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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及其培养的现实语境结果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纵观中国传统社会,不乏深刻的责任观念。如果说中国的文化传统不重视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那是不客观的。现代社会虽然解放了人性,使得人的主体性得到张扬,对人的责任要求更高,但相反的是个体对社会的责任被大大减弱了。正是在中华传统伦理文化的浸染下,当代大学生囿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其社会责任感呈现出了明显的“差序式”特点。

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及其培养的现实语境结果

纵观中国传统社会,不乏深刻的责任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义利之争、舍利取义等,融汇着责任的观念。这与儒家宣扬“入世”的主张,注重社会群体的生存发展有很大关系。如果说中国的文化传统不重视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那是不客观的。中国传统社会都已将责任本体化,提升到了相当的高度,使责任无处不在,但问题的关键是无处不在的责任能不能被履行和承担呢?[5]我们认为,现实语境下大众对责任的理解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内在缺陷:

第一,责任的范围更多局限在私的“自己人”领域,而缺乏公的“社会”领域。正如上文对差序格局的分析,传统社会中的责任更多是发生在人伦的圈层里,一层层展开,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个以“己”为中心的圈层更多是一个“私”的圈层。之所以说是“私”,是因为这个“自己人”的圈层可以囊括所有和自己亲密的或有利益关系的亲属或非亲属。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家”由此得以无限扩大,形成了拟家族,从而“私”的范畴也获得扩展。国人的道德上的责任往往就产生在这样的“自己人”之间的交往中,而对外人或其他团体,大都认为是没有必要尽责的。所以“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现象就变得比较容易理解,中国人的这“一套关系”就是人与人相处的规则,人在某种团体中的义务也只存在于在“自己人”的交往关系中,超过了“自己人”这个“私”的范畴,就是可以没有义务的,是可以不讲道德的。因此,我们才对于中国人往往对“自己人”呵护有加,对“自己的领域”尽职尽责,而一旦扩大到“外人”或“公共领域”,中国人既有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观念就只能观照自己的私心、私利这种现象见怪不怪,“公”和“私”的对立矛盾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

第二,责任的实践侧重以“己”为主体对“自己人”的展开,而忽略“自己人”对“己”本身的责任,也就是说,这种责任的实践是单向的,是“一头热”,不强调责任的“回返”或“反馈”。这也是受制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特点,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个体是社会整体中的个体,个体是社会的一份子,个体不能脱离整体而存在。因此,个体对整体的责任是应当的,是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人所理应承担的基本使命,个体应该奉献于社会。然而,社会无需对每个个体负责,个体也不能要求社会对个体负责。很明显,这种单向的责任实践无视个体的个性化需求,抽离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在社会中存在的差异化,而代之以“一视同仁”,抹杀了个体的价值和相对独立性。所以,传统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是显而易见的。现代社会虽然解放了人性,使得人的主体性得到张扬,对人的责任要求更高,但相反的是个体对社会的责任被大大减弱了。(www.xing528.com)

第三,责任的泛化、虚化使得“知行难以合一”。传统责任观的推演逻辑虽然是基于人伦关系的“差序”特点,但往往容易把这种“差序”无限扩大,使得圈层离“己”这个中心越来越远,甚至已经“看不见、摸不着”。相反,没有做到离自己最近的圈层的责任实践,这种将责任泛化、虚化的行为使得知行难以合一,往往出现“知而不行”的现象,并不是不想行,而是离得太远、够不着,容易滋生好高骛远的毛病。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很多大学生并不清楚社会责任感是什么?他们大都以为这是特别抽象的、远离自己的、抽离现实生活的问题,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的态度是受传统责任观念泛化的影响。笔者认为,责任实践是在关系中展开的,而这种关系是需要建构的。我们不能认为,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责任可以自然展开,即便是离圈层最近的家人,责任也需要建构。我们既需要在别人需要的地方付出自己的责任,也需要心甘情愿的付出责任,因为这是主体性的体现。于大学生而言,他们的成长经历和受教育环境可能听到或接受了很多有关责任的知识或理念,但是真正能付诸实践的又有多少?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意味着将要在更多的领域对更多的人付出更多的责任,且真正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个体关键在于如何把抽象的个体之于社会的责任转化为切实的、个体所能承担的责任。可是,如果停留在信誓旦旦的论道层面,只能使得这些责任虚化、泛化。“既然我们是为了影响个人的行动而对其课以责任,那么这种责任就应当仅指涉两种情况:一是他预见课以责任对其行动的影响,从人的智能上讲是可能的;二是我们可以合理地希望他在日常生活中会把这些影响纳入其考虑的范围。”[6]本调查发现当代大学生在宏观层面(对国家、对全人类)的社会责任感较低,该结果可能与“差序格局”人伦关系的影响密切相关,但也绕不开大学生对传统“责任”认知的不尽合理。在访谈中,我们听到大学生发出:“我做什么才能体现对国家的责任感、对全人类的责任感呢?”“这些责任感太沉重了,我能力有限”“太‘高大上’了,于我何干”等无奈的观点。因此,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必须转换为个体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将其考虑进去的事务,而且是在普通个体能力所及范畴,特别是在对宏观层面(对国家、对全人类)的社会责任感上更应如此。一旦这种责任为大学生所不熟知,或者超越大学生个体能力,那么这些责任无论如何重要都易流于空泛,最终难落实到大学生的实践行动中。我们倡导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应该知行合一,其前提是这些责任于大学生而言是可感、可知和可能的,唯有如此,大学生才能从身边的日常事务做起,提高自己的责任认知和责任能力,未来才能承担更大的责任。

正是在中华传统伦理文化的浸染下,当代大学生囿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其社会责任感呈现出了明显的“差序式”特点。“差序式”的社会责任感不仅表现在大学生对社会责任观念的狭隘认知上,也造成了大学生在社会责任的践行上主要局限在自身、家庭和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对象,而忽视了更广阔的责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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