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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主要耕具-耒和耜:古史新探成果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我們要談的,就是中國古代的主要耕具是怎麽式樣的?自從漢代以來,學者們對於耒和耜的結構,就有兩種不同的説法。一種説法,認爲耒和耜是一件耕具上的兩部分,耒是耜上的弓形的曲柄,耜是耒下的木製或金屬製的鋒刃部分,即所謂“釘”或“金”。另一種説法,認爲耜是和臿相同的工具,在《説文解字》中,“耜”又寫作“”[5],説:“,臿也。”

西周主要耕具-耒和耜:古史新探成果

首先我們要談的,就是中國古代的主要耕具是怎麽式樣的?它們的作用究竟如何?

自從漢代以來,學者們對於耒和耜的結構,就有兩種不同的説法。一種説法,認爲耒和耜是一件耕具上的兩部分,耒是耜上的弓形的曲柄,耜是耒下的木製或金屬製的鋒刃部分,即所謂“釘”或“金”。《周易·繫辭傳》釋文引京房説、《禮記·月令》篇鄭玄注、《説文解字》“耒”和“枱”(即耜字的或體)的解説,都是如此。另一種説法,認爲耜是和臿相同的工具,在《説文解字》中,“耜”又寫作“[5],説:“,臿也。”《説文解字》説“”或作“梩”,而《方言》卷五又説“臿”和“梩”是異名同實的,“江淮南楚之間謂之臿”,“東齊謂之梩”。有許多注釋家也往往用“臿”來解釋“耜”或“梩”的。例如《孟子·滕文公》篇説:“蓋歸反虆梩而掩之。”趙岐注就説:“虆梩,籠臿之屬,可以取土者也。”

在《説文解字》中,“枱”和“”,都是“耜”的異體字,而許慎一面把“枱”解釋爲“耒耑”(《齊民要術》引作“耒耑木”),一面又把“”解釋爲“臿”。那麽,是不是許慎把“”解釋爲“臿”,解釋錯了呢?不是的。《莊子·天下》篇説:“禹親自操橐耜。”《釋文》引崔譔註説:“耜,臿也。”而《韓非子·五蠹》篇正作禹“身執耒臿”,《淮南子·要略》篇也正作“禹身執虆臿”。古書中每多以耒連稱,也往往以耒臿連稱,例如《鹽鐵論·國病》篇説:“秉耒抱插,躬耕身織者寡。”“插”就是“臿”,也是指“耜"。那麽,“臿”是不是就是“耒耑”呢?我們認爲也不是的。臿是另外一種工具,它是和鏟差不多的。《方言》卷五曾説臿有、鏵、鍏、畚、喿、梩等不同名稱,《釋名》卷七曾説鍤有銷、鏵等不同名稱。《釋名》卷七《釋用器》篇説:

鍤,插也,插地起土也。或曰銷,銷,削也,能有所穿削也。或曰鏵,鏵,刳也,刳地爲坎也,其板曰葉,象木葉也。

原來鍤有銷、鏵等名稱,是由於“插地起土”、“有所穿削”、“刳地爲坎”而得名的。很清楚的,它是和鏟差不多的工具,王禎《農書》上把它畫成鏟的式樣(見圖一),是不錯的。

圖一 王禎《農書》上的臿

“臿”古或作“”,《爾雅·釋器》篇説:“謂之。”郭璞註:“皆古鍬鍤字。”《説文解字》也説:“也,古田器也。”“臿”和“”,是一聲之轉,“”就是“銚”,古同音通用。“臿”這名稱是取義於“插”的,“銚”和“”的名稱是取義於“挑”的,而“插”和“挑”在意義上是有相通之處的。這一點,錢繹在《方言箋疏》中解釋得很好,他説:

