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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海为例:公众反对意见典型案例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区政府的接待人员表示马上将意见转达至虹口区规土局,并请业主代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等待答复。由于居民反对意见非常强烈,区规土局同广中路街道办一起于5月7日下午2点在广中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展开了格林蓝天居民与虹口区规土局的当面沟通。当晚,小区居民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围堵广中路,希望以此引起政府重视,回应公众的需求。

以上海为例:公众反对意见典型案例

(1)招拍挂项目——广中路600号建设项目

①项目审批过程

广中路600号地块建设项目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街道,东至春满园小区一期、西临株洲路、北至春满园二期、南至三湘花苑小区,总用地面积3.67公顷。项目基地周围都为成熟住宅小区,原为上海航空发动机厂。现航空发动机厂已经迁往顾村,而该地块也在2007年作为16号拍卖公告中的涉及地块被拍卖,上海宝炫置业以9.8亿元的价格获得。在房地产持续升温,以及虹口区较少推出大规模居住用地的情况下,颇为引人注目。

2008年3月,项目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8年3月6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部分公众获知了这一情况,得知自己的日照将受到影响,周边居民,尤其是格林蓝天小区居民开始组织起来维权。

2008年4月25日—5月19日,建设项目公示(由于公众反对意见强烈,公示期由10天增加到25天)。

2008年9月,项目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8年10月,格林蓝天小区居民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居民败诉。

2009年3月,格林蓝天小区居民到市二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持原判。

②公众参与的过程

正式许可前的参与:2008年3月,广中路600号项目首先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公示。从《广中路600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格林蓝天小区居民得知其住宅前面将建两栋27层的高层,它将极为严重地影响他们的采光,另外,由于该项目中包括了餐饮,其油烟排放的方向恰为格林蓝天小区,项目的垃圾收集站也恰恰定位在格林蓝天小区的入口旁边,这都将对格林蓝天小区的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引起了格林蓝天小区居民的强烈不满,他们迅速组织起来准备维权。

4月21日,格林蓝天小区的部分业主聚集在一起召开业主会议商量如何维权。21日,业主代表前往虹口区政府,向政府表达反对在广中路600号临近广中路586弄侧兴建27层高楼的意向。区政府的接待人员表示马上将意见转达至虹口区规土局,并请业主代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等待答复。

4月23日,业主代表前往虹口区规土局就兴建高楼事件表达反对意见,虹口区规土局接待人员表示,从来没有出过该地块的图纸。

行政许可中参与:4月25日,区规土局进行广中路600号项目公示,并将总平面图贴在了广中路600号的墙头。业主看到后非常气愤,觉得区规土局相关人员涉嫌欺瞒业主。

4月27日,格林蓝天小区的业主在小区住宅楼上挂起了条幅,抗议建设方案“宝华集团还我阳光,还我生存权力”“希望政府机关为百姓谋权益”。

5月1日,居民代表通过上海政府网信访中心给市长写了一封抗议信,要求“虹口区规土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修改建筑规划,不要侵害我们的阳光,不要侵害普通百姓的权益;如果非得要建项目,应召开听证会,请规划部门、开发商、相邻业主参加,达成共识;改变规划部门我行我素的工作作风,把一个可能带来极大群众反响的项目,放在自家的网络上进行公示,不同当事的居民进行沟通,公示的意义何在,这与政府所积极推动的政府信息公开背道而驰,需要改进”。(www.xing528.com)

