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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财产变迁及生活改善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前,农民家庭居住条件简陋,生活用具缺乏,碗筷仅够家庭成员使用,垒碎砖作为炉灶,铁锅做饭,大半农户无枱椅,就连供奉祖先“神枱”也是用竹作支架,上面放块木板,富裕人家才有“八仙”枱和木条凳。结婚“3大件”已变成彩色电视机、洗衣机和电冰箱。表7-5-6 1979-2005年阜沙镇人民生活基本情况统计表

农民家庭财产变迁及生活改善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家庭居住条件简陋,生活用具缺乏,碗筷仅够家庭成员使用,垒碎砖作为炉灶,铁锅做饭,大半农户无枱椅,就连供奉祖先“神枱”也是用竹作支架,上面放块木板,富裕人家才有“八仙”枱和木条凳。睡床用条凳架木板最常见,照明用煤油小灯,家中除小农具外就葵扇和雨帽。

新中国成立后,农户在农闲时自制一些木枱、木凳,添置床板,不再用陶质碗(俗称泥碗),改用粗瓷碗(身厚而容量大的单色釉瓷),盛莱用瓦钵(口宽,平底、稳固,可直接烧火加热),家家有盛水用的水缸(陶制)和木挽桶打水。1965年“四清运动”后,开始有农户购买晶体管半导体收音机,部分农户和街道居民用上电灯,但多数农户仍沿用煤油灯。阜沙供销社给各家各户发《煤油购买证》,按人数每月供应煤油2市両(100克),教师每人每月多供应煤油1市斤作备课之用。1974年,阜沙才有农家用电灯照明,此前全阜沙只有粮食加工厂门口有路灯

20世纪60年代,仅有少部分群众拥有自行车,主要是外来干部或商业职工,用上缝纫机的就更少,拥有手表人数比拥有自行车人数略多,大部分是职工、干部等“时间观念”强的人和年轻人。“结婚3大件”即衣车(缝纫机)、单车(自行车)和手表,新棉被成为当时婚礼女方嫁妆的最高档次标准。

1972年以后,农民利用自留地种植经济作物,收入约有集体分配的1/3,生活逐步改善。1978年,阜沙公社常住户5499户(均以农村户计),有自行车1837辆,占农户总数33%;缝缝机1008台,占农户18%;收音机2060台,占农户37%;1978年底阜沙全公社农户只有3台黑白电视机和2台收录机,都是由港澳亲属赠送使用的。1980年阜沙农户开始购买电风扇,1984年农户出现首台彩色电视机,1985年农户购回首台洗衣机,1986年开始有农户拥有电冰箱、私人摩托车和录像放像机。以后几年间,农村承包制解放了大批劳动力,富余劳动力可以经商、务工、从事第三产业,农村人均纯收入每年以15%-20%递增,私人存款逐年增加。1990年,全阜沙镇常住农户有8540户,拥有自行车12069辆,缝纫机6204台,黑白和彩色电视机5359台,电风扇增至13240台,座式收音机已逐渐被淘汰。结婚“3大件”已变成彩色电视机、洗衣机和电冰箱。(www.xing528.com)

1994年,阜沙农民购买镇内首辆私人小汽车,越来越多的群众装电话、空调和购买摩托车。1995年开始,农村家庭开始购买计算机(电脑)、石油汽用具、电饭煲、消毒柜饮水机抽油烟机、淋沐器、电吹风及家用保健器材等,家用电器逐步普及。20世纪,阜沙人生活用具已从极简陋变为功能齐全、种类繁多;从只以维持生存但求饱暖为目标变为求舒适、保健康;从因陋就简过渡到现代化、科学化、智能化。2005年,全镇年人均纯收入已达到6672元,人均存款1.67万元,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全镇有私人汽车1031辆,摩托车7358辆。

表7-5-6 1979-2005年阜沙镇(区、公社)人民生活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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