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起义失败之后,曾几何时,无论是中共中央的通告决议,还是广东省委的报告,都把南昌起义视为一次“军事投机”的运动。为什么这样一场得到共产国际认可、中共中央批准的轰轰烈烈的暴动当时曾经被贴上“军事投机”的标签呢?
在中共内部,“军事投机”这个术语最早出自陈独秀。1923年12月,陈独秀在《前锋》杂志上发表了《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一文,认为“单靠军事行动取得政权,这是墨西哥式葡萄牙式的军事投机”。[1]
中共中央正式提出这个概念,是在1927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两湖暴动计划决议案》,其中第三款规定:“土地革命必须依靠真正的农民的群众力量,军队与土匪不过是农民革命的一种副力,坐待军队与土匪的行动,或许纯全依靠军队的行动而忽略农民之本身之组织力量与行动……这是一种军事的冒险,或者军事投机。”[2]由此可知,所谓“军事投机”,是指暴动没有发动起农民力量,而单纯依靠军队与土匪。
然而,不到1个月,“军事投机”的内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9月23日,中共中央指示广东省委不要等待南昌起义部队,立即进行暴动,并称:“我们无论有多少枪支,都应立即举行暴动,不能等待‘得力农军的帮助’,换言之,便是不要等待直接的军事力量,否则便是军事投机。”[3]此前,中共中央甚至还号召过鄂北特委“那〔哪〕怕只剩一支枪也要参加”暴动,否则就是犯了“军事投机”的错误。[4]“军事投机”的内涵也从不能过于依靠军事力量演变成暴动需不需要准备武装的问题。
各地党组织为了不被指责为“军事投机”,“怕盲动不敢说武装,怕军事投机连准备武装都反对”,不管有没有武装力量支持,强行推动暴动,一度出现了“无动不暴”、“玩弄暴动”的局面,城市里“甚至于一次罢工,打杀一两个工贼,亦都称之谓暴动”,在农村中则“以为捉了人家一只鸡,烧了一所房子,或没收了豪绅的财产,都是暴动”。[5]然而,强行暴动的结果,如毛泽东所言:“有一两团兵力,这个暴动就可起来,否则终归于失败”。[6]没有军事力量支撑的暴动根本无法取得胜利,失败之后对暴动进行归责时,“军事投机”又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当时湖南秋收暴动、鄂北暴动、鄂南暴动、广东农民暴动的指导机关都被指责犯了“军事投机”的错误,这也正是第一次“左”倾盲动错误的主要表现。
南昌起义失败之时,正值“左”倾盲动错误发展之际,扣上“军事投机”帽子也算是大环境使然。具体到南昌起义“军事投机”的依据,主要是“只抱着军事投机的心理,而不信任群众,不认识发动群众创造群众的工农政权之倾向,甚至于暴动开始之后,仍旧抛弃土地革命之旗帜,那就更是机会主义的遗毒”。[7]客观而言,这些指责并非没有道理。比如:暴动的主体是军队,没有工农军的参加,更无革命群众的参与;南下提出“没收二百亩以上大地主土地”,后改为“五十亩”[8],根本没法实行;宣传动员民众的工作也基本没有;打着“左派国民党”的旗号,没有提苏维埃,没有建立工农政权……从大量南昌起义参与者的回忆来看,这些都是事实。
但是,南昌起义与其他各地暴动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央决定南昌暴动之时,对于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以及苏维埃的旗号都还没有正式提出来。虽然中共在南昌起义之前已经提出“土地革命”的口号,但对于如何处理地主土地的政策却是在8月3日《中央关于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中提出来的,即“由农会通告,对祠堂,庙宇,一切公地及五十亩以上之大地主一律抗租不缴,对五十亩以下之地主实行减租,其租率由农民协会规定,以佃七东三为大致的标准”[9],其中还没有提到没收土地的问题,直到八七会议才提出“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分这些土地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10]至于苏维埃的旗号,9月19日中共中央才根据斯大林“左派国民党的思想确实遭到失败和存在新的革命高潮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苏维埃”的指示,宣布“以后关于组织群众的革命斗争”,不用“再在国民党的旗帜下进行”,现在的任务是“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11]
此时的南昌起义部队还在南下途中,根本不知道中央的新政策。曾全程参加南昌起义的李立三回忆:“我们在前敌的同志,直到了汕头后,才知道有‘八七’紧急会议的这回事。行军两月,简直成了野人,不单是不知道党的情形,并且连全国大的政治状况都不知道。蒋介石下野,我们到汀州看见上海的《申报》才知道。”[12]9月23日,中央给广东省委的信中还在询问:“叶贺军队不知已达到什么地方?”张国焘也不无委屈地向中央辩解道:“至于我主张仍然用国民政府名义和主张没收五十亩以上的土地等,那‘八七’以前的中央的确有同样的原则的主张,只可惜我们在山中走了两个月,与世间隔离。”[13]可见,南下途中,中央与起义部队并没有联系上。
既然南昌起义前委并不知道中央的新精神,执行的仍然是当时起义时中央确定的政策,似不应给予过多的指责,扣上“军事投机”的帽子更属不当。但是,曾被寄予“我们军事的成败在此一举”的南昌起义的失利,令中央感到很失望,失败的责任需要有人来承担,扣下“军事投机”这样不需要过多解释、概念含糊不清的帽子,在当时“左”倾盲动氛围中也就再正常不过了。只不过这顶帽子一扣,使得本具有重大意义的南昌起义的光芒在很长一段时间被遮蔽。后来,邓中夏在反思一度被广东省委扣上“军事投机”帽子的广州起义时指出:“其在暴动开始时,以为群众重视武器,指导机关重视军事行动,便也是军事投机,这简直不知道武装群众的军事行动在暴动开始时的重要作用与价值。‘军事投机’一辞在中国党中随处乱用,遗害无穷。”[14]
注释:
[1]《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370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
[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363、37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363、374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www.xing528.com)
[4]《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地武装起义·湖北地区》,第52—53页,解放军出版社,1996。
[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274页,解放军出版社。
[6]《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卷,第7页,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7]《南昌起义(资料选辑)》,第17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8]《亲历南昌起义》,第53—54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
[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241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
[1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295、369—37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1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295、369—37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12]《南昌起义(资料选辑)》,第44、57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13]《南昌起义(资料选辑)》,第44、57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14]《广州起义(资料选辑)》,第302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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