由于居民反对意见非常强烈,区规土局同广中路街道办一起于5月7日下午2点在广中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展开了格林蓝天居民与虹口区规土局的当面沟通。格林蓝天小区居民于当日下午1点集合前往沟通地点——广中路街道办事处。由于绝大多数居民均来到了街道办事处,一时间这里熙熙攘攘,群情激愤。下午2点钟左右,虽然双方约定各派5名代表,但居民们涌进会议室的人数太多,街道以及规土局人员担心局面失控,无法正常沟通,退出了会议室。在短暂的时间内,由于沟通不畅,导致到场居民情绪严重对立,在现场不明身份的一个人出言不逊,引起了部分居民的强烈争执。下午2点15分左右,已经有个别情绪激动的居民要离开,前往区政府或者市政府争取权益了。在街道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大约下午2点半左右,规土局以及街道的领导们陆续返回会议室,小区居民代表表示进入会议室的居民会保持安静,保持沟通会的秩序,会议这才开始。会上,首先由居民代表发言,居民代表依次表达了自己的反对意见,意见集中在日照、垃圾收集站和餐饮排烟管道的位置等问题上,区规土局相关人员表示,需要在5月19日之后,第三次的环境影响评估结束之后,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调情况。期间,居民代表要求公布日照分析报告,区规土局认为其具有“知识产权”不能公布。

5月15日,还在规土局与开发商沟通期间,格林蓝天小区居民发现在靠近小区墙边上,一栋二层的临时用房已经搭建起来,在靠近三湘花苑的一侧,也建起了临时用房,基地内还画上了白线。5月19日是环评公示截止日,区规土局还是没有回复公众意见,开发商继续搭建临时用房,这引起了居民的恐慌,部分居民又到规土局进行上访。

5月26日,广中路街道、虹口区规土局在春满园A区与格林蓝天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区规土局工作人员首先给居民讲解了日照分析及相关技术、国家法规,然后讲述了和开发商沟通的结果,即鉴于格林蓝天2号楼和4号楼只有11层,对面盖高楼的时候相对应位置可削减为26层,此外,另外一个大的生活垃圾站可稍微向变电站方向挪动一些。然而,这个结果并没有满足居民的意愿,他们纷纷要求讨说法。当晚,小区居民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围堵广中路,希望以此引起政府重视,回应公众的需求。当晚8点广中路交通最为拥挤的时候,居民的围堵使得广中路只保留了双向车道中的一股车道,车辆在民警的指挥下通行。再后来,由于一些居民愈加气愤,试图堵塞整条道路,增援而来的公安合围将居民劝向路边。区规土局局长在现场负责指挥,反复与居民进行沟通,承诺当晚就将信息转达给相关部门,第二天现场办公,仍尽力安抚百姓。第二天,一些居民代表被公安局叫去协助调查,事后小区居民的行为回归“理性”。

5月30日,居民代表又去市政府信访办维权;6月16日,居民代表又去区规土局进行沟通。6月24日区规土局表达开发商行为合法,他们明确表示了让步的底线是由目前27层楼变为26层,离格林蓝天南方41米变成44米。垃圾站调整至株洲路一侧。现在小区居民中出现了两种倾向:一些层数较高的居民仍然要求广中路600号高楼降低楼层;而一些低层的居民则开始寻求通过区信访办要求索赔。这就是这件事件开始时大家所担心出现的局面,小区居民鉴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发生了分化。由于赔偿会根据阳光遮挡的程度进行计算,楼层越高可能获得的赔偿越低;27层的拟建高楼楼层降得再低也不大可能低于20层,对于低层的居民仍然是遮挡严重。可能正是由于这样的状况,小区里关于此事的集会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存在了。

2008年9月,广中路600号项目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政许可后参与:2008年10月,部分居民仍然反对相邻建高层建筑,向区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区法院认为区规土局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法规,驳回上诉。2009年3月,部分居民以相同理由向市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市法院认为区规土局行政行为符合相关法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10月27日,上海宝炫置业公司贴出告示,表示“虽然本项工程规划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也符合法律规定,但从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出发,从重视居民诉求出发,在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下,公司自愿发放补偿款以化解矛盾。公司将以‘格林蓝天’小区日照变化的测算为依据,确定每户居民具体补偿金标准”。部分居民领取了补偿款,还有居民对补偿款不满意,此事至今仍存在矛盾。

(2)自有土地项目——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二号科研楼项目

复旦大学枫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完成后,复旦大学申请拟在东操场建设的二号科研楼建设工程许可证。区规土局于2013年10月25日将方案总平面图张贴在四季园小区单元门楼下,并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规划总图上表明了二号科研楼与周边建筑间距,罗列了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建筑层数及高度等指标。四季园小区的居民看到规划总平面,知晓自己在控规编制阶段的反对意见没有被采纳,且一位具有建筑结构知识背景的退休教师发现排气道离居民楼太近,会对居民健康生活产生影响,于是居民维权小组又组织起来进行维权活动。

