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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学设置与科举考试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世祖即位后,为保持对中原的牢固统治,开始笼络汉族地主,在京都和地方设置学校,恢复科举考试。明代建立之初就建立了一套文化教育制度,各省设提学使,全国府、州、县开办学校,设教官,课程为“四书”“五经”、大明律和文诰。生员一生埋头苦读“四书”“五经”,致力于不同规格的科举考试,经县考、州考、乡试、会试、殿试才能取得做官资格。清代沿明之制,各省设督学道,设府、州、县学,并设八旗、宗室官学,实行科举考试。

明代官学设置与科举考试

元世祖即位后,为保持对中原的牢固统治,开始笼络汉族地主,在京都和地方设置学校,恢复科举考试。明代建立之初就建立了一套文化教育制度,各省设提学使,全国府、州、县开办学校,设教官,课程为“四书”“五经”、大明律和文诰(大明律以外的特殊法令)。省、府、州、县学的生员经过地方上的考试,才能取得入学资格。生员一生埋头苦读“四书”“五经”,致力于不同规格的科举考试,经县考、州考、乡试、会试、殿试才能取得做官资格。明统治者通过这种方式,钳制知识分子的思想,使之永远不超越孔孟之道,泥守儒家经典。

明初,成都府学开设于文翁石室,成都县、华阳县、双流县也率先分设县学,成都府学设教授1名,训导4名,生员定额40人,成华县学各设教谕1名,训导2名,并生员20至30名,府、州学均设训导,师生月廪食米6斗,有司供给鱼肉,学官月俸有差。在校生员专治一经,按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为惩罚犯规生员,还将洪武十五年(1382)颁布的禁例十二条镌文卧碑,安置明伦堂之左,凡犯规生员,按违制论处,所谓“庠声序音,重视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通过这种方式,由此而达到“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的目的。朱元璋用这种方式,将天下读书人纳入彀中,以杜绝异端邪说。(www.xing528.com)

清代沿明之制,各省设督学道,设府、州、县学,并设八旗、宗室官学,实行科举考试。顺治十八年(1661),四川巡抚佟凤彩在明末毁圮的文庙和学堂废墟上,重建成都文庙和府学,稍后,成都、华阳二县也分立县学。但是,清代旧学仅仅是敷衍门面的官学,府学例不讲读,每月仅召集生员训示一次,学官不事教授,士子不重读书,实际上仅仅是为科举考试预备的演习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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