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三千年文祸:叶伯巨诸案揭示朝廷弊端

三千年文祸:叶伯巨诸案揭示朝廷弊端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第一点,叶伯巨认为诸王封地过大,兵卫过盛,“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对第二点,叶伯巨批评太祖“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叶伯巨得以免遭惨杀,被关进刑部狱,最后死在狱中。叶伯巨字居升,浙江宁海人,以监生授训导,一腔忠诚竟招来杀身之祸。太祖闻知,大怒,处以腐刑。

三千年文祸:叶伯巨诸案揭示朝廷弊端

洪武九年(1376)春,江浙大旱,入夏更闹水灾,山东、山西、河南等地又发生蝗灾。明太祖被这一连串的“天谴”所震惊,于闰九月下诏求直言,表示知过能改。这是他即位以来第一次向全国征求批评意见。于是,山西平遥儒学训导叶伯巨上书提出三点批评: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

对第一点,叶伯巨认为诸王封地过大,兵卫过盛,“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鉴于汉初七国之乱的教训,他建议“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对第二点,叶伯巨批评太祖“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对第三点,他批评太祖“切切以民俗浇漓,人不知惧,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故或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而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明史·叶伯巨传》)。全文3000余字,都是切中时弊的建设性批评意见,字字表露作者的忠悃。第一条批评尤为有识,后来燕王的篡位就是证明。

太祖读后却大发雷霆,下令道:“小子离间我骨肉,快快捉来,我要亲手射死他!”丞相胡惟庸觉得过分,在叶伯巨解到后,乘太祖高兴时上奏。叶伯巨得以免遭惨杀,被关进刑部狱,最后死在狱中。

叶伯巨字居升,浙江宁海人,以监生授训导,一腔忠诚竟招来杀身之祸。太祖第一次求直言就杀直言之士,士大夫谁敢轻易“批逆鳞”?因此洪武一朝谏风不盛,直谏之人不多。《明史》所载因谏得祸者除叶伯巨外,尚有以下数人:

刑部尚书钱唐为人强直,遇事敢谏,起初所谏往往勉强见纳。有一回为宫中悬挂武则天画像而进谏反对,被罚跪午门外一整日。

太祖虽然最后依了他,撤除武则天画像,毕竟积怒难平。不久把钱唐贬到寿州,任他死在那里。

通政司使曾秉正性直敢谏,起初颇见优容,后为太祖所嫌,罢官穷居。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想返乡没有盘缠,卖了四岁之女作路费。太祖闻知,大怒,处以腐刑。(www.xing528.com)

大理寺卿李仕鲁见太祖迷信佛教,大集僧众做法会,就连上数十道谏章。太祖一概置之不理。一日上朝,李仕鲁将官笏放在地上说:“把笏还给陛下,请让我回乡去。”太祖大怒,命武士当场把他摔死在阶下。

大理少卿陈汶辉因屡谏佞佛而得罪太祖,自料不会有好下场,投金水桥下而死。

湖广按察使司佥事郑士利、怀庆知府方徵分别上书谏空印案,认为株连太滥,处罪过重,结果前者被罚在江浦做苦工,后者贬为沁阳驿丞。

御史王朴遇事强谏,太祖要把他处死,待押赴刑场后却把他召回,问他改不改。王朴答道:“今日情愿速死!”且有“诽谤”语。太祖大怒,命把他碎剐而死。

礼部侍郎张衡也因谏获罪而死(事由未详)。

以上祸案多数不是一时一事所致,而是事主多次“批逆鳞”的结果。明太祖个性强悍,凡事独断专行,对于臣下谏诤即使当时勉强容忍接受,但内心不痛快,容忍一次就积累一分恼怒,蓄积到一定时候便借端发作,狠狠报复。这是洪武谏祸的一个特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