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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规划与设计的现状及问题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的提出,要把握好乡村规划管理的尺度,在农事简办的基础上加强公建项目的管理。

乡村规划与设计的现状及问题

13.2.4.1 乡村规划编制的问题

(1)农村的基础资料不健全,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划数据与相关专项规划

在乡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乡村,规划基础资料欠缺,村中掌握的数据基本是村庄人口、户数和基本经济技术指标,但与本村有关的专项规划及相关要求均不知晓,甚至连规划主管部门都没有与规划村落相关的专项规划的系统全面的数据,数据都分散在各职能部门之中。

这种状况给乡村规划造成了很大的难度,由于数据不完整,因此容易造成乡村规划编制的不尽完善。

(2)村庄规划在管理中失效

村庄规划在管理中失效的原因有:首先,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已经规划建设的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又与建设规划相冲突——导致规划失效;其次,村庄建设规划由政府与规划编制部门主导,未能反映村民意见,削弱了规划的权威性;再次,村庄规划缺乏必要的调整修改程序,未能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最后,由于经费不足,乡镇政府及规划编制部门对村庄规划不重视,导致村庄规划编制的随意性与不慎重,使村庄规划质量降低,指导性差。

(3)规划编制管理和审批着眼近期建设,忽视长远发展

规划评审以地方各职能部门为主导,更重视本部门在项目实施时的可操作性,因而在权衡现状保留和长远发展两者之间时更倾向前者。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角度来看,本部门的各项部署能否实现、领导的政绩能否突出、项目实施是否会遭遇强大阻挠是其关注的重点,所以评审时多注重近期实施性,对村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必要的远见。这就导致在乡村规划编制中,只重视近期的建设效果,而忽视农村的长期发展。

(4)规划编制仓促,规划成果缺乏特色

在国家政策的影响下,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席卷全国。各地方由于需要编制规划的行政村数量较多,且规划编制费用较低,编制单位对于现场调研和规划设计安排上无法投入大量人力。这就导致了规划成果中对村落空间结构和公共场所的营造考虑不够,地区特色得不到充分发掘,规划缺乏特色。

13.2.4.2 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任务重而力量弱

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区别是城市往往呈集聚发展态势,而乡村分布则呈现小、多、散的特征。乡村的规划实施管理存在两个特点:一是管理基数大,管理任务艰巨;二是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基层管理人员和决策者对专业技术、法规不甚了解,而乡、村一级的规划管理力量更薄弱,致使规划执行难、监督难,进而导致这些地区的无序建设状况严重,不可避免地出现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活动。

(2)公众参与环节缺失

规划编制方面的公众参与日益增多,但规划实施管理方面的公众参与还不够健全。特别在乡村地区,公众参与相对薄弱,没有体现乡村地区“自下而上”的自治组织要求;而是采用“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规划管理决策取决于政府部门的领导意志,缺乏村民的有效参与,无法体现与满足村民的普遍性需求和愿望,也无法协调与平衡公共利益,违背了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原则。

(3)监督机制不足,各部门间联动机制有待提升(www.xing528.com)

现在乡村仍然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管方式。目前的监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即时性的查处,一旦项目完工,监察随之结束,监督结束后的违章建设与查处不能保证。

乡村的建设管理涉及规划、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职能部门多但缺乏明确分工,管理很容易陷入真空地带,导致违法滋生,缺乏监管。

13.2.4.3 乡村规划管理的改进建议

(1)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基层管理组织的规划意识

乡村居民是规划实施的主体,在规划管理下进行实施建设,不仅是为国家发展,更是为自己子孙长远生存环境的改善做贡献。基层管理组织和参与编制乡村规划时,应做好农村居民的思想工作。

(2)乡村规划应在近远期之间进行权衡,更需要偏重长远发展框架的建立

乡村规划具有深远的影响,如果地方政府仅仅将其作为一项政策性目的去应付执行,建成之后必将对长远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近期建设和远期效益之间,应该更侧重建立长远发展。

(3)建立层级问责

建立层级问责制度,确保规划贯彻落实,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应该制订本部门目标,有计划地按照步骤严格实施。

(4)规划思路由“自上而下”转为“上下结合”

我国乡村采用自治的管理组织形式,村集体的一切决策和管理均由全体村民共同决定,村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政府发布行政指令进行决策,规划师依据技术标准和规划方法进行方案编制,乡村建设的主体只是被告知、被要求、被接受。因此,必须转变这种“自上而下”的编制思路,坚持“上下结合”的乡村规划编制原则。在乡村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强化村民的主体地位,政府的职能是协调和引导,而规划师更多的是担任村民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通过技术手段编制乡村规划。

(5)健全体系,把控乡村规划管理的核心内容

首先,要明确管理范围。影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范围的因素包括项目建设类型、土地属性以及规划区域范围。乡村规划管理范围必须综合考虑上述三种因素,同时结合上位法、现实操作和可实施性等因素。

其次,应该统一许可要件。目前,全国各地区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条件尚无统一标准且界定模糊,影响规划许可执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的提出,要把握好乡村规划管理的尺度,在农事简办的基础上加强公建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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