之言挑也,《少牢饋食》下篇“二手執挑匕枋以挹湆”,鄭註:“挑謂之歃,讀如或舂或抭之抭,或作挑者,秦人語也。”案《爾雅》之,本是田器,而鄭引以釋挑匕者,蓋所以插取土,挑匕所以插取食,二者不同,而同爲插取之義,故讀從之。凡物異類而同名者,其命名之意多相近,猶《釋器》“絇謂之救”,郭註:“名。”而鄭註《周官·屨人》云:“絇謂之救,著於舃屨之頭以爲行戒。”蓋絇所以拘持鳥獸,絇所以拘持屨頭,二者不同,而同爲拘持之義,故其訓亦同也。

錢繹這個解説是合情合理的。臿的得名確是由於“插地起土”。用臿來“插地起土”,在把臿插入土中以後必須向外挑撥,和銚的得名,該就是由於“挑”吧!

臿之所以又稱爲鏵,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禮記·曲禮》篇:“爲國君〔削瓜〕者華之。”鄭註:“華,中裂之。”錢釋《方言箋疏》説:“中裂謂之華,故以臿入地使土中裂,即謂之鏵矣。”

我們從臿、銷、銚、鏵等名稱的“命名之意”來看,臿確是和鏟差不多的“插地起土”的工具。我們從古書上談到臿的地方,也同樣可以證明這一點。所有古書,都是把臿作爲開溝洫的工具的。例如《管子·度地》篇談到治水,主張巡視民間的“備水之器”,曾説:“籠臿板築各什六。”《淮南子·精神訓》説:“今夫繇(徭)者,揭钁臿,負籠土。”高誘註説:“臿,鏵也,青州謂之鏵,有刃也,三輔謂之。”《漢書·溝洫志》記述白渠開鑿完成後,人民歌頌道:“舉臿爲雲,決渠爲雨。”顔師古註説:“臿,鍫也,所以開渠者也。”在古書上,往往把臿和盛土之器籠、虆等連舉,就是因爲臿是“插地起土”之器。

臿是一種鏟樣的“插地起土”之器,它的刃部或稱鐅。《説文解字》説:“鐅,河内謂臿頭金也。”《方言》卷五郭璞註又説:“江東又呼鍫刃爲鐅。”如今徐中舒同志爲了否認耜是臿一類的農具,認爲臿是犂刃,臿是犂錧形農具的通稱。他説我不知道臿的“命名之故”,他對臿的“命名之故”另作了新的解説。他説:

至於鍤(臿)和犂刃,也只是異名同實的東西。以金屬鋒刃戴於木製農具上,則稱爲犂冠。以木製柄插入金屬鋒刃中,則稱爲鍤(臿)。鍤就是具有犂錧形農具的通稱,所以耜也可以稱爲鍤,鍫(或銚)也可以稱爲鍤,(鏵)也可以稱爲鍤。

徐同志認爲臿不是由“插地起土”得名,而是“以木製柄插入金屬鋒刃”得名。據我們瞭解,古代“以木製柄插入金屬鋒刃”的工具還不止耜、銚、鏵等幾種,還有鋤、斧、鑿等,是否一概都可稱爲臿呢?如果説臿是犂刃,是犂錧形農具的通稱,爲什麽古書上只把它當作治溝洫的工具呢?爲什麽古書上只是在談到治溝洫的時候提到它呢?很顯然,徐同志的新解説是講不通的。

