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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史资料选辑:口述史的内容、特点和原则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口述史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形形色色。从上述口述史的内容来看,其特点有以下“三化”。西方口述史研究遵循的5个原则,可以为我们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口述史的目标是通过寻访记录来搜集历史人物事件的相关史料,以便真实地记录历史、再现历史和留存历史。口述史应当偏重于搜集一般不易被记录留存的史料,即特别强调口述史料的“回忆性”。口述史侧重于受访者对过去人事的真实回忆,是过去时态。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口述史的内容、特点和原则

口述史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形形色色。

最早的口述史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者亚伦·芮文斯关于福特汽车公司的历史访问,上自老板,下至普通员工,访谈记录达二万六千多页,并建立了第一座现代口述历史档案馆,用以记录、保存美国生活中有意义的私人回忆资料。该校两位研究中国历史的教授韦慕庭与何廉还有计划地对在美国的中国军政要人,包括李宗仁胡适、蒋廷黻、李汉魂、李璜、左舜生、顾维钧、孔祥熙、陈光甫、陈立夫、张发奎、吴国桢、黄郛夫人等进行了访问。新加坡历史工作者的访谈范围包括新加坡先驱人物、日本占领时期的新加坡、新加坡的政治发展、多元种族社会、华人社会、消逝中的行业、劳工运动等。另外,还制定了一项特别计划,即有系统地收录知名人士和小市民自传香港历史工作者以“香港人及其生活”为主题,对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的家居生活、饮食习惯、工作娱乐、交通、居住习惯、社交圈子、团体生活、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及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口述史工作。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早期的口述历史主要集中在军人、政治家和外省籍人士。1984年以后,不再局限于重要的历史人物,出现了“由下而上”的趋势,元老、望族、妇女、原住民、民俗节庆、生活习惯等开始进入口述历史的视野。

复旦大学历史系师生在90年代曾作过“日伪时期的跑单帮”、“日伪时期的上海文化界”等访谈。前几年,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开展“上海移民史”访谈,以普通民众作为访谈对象,接触了四千多户人家。访谈的要素有:迁移上海的时间、路线、原因、交通工具,来沪以后的住处及其变化,住处的环境,寻找工作的途径,工资收入和经济来源,家庭人口变动情况,与同乡组织的联系,与其他籍贯移民的关系,风俗习惯的变化,闲暇生活,宗教生活,喜欢去的饭店、戏院,所看过印象最深的戏剧电影的名称,与迁出地的关系。目前正在进行以“上海城市社会生活”为中心的访谈工作。天津也曾经就解放后关于反右、工商业改造和改为省会等问题走访当时的主要领导。另外,各地的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利用各种机会曾经对有关旧中国海关普通职员、妇女、抗战、慰安妇、知青、计划生育等项目,开展了口述史的工作,抢救了一些宝贵的历史资料。

从上述口述史的内容来看,其特点有以下“三化”。

1.人事记载平民化。传统史学关注的往往是统治阶级和社会精英,以及与这些社会上层直接相关的历史事件,而对处于社会底层的芸芸众生,却较少予以注意,留下很少的史料。口述史克服了传统史学的这一偏向,它不仅注目于社会显要,而且也注目于市井街巷,黎民百姓,寻常人家,可以生动、真实地记录普通百姓的生活实情、音容笑貌和喜怒哀乐,记录他们对世事百态的看法。如果没有口述史,他们也许永远只是过眼烟云,难以留下他们的历史踪迹,我们的后人也永远不会知道他们,认识他们。

2.史事记载细节化。在传统史料中留给我们的只是事物、事件的一部分,或颂或贬,或捧或伐,都只是其中的一面,我们很难窥见全豹。例如,我们可以查阅到影响过历史进程的某次重要会议的决议或相关文献,但我们却无法从中了解围绕这次会议的派系角逐、权力纷争,人际纠葛。通常,这些隐藏于事件背后的“信息”,非当局者无以知晓。但是,当事过境迁之后,当那些事关江山社稷、动辄地覆天翻的重大事件成为“渔樵夜话”之后,我们通过“口述史”的办法再去采访当年的亲历、亲见、亲闻者,听他们娓娓道来,听他们将那些台前幕后的历史信息和盘托出,我们据此才得以了解一部真实的历史。目前曾经一度流传“细节决定成败”,从史学研究看似乎有些偏激,而且我们在研究和叙述历史时常常忽略,但实际上其中也蕴含着历史的必然,有时候影响历史进程的要素,不是昂然飘扬的地上枝叶,而是日渐腐朽的地下根须;不是台前的宏篇大论,而是幕后悄然而来的小动作。尤其在战乱和中国这样十分看重人际关系的国家,对以往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既要关注台前,也要关注幕后。口述史为我们记录了历史事件的细节,前面提到的全国政协所藏的反映解放前方方面面的文史资料,有相当部分就具有这种“敞开历史表象的背后”的玄妙之处,往往起到豁然开朗和茅塞顿开的作用。