11月1日,四季园居民向区规土局寄出第一封反对意见信,认为区规土局在程序、政策和法律主体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信上声明“自从5月5日参与控规公示,上访及群体书近十次,反对在东操场地区建科研楼,但是参与结果及控规内容却没有被告知,现在却依据控规内容提建筑方案。区规土局扼杀了居民的知情权”。居民表示“坚决反对所谓的方案总平面图的全部内容,要求市规土局公布控规方案的结论性书面意见,要求区规土局颁布10月25日公告凭借的政策、法律、法规即实施细则”。11月4日,居民再次写信,就环保、建筑规范及社会道德标准提出反对复旦改建方案的理由。居民提出“地块绿地率太低,不知建筑结构方案是否对东操场及四季园小区地基的地质条件做过深入分析,不知科研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做过有害性评估。”针对这些问题,居民要求“复旦大学必须出具由权威第三方建筑结构专家签名出具的科研楼对四季园小区建筑结构不构成损伤的报告;必须出示由权威第三方环境评估专家签名出具的科研楼建设工程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不影响小区的报告,不降低现有空气质量和绝对不产生有害气体的结论;不允许科研楼排风平台和洞口正对四季园小区楼房;兑现保障新建筑与小区的距离在40米以外的承诺;公布医学科研楼(包括地库)的性质及具体科研项目”。同时,70位小区居民到市规土局上访,市规土局一位处长召集区规土局及复旦大学校方代表,组织居民召开沟通会,会上承诺21日前给予答复。

11月21日,区规土局对公众意见进行了答复,“复旦大学枫林校区的绿地率在整个校区进行平衡;科研楼与四季园小区住宅间距33.2—34米,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号科研楼主要用途为脑科学研究院、分子医学实验室、生物医学研究院、糖复合物实验室、公共科研用房等;施工严格按照法规执行;将科研楼B楼西侧地下空调平台调整到A楼东南角及东北角。”

11月26日,四季园小区居民对区规土局答复不满,通过两封信进一步需求:“对于控规结果及审批依据必须公布;标明实验室的等级;要求权威机构出具对小区建筑结构不构成损害的证明;增加规划区基地绿地面积。”

11月28日,复旦大学组织二号科研楼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居民发现实验室的内容与区规土局告知的不符合,变成了分子细胞学、表观遗传学和系统生物学,觉得环境评价存在欺骗,向环保局提出异议。四季园小区居民又多次组织居民代表到街道、环保局进行上访,开始环境维权活动。居民不仅发现环评单位曾被通报批评,而且复旦大学在公众参与评价表调查问卷活动中存在偷换问卷行为。

(3)划拨用地项目——35 kV快乐变电站项目

35 kV快乐变电站规划选址位于蔡路社区内,在青杨路西侧,塘东路北侧,选址依据《浦东新区蔡路社区控规》(浦府〔2006〕345号)和《浦东新区35 kV快乐、35 kV东绣、110 kV新德输变电站选址专项控规》,由上海电力公司承建,用地2 427平方米,建筑面积1 965平方米,高度13.3米。项目西临蔡路社区民宅,预留间距23.4米。据村民反映,项目早在2012年11月就已经开始动工,当村民得知要建变电站,担心变电站引起的电磁波辐射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于是,临近变电站的几排民居内的居民开始到村委会、电力公司反映,反对在此处修建变电站。居民的几次反映都无结果,村委会也不断地来做居民的工作,认为他们的行为妨碍了国家建设,希望他们支持项目建设。村民认为自己的意见不起作用,渐渐失去了参与的信心。项目于2013年5月建成,浦东新区规土局于2013年6月在其网站和现场一边的围墙进行了方案公示,有少数村民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由于变电站已经建好,村民的反对也没用,最终获得几千元的经济补偿了事。2013年8月,变电站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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