耒和耜是兩種不同結構的耕具,清代學者鄒漢勛和徐灝已經指出這一點。徐灝在《説文解字注箋》中,認爲許慎把“”解釋爲“臿”是對的,把“”的異體字“枱”解釋爲“耒耑”是不對的,我同意這個看法。我們認爲耒和耜的基本區别,在於耒是尖刃的,耜是平刃的。耒下的尖刀,《考工記》稱爲“庛”,鄭玄註説:“庛讀爲棘刺之刺。”庛就是尖刀,用來刺地的。《考工記》又説:“堅地欲直庛,柔地欲句庛,直庛則利推,句庛則利發。”因爲地堅,直庛比較容易刺入,比較容易向前推,而句庛則便於把柔土句起,比較容易把土發掘起来。耒的尖刃是爲了便於刺土,所以《莊子·胠篋》篇曾説:“耒耨之所刺。”日本奈良正倉院藏有一件“子日手辛鋤”,柄彎曲作弓形,長153.5釐米,刃部作尖頭平葉狀,在刃部上面的柄上,貫有一小横木,是耕作時脚踏處。柄上有“東大寺”題字。這是公元七五八年正月三日丙子日本天皇使用它“親耕”以後,献給東大寺的[6]。我們認爲這就是耒的遺制。它的結構,基本上和戴震《考工記圖》和程瑶田《考工創物小記》根據《考工記》所畫出的耒是相同的。徐中舒同志把“子日手辛鋤”認爲是耜的遺制,是有問題的(參看圖二、圖三、圖四)。至於耜,它是有寬廣的平刃的,所以《考工記》説:“耜廣五寸。”《吕氏春秋·任地》篇説:“其博八寸。”耜的寬廣的平刃,是爲了便於插地翻土。《考工記》説:“匠人爲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爲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因爲耜有五寸寬廣的平刃,一伐能翻起方五寸的土,兩耜並伐就能翻起“廣尺深尺”的土。如果用尖刃的工具去刺的話,即使刃的上部寬五寸,兩耜並伐,怎能掘成“廣尺深尺”的呢?要開掘“廣尺深尺”的,所用的工具就必須是平刃的,至少是弧形的刃。

圖二 戴震《考工記圖》的耒圖

圖三 程瑶田《考工創物小記》的耒圖

圖四 日本正倉院所藏的子日手辛鋤

我在《論西周時代的農業生産》一文中説:“錢就是後世所謂剗,也就是鏟。”又説:“鎛是一種短柄寬刃的小鋤頭……它是用句曲的樹枝製成的,所以也或稱爲句欘。”如今徐中舒同志也説:“鎛是指肩下博大之意。它是以曲木爲柄,將肩部縛於曲柄的一端,如今之鋤……鎛與剗的分别,前者是曲柄,後者是直柄。”我們看,《吕氏春秋·任地》篇説:“耨柄尺,此其度也,其博六寸(‘博’字舊誤作‘耨’,此從譚戒甫先生《吕子遺誼》校正),所以間稼也。”這裏所説的“耨”,就是“鎛”,《吕氏春秋》説:“其博六寸。”高誘註也説:“刃廣六寸。”鎛這耨具,確是由於鋒刃廣博而得名的。《吕氏春秋》談到耜,又説:“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高誘註也説:“其刃廣八寸。”我們又怎能否認耜有寬博的鋒刃呢?

徐中舒同志説:“耒耜是牛耕以前的主要農具,因爲它要刺土深入,所以它的下端必須是尖鋭而具有鋒刃的。楊寬先生對於這樣耕作實際上的需要完全没有理解,他就貿然的肯定耜是直柄方刃如同鏟一樣的伐地起土之器……他這樣的論斷,實在太輕率。”實際上,我的論斷是符合於耕作實際上的需要的,不是太輕率的。世界上的耕具,向來就有尖刃和平刃兩種。就是在犂發明以後,平刃的犂和尖刃的犂也還是長期並存的。尖刃的犂,便於刺土深入,能够在堅硬的泥土上進行耕作,這不是平刃的犂所能勝任的。平刃的犂,便於把泥土翻動過來,而尖刃的犂是不可能把掀起的泥土從底裏向上翻的。我們要知道,在耕作上把泥土翻動過來是很重要的,這樣對於後來的收成關係很大的,所以這二種犂彼此間競争了幾千年之久,不分勝負。我國古代所以曾出現兩種耕具,一種尖刃的耒和一種平刃的耜,就是由於耕作實際上的需要。那麽,西周時代爲什麽耜曾比耒流行呢?因爲西周所統治的主要地區,都是黄土地帶,泥土比較鬆而肥,是容易用平刃的耕具把土翻起來的,採用平刃的耜來墾耕是比较有利的。

