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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乡村规划与设计中的多规合一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3.1.1“多规合一”的提出目前,我国由政府出台的规划类型有80余种,其中法定规划有20余种,规划体系庞杂紊乱,呈现“各自为政”“争当龙头”的局面,在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管理要求缺乏协同、部门规划衔接困难和管理主体不清等问题。

实践:乡村规划与设计中的多规合一

13.3.1.1 “多规合一”的提出

目前,我国由政府出台的规划类型有80余种,其中法定规划有20余种,规划体系庞杂紊乱,呈现“各自为政”“争当龙头”的局面,在规划编制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管理要求缺乏协同、部门规划衔接困难和管理主体不清等问题。随着规划改革的深入发展,“底线式”的空间规划、“协同式”的管理机制和“留白式”的市场实施更加引人关注,多行业的规划整合工作势在必行

2014年初,国务院正式颁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同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启动了市县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在《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1号)》中强调: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是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提出:“要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在国土空间分析评价基础上,以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相结合,将市县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通过三类空间的合理布局,形成统领市县发展全局的规划蓝图、布局总图。”

13.3.1.2 各地实践

近年来,我国上海、重庆、武汉、广州、厦门、河源云浮等城市先后开展了“三规合一”、“多规合一”工作的实践,对“多规合一”的技术、方法制度与构架等开展了众多有益的探索,旨在研究解决多规并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www.xing528.com)

云浮探索:第一,协调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主体功能”和城乡规划的空间地位,协调国土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城乡规划的“弹性规划”;第二,规划机构的调整,建设“数字云浮地理空间框架”。

广州探索:划定控制线、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第一,科学划定五条控制线,包括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区地块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第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摸清家底,加大对低效用地二次开发的盘活和管控力度,调出超过128km2的建设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

德清实践:划定底线、全域覆盖,明确县市域总体规划作为“多规合一”的规划平台,实现全域城乡高精度覆盖;搭建技术平台,衔接不同标准,统一发展共识,协同底线管控;加强图版对比,盘活存量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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