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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解决高校德育教育难点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也出现了大量的网络道德失范现象,所以,必须加快网络道德的宣传教育,尽快将其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道德责任意识。针对网络环境的伦理需求,高校德育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网络道德教育。

加强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解决高校德育教育难点

网络超时空、虚拟和数字化的特点,使得人们有了逾越现实社会规范的机会空间,从而使得原来在现实社会中行之有效的包括伦理道德在内的许多规范有了逐渐失去原有的约束力的危险。面对这种情况,一种新的道德规范——网络伦理已经出现。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伦理甚至已经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高校的教育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就开设了“伦理学与国际互联网络”课程。在我国也出现了大量的网络道德失范现象,所以,必须加快网络道德的宣传教育,尽快将其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道德责任意识。但由于网络环境具有虚拟性,使得加强网络道德和法治教育成为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成为网络环境下高校德育教育的难点。高校德育教育要取得实效,就必须突破此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教育者应增强网络道德教育意识。针对网络环境的伦理需求,高校德育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网络道德教育。客观地讲,在我国绝大多数学校中网络道德教育还属于空白,与网络道德问题的涌现相比,教育明显滞后,当前在大学校园中不断出现的黑客现象、网络违法问题激增就是证明。应当明确的是,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也是我国高校德育教育拓展自身内容、适应社会变迁的重要体现,是高校德育教育在新的时期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契机。

第二,网络道德教育应当与既有道德教育相结合。所谓网络道德教育,是指一定社会为使人们接受和遵循网络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并按其价值标准塑造人的品德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们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网络道德的建立和发展,是立足于现实社会道德的基础上,运用既有道德的一般原则培育起来的,在网络环境中形成的现实合理的道德规范。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并不是要把既有道德和网络道德完全分开,而是要立足于发展既有道德,利用既有道德教育的一般原则、方法和途径来培养网络道德的生成和规范体系,使青年学生明确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在网络环境中的意义和价值。(www.xing528.com)

第三,网络道德教育应当和网络法治教育相结合。网络道德环境缺乏有效的监督,网络道德的可操作性较差,所以对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要求很高。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培养青年学生的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在没有社会和他人监督的环境下,仍能保持清醒的自我约束,坚守符合社会规范的道德信念,也就是要做到“慎独”,这是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另一方面,应加强网络法治教育,通过外在强制措施来强化网络道德教育。通过法治教育告诉青年学生网络有哪些“必须”的规范,违犯这些规范可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我国已经制定了很多关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法规,通过多种途径让广大青年学生学习、了解这些法规,从而自觉遵守,避免违法犯罪。同时由于网络道德规范和网络法律规范在很大的程度上具有一致性,网络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是网络道德所要求的,而相当部分的网络道德规范也通过立法固定下来,所以,网络道德教育应当而且必须和网络法治教育结合起来,以共同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责任意识。

第四,制定网络道德规范、推广网络行为规则。加强网络道德教育要求我们尽快制定网络道德规范,使每一个网络用户都知道在网上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目前,国外一些计算机网络组织已经为网络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则。在这些规则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高校德育教育应该结合原有的道德体系,参考国外的网络道德规范,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出网络道德规范,并通过高校德育教育现有的渠道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网络道德和法治教育,以实现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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