《周禮·秋官·薙氏》條説:

薙氏掌殺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

鄭玄註説:“耜之,以耜測凍土剗之。”這裏談的是四季“殺草”方法,所謂“萌之”就是除去其萌芽,所謂“夷之”就是把草削除,所谓“芟之”就是把草薙除,所謂“耜之”就是用耜來剗土除草。因爲耜是平刃的,所以能够起“剗”的作用。

耜能起剗的作用,和剗(錢)是相同的。實際上,剗或錢就是一種帶有金屬鋒刃的耜,這一點,在清代學者中已有人認識到的。倪倬《農雅》第四篇《釋器》,曾因爲《詩經毛傳》把“錢”解釋爲“銚”,而銚是耜屬,認爲“耜用金,其昉於周歟”?胡承珙《毛詩後箋》也説:

錢,《説文》用毛傳訓銚,云:古者田器。斗部下引《爾雅》“謂之”,古田器也。是銚同物,即今之鏵鍫,所用以耕者[7]

我們斷定錢是一種帶有金屬鋒刃的耜,我在《論西周時代的農業生産》中,已舉出三點理由來證明這一點,這裏不再列舉了。錢這種帶有金屬鋒刃的農具,起源是很早的,它遠在殷代已有。一九五三年安陽大司空村殷代遺址中曾出土一把銅鏟,全長22.45釐米,上部有長而大的方銎,刃部作長方形,因爲使用關係,刃有捲起的痕跡。方銎的長度約當長方形刃部的一半[8]。一九五二年在洛陽下瑶村第一五九號殷人墓葬中也發現一把銅鏟,形式和大司空村出土的銅鏟全同,只是比較小,全長11.8釐米,銅質不精,不是實用物[9]。從兩個不同地點發掘出來的兩件殷代青銅鏟,它們的形式結構完全相同,決不是偶然的巧合。這種鏟一定在殷代曾經較長時間在寬闊的地區内應用,所以它已有較固定的形式了。從此可知錢這種農具,到西周時代曾流行,是有淵源的。我們再從春秋戰國時代所流行的作爲貨幣的“錢”來看,其中流行於周和三晉等中原地區的布幣,不論是所謂空首布、方足布、圓足布、尖足布,基本上都是鏟的形式,該就是從農具中的錢演變來的。很清楚的,因爲錢在西周春秋是主要的耕具,所以人們纔曾重視它,作爲交易的媒介物,逐漸成爲一種貨幣形式。如果説,錢只是一種輔助的農具,就很難理解爲什麽當時人們不用主要農具作交易媒介物,而要用輔助的農具來作爲交易媒介物呢?

這種稱爲錢或剗的耕具,源流是很長的。直到犂廣泛應用以後,也還有一種稱爲剗的耕具。王禎《農書》卷十三説:

剗,俗又名鎊,《周禮》:“薙氏掌殺草,冬日至而耜之。”鄭玄謂:“以耜測凍土而剗之。”其刃如鋤而闊,上有深袴,插於犂底所置鑱處。其犂輕小,用一牛,或人輓行,北方幽冀等處,遇有下地,經冬水涸,至春首浮凍稍甦,乃用此器,剗土而耕,草根既斷,土脈亦通,宜春種麥。凡草莽汙澤之地,皆可用之。蓋地既淤壤肥沃,不待深耕,仍火其積草而種,乃倍收。斯因地制器,剗土除草,故名剗,兼體用而言也。詩云,制器相地宜,剗名良有義;起土與耜同,除荒過鉏利。既能耕墾兼,仍取播殖易;面看功施何,春麥已交翠。

