亦是因其未能尽到臣子本分,僭越礼制,据邑要君。由此观之,两人事君理念颇为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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