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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四川商业:成都发达、路府州县补充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元一代,四川的商业不甚发达,比之于外省远远落后。国内元朝政府的财赋主要在江南,四川不在其内外经贸的主要商贸之区和商货物流线上。四川的商贸主要在本省内及邻省周边地区。由此观之,有元一代中统、至元钞的实际使用期最长,相对稳定,有利于商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元代四川商业唯成都大城市较为发达,而成都之外的路府州县商贸并不十分活跃,仅仅是农业经济的补充。

元代四川商业:成都发达、路府州县补充

蒙古人放牧牛羊,是游牧经济;对外战争,是掠夺经济,少于涉及商业,故元初未有商税定制。公元1234年,蒙古军灭金,开始攻宋,宋是农业经济发达、商业繁荣之区,于是采取耶律楚材之议,始立征收课税所。至元七年(1270),“遂定三十取一之制,以银四万五千锭为额,有溢额者别作增余”[1]。此后60年间,税额增加100倍,元朝商业有较大发展。有元一代,四川的商业不甚发达,比之于外省远远落后。

表10-1 四川与外省商税额数比较示例表

说明:据《元史》卷94《食货志》制表。

《元史·食货志》列举了40处的商税额,除上表所示,超过四川者还有嘉(真)定路和晋宁路。超过四川税额的地区,一是从大都向西域,一是从大都向东南沿海及海上,正说明元朝疆域扩大,陆路对中亚、西亚以及欧洲一些国家贸易发达,水路对日本、南海、西洋至非洲东岸一些国家贸易活跃。国内元朝政府的财赋主要在江南,四川不在其内外经贸的主要商贸之区和商货物流线上。四川的商贸主要在本省内及邻省周边地区。

四川的商品流通,大宗的是盐、茶、丝、药材、绸绢、马匹等,小宗者为日常生活必需之物。茶叶是周边“羌人”等少数民族必需之物,盐也是少不了的。至顺元年(1330),“云南盐不到”,朝廷“令四川行省以盐给之”[2]。1987年《文物》载,四川简阳东溪园艺场的元墓中,出土不少瓷器、花筒、盘碟、唾壶,均为景德镇的“影青”名瓷,足见稀有优质商品流通之遥远。四川的“商民船千艘”,曾在元初为元军攻取川东、川南运送兵仗和粮秣,这说明川江水路上的商业贸易亦十分活跃。(www.xing528.com)

《元史·食货志》记述的是与财政相关的大项,许多方面未涉及[3]。对于四川的经贸情况历史资料也少于记载。《马可波罗行记》是记载元代中国社会的珍贵史料。元世祖时,马可·波罗到成都,亲眼见到了成都的市容和工商业繁荣景象。他记述道,城中有一大江,“水上船舶甚众”;“城内川上有一大桥,用石建筑,宽八步,长半哩。桥上两旁,列有大理石柱,上承桥顶,盖自此端达彼端,有一木制桥顶,甚坚,绘画颜色鲜明。桥上有房屋不少,商贾工匠列肆艺于其中。此类房屋皆以木构,朝构夕拆。桥上尚有大汗征收之所,每日税收不下精金千量”[4]。“千量”,似“千两”之误或“以千量计”之意。桥上征收所似乎不仅征收列肆桥上的商贾工匠之税,而且也征收过桥进出城的商贾之税。此时,已是蒙古人在四川设立官署后的20余年。此时的四川,“学校、农桑、津梁、陂渠、府寺、馆传”,也“莫不兴张”[5],社会秩序与经济相对升平兴旺。

商业市场中,交子货币。《元史》卷92《食货志·钞法》载:“元初仿唐、宋、金之法,有行用钞,其制无文籍可考。”其宋、金之法,“以物为母,钞为子,子母相权而行”。元初钞法也理应如此。中统元年(1260)七月,发行以丝为本位的交钞,以两为计算单位,“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值,并从丝例”。同年十月,又印制以银为本位的“中统元宝钞”,以贯为计算单位。前后两种钞,两与贯等值。元宝钞面额分9种: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一贯、二贯等。每二贯换白银一两,十五贯换金一两。元政府禁止金银在市场上交易流通,保证了纸币的流通;但可以去官库兑换;官库也有足够的金银作为钞本。马可·波罗在华期间(1275年夏至1295年初),亲见元宝钞流通全国各地。四川也使用元宝钞。在社会的实际生活中,货币流通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一是不便,一是贬值。至元十二年(1275),添造厘钞,分造二文、三文、五文三种。三年之后,又因不便于民而罢印。元代货币曾两次出现“物重钞轻”的动荡。第一次是出现在至元年间后期,因元宝、交钞行之既久而出现的现象。至元二十四年(1287),遂改造至元钞,自二贯至五文,共十一等,与中统钞通行。每一贯文当中统钞五贯文。每花银一两,入官库值至元钞二贯,出官库为二贯五分;赤金一两,入库值二十贯,出库为二十贯五百文。第二次出现在至大初年,“武宗复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共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元代钞法三变,“而中统、至元二钞,终元之世,盖常行焉”。元代也曾发行钱,曰“至大通宝”,曰“大元通宝”,后均废除,“而专用至元、中统钞”。由此观之,有元一代中统、至元钞的实际使用期最长,相对稳定,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据《元典章》记载,成都是四川省会,每年收税在3000锭以上,全国有此征额的场务所有22处,四川只有成都一处。1000锭以上的,四川没有,500锭以上的,四川有嘉定和开州两处,而全国有100处[6]。由此可见,元代四川商业唯成都大城市较为发达,而成都之外的路府州县商贸并不十分活跃,仅仅是农业经济的补充。再以全国而论,征收5000锭以上的场务所,四川一处也没有。成都商业仅居于全国第二层次,路府州县商贸不过居于全国的第四、五层次,远不及宋代的水平。

图10-1 元至元通行宝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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