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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与海外贸易:赵宋南外宗与泉州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当时到泉州南外宗正司的宗室人数史书有这样的记载“九月壬子,是时两外宗子女妇合五百余人,岁费缗钱九万,南外三百四十九人,岁费钱六万缗,西外一百七十六人,岁费钱约三万缗”[7],随着宗室的繁衍生殖“至于今日,则在院者1427人,外居者887人”[8],所以到了到了绍定五年在泉宗室人数已多达2300余人,在泉州的南外宗室人员是在外宗室最大的一个群体。

宗室与海外贸易:赵宋南外宗与泉州

对于当时到泉州南外宗正司的宗室人数史书有这样的记载“九月壬子,是时两外宗子女妇合五百余人,岁费缗钱九万,南外三百四十九人,岁费钱六万缗,西外一百七十六人,岁费钱约三万缗”[7],随着宗室的繁衍生殖“至于今日(绍定年间,1228—1233年),则在院者1427人,外居者887人(总数2314人)”[8],所以到了到了绍定五年在泉宗室人数已多达2300余人,在泉州的南外宗室人员是在外宗室最大的一个群体。

随着宗室人员的增加,已渐渐成为中央政府的一个沉重负担。早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就提到“裁减宗室恩数”,因而神宗“诏裁宗室授官法及恩例,东坡亦以为然,曰:“此实陛下至明至断,所以深计远虑,割爱为民。”其后无戚疏少长,皆仰食县官。”[9]南渡以后仍按“无戚疏少长,皆仰食县官。”的惯例。宗室的俸禄、孤遗钱米、宗女的嫁妆,是宗室供给的主要形式,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所以在泉州的南外宗正司的经费主要由转运使和泉州各支付一半。据赵世通《南外天源赵氏族谱》载:“居于院内的宗室,其大者,每月钱13贯;中者(20岁及以上),每月钱9.1贯,米1石;小者(10岁及以上),每月钱4.7贯,米0.4石;末者(5岁及以上),每月钱1贯,米0.4石。居于院外的宗室,其大者(10岁及以上),每月钱2贯,米1石;小者(5岁及以上),每月钱1贯,米0.5石。”[10](www.xing528.com)

绍定五年(1232年),第二次出任泉州知州的真德秀曾上长篇奏章讨论维持南外宗室所需支费的问题。在奏折中提到“泉州每年计出备俸钱、米钱14.37万贯,其中俸钱9.06万贯(总数为14.5万贯,市舶司提供剩下的5.44万贯);全部米钱6.06万贯(20200石米,每石3贯)中的5.31万贯,剩下的0.75万贯由兴化军负担”[11],从中可以看出市舶司在宗室的支费中占很大比重,占总支费的三分之一多,他还指出宗室支费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何分担,所以解决宗室经费问题的关键是要增加转运司和市舶司承担的份额。从这可以看出市舶司的收益恰成为宗室开支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他们是市舶司利润的直接分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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