3.史料载体多样化。作为人类文明的历史传承载体,迄今为止先后出现了物传、言传、文传、音传、像传等多种形式。将这许多传承手段集中于一个具体的历史客体之上,正是口述史特有的“专长”。一份口述史资料,是作为学者的主访者和作为历史见证人的受访者共同完成的,是在明确的学术价值指引下的“主动存史”行为。由于是有备而来,口述史工作者能够事先准备好摄影、照相、录音等现代器材,将受访者的音容笑貌完整地记录下来,如果再加上受访者提供的某些手稿、用品之类,那就“五传”具备了。如此多样的记录媒体集中于一个受访者身上,无论这个受访者是伟人贤达还是凡夫俗子,其历史研究价值都远超乎单一媒体之上。试设想,百年后听一听原汁原味、京腔京调的“老北京”道说清末遗少和胡同、小贩的故事,或者看一看老天津介绍天津的“八大祥”、“八大成”、“狗不理”的特色和风貌,那滋味怕不是我们今天所能体会的。(www.xing528.com)

西方口述史研究遵循的5个原则,可以为我们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

1.项目设定原则。口述史的目标是通过寻访记录来搜集历史人物事件的相关史料,以便真实地记录历史、再现历史和留存历史。因此,要设计一个具体的项目,要由许多采访单元组成,并且是包含较大的容量的一个体系。可以是一个空间或社区,也可以是一个事件、行业、群体等等。如果每个单元只采访一两个受访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不能体现全貌,就不能为今人和后人提供集团性的全面且立体型的口述史料。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开展具有一定学术容量的、包罗多数采访对象的口述史项目。

2.回忆性陈述原则。口述史应当偏重于搜集一般不易被记录留存的史料,即特别强调口述史料的“回忆性”。口述史不同于新闻采访,也不同于传记作家的人物专访。口述史侧重于受访者对过去人事的真实回忆,是过去时态。只有在事过境迁之后,受访者才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回忆其亲历、亲见、亲闻,并且道出迄今鲜为人知的故旧往事。还要注意到“非利害性”,也就是说要访谈的内容或人事不能与受访者目前的状况存在利害关系。否则,受访者会因为顾及自身的利益而回避某些重要的话题,或对访谈内容只作轻描淡写的回答,或只回答一些人们熟识的内容,这样就达不到口述史所要实现的目标。

3.尊重受访者意愿和隐私原则。一份口述史料的归宿,通常会涉及四类人:一是主访者,二是受访者,三是史料保存者,四是史料利用者。但它的“主人”应是受访者,不是主访者。因此,尊重受访者的意愿和隐私必须贯穿于口述史活动的全过程。在访谈阶段,凡涉及访谈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记录方式(笔录、录音、摄影、录像)等等问题,都要事先征得受访者的同意。访谈资料经过整理、加工、编辑之后,必须经受访者审阅修改或者经他本人授权审阅并签字后才能定稿。成稿后的资料及原始资料保存收藏、使用等都要有受访者的授权同意,至于限期公开、引用和出版还要有明确的书面协议。

4.忠实于口述记录原则。口述史资料是主访者与受访者协同工作而形成的成果,因此确定各有关参与者对资料内容的处置权,是保证资料质量和真实程度的前提条件。要分清各参与者在口述史料形成过程中的主次:口述史的第一主体应当是受访者,因此受访者口述的原始记录是至关重要的。其后的整理加工都应遵循忠实于口述记录的原则。当然,口述史访谈的原始记录资料通常看来较为杂乱,需要进行校正、拼接、编辑等。但除了明显的人名、地名、时间、地点等方面的错讹可以改正外,主访者或加工者只能在理顺文法、调理逻辑结构等“技术”层面上进行整理加工。主访人不能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口述记录以外的实质性内容,当然也不能删除口述记录中的实质性内容,哪怕受访者的陈述有悖常理常识,观点离奇,述说怪异,用词生僻,一般情况下也应保留。这正是口述史资料的“原始性”价值。

5.口述资料整体性收藏原则。搜集口述史资料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存史”,出版公布只是其中的极少数。全国政协收藏的文史资料,也只有15%左右公开出版,大部分资料是作为历史档案收藏的,留待后人研究利用的。一个口述史项目,常常形成庞大的多媒体的访谈资料群,有纸质资料、照片资料、磁性音像资料以及采访中受访人提供的具有历史事件意义的物品。原则上,一个项目的资料应当专函专柜收藏,对不同媒体的资料需要进行分别甚至分室收藏,要编写一份详细的“某某项目资料总目”,以便查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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