這種“起土與耜同”的稱爲剗的耕具,很明顯,是由古代的“耜”和“錢”這種耕具演變來的。它的功用,也是和古代的“耜”和“錢”相同的。在西周所統治的黄土地帶,土地肥鬆,耜和錢這種耕具是能够“剗土而耕”和“剗土除草”的,是“能耕墾兼”的。在當時,這種耜和錢的製作,也是相地制宜的。《詩經·周頌·良耜》篇説:“畟畟良耜,俶載南畝。”《載芟》篇説:“有略其耜,俶載南畝。”《小雅·大田》篇説:“以我覃耜,俶載南畝。”鄭箋把“俶載”讀做“熾菑”,孔穎達《正義》解釋説:“謂耜之熾而入地以菑殺其草,故《方言》:‘入地曰熾,反草曰菑。’”如此説來,所謂“俶載”或“熾菑”,也正是“剗土而耕”和“剗土除草”之意。(www.xing528.com)

在後世的耕具中,其實不但剗能够“剗土而耕”和“剗土除草”,所有平刃的犂都能“剗土而耕”和“剗土除草”的。後世稱爲剗的耕具,用牛拖着前進,或由人拉着前進,往往不能深耕。古代的耜和錢是脚踏的耕具,除了靠手把着柄向泥土中推以外,還可以靠脚踏在刃部的肩上或柄上所貫的小横木上用力向下推。如果用力向下多推一下,它還是比較能够深耕的。在後世,雖然已不用耜和錢作爲耕具,但是人們在挖掘泥土時,還是用鏟作爲主要工具的。在耘耨時,也還用鏟作爲除草工具的[10]

我們認爲,古代耜的發展,有下列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耜的下部長方形的平版連同柄都是用木斫削成的,《周易·繫辭傳》所謂:“神農氏作,斲木爲耜,揉木爲耒[11]。”

第二階段,耜的下部長方形的平版連同柄仍都用木斫削而成,只是在長方形的平版下邊邊緣有金屬鋒刃鑲包着的。

第三階段,耜的下部長方形的平版連同鋒刃全是金屬製的,它的上邊中間有銎,以便裝上木柄,像安陽大司空村和洛陽下瑶村所出土的青銅鏟便是這樣,後世所流行的鏟,也都如此。上述兩種有金屬鋒刃的耜,也或稱爲錢。

去述三個階段的耜的式樣,在它的發展過程中是逐漸淘汰的,大概在冶鑄青銅的技術發展以後,第二第三階段的式樣已逐漸出現,越到後來,第三階段的式樣就越佔優勢。在王禎《農書》卷十三,有一種鏟樣的農具叫做“杴”的,有木杴、鐵刃木杴、鐵杴三種。他説:“杴,臿屬,但其首方闊,柄無短拐,此與鍬臿異也。”木杴是“剡木爲首”的,柄和長方形平版全是木製的;鐵刃木杴是在木杴的長方形平版下邊加有一條鐵刃的;鐵杴是“煅鐵爲首”的,長方形平版連同鋒刃全用鐵製,上邊有圓銎裝柄(見圖五)。這三種杴,實際上代表着三種不同的發展階段[12]。這三種杴在今天農村中也還有應用的,例如蔣若是在《洛陽古墓中的鐵製生産工具》一文[13]中,説漢墓中有一種鐵的鏟刃,“與今日農村常見之夾刃鐵銑同型”,有註説:“洛陽農村木銑前端,常加鐵刃,俗稱夾刃銑。”

圖五 王禎《農書》上的三種杴:

(1)木杴 (2)鐵刃木杴 (3)鐵杴

我在《論西周時代的農業生産》中説:“古代農具的金屬鋒刃和後世農具很不相同,僅僅在鋒刃的邊緣上有一條金屬包着,這種情況直到戰國秦漢間鐵農具相當普遍流行時,還大都如此。”我所指的,就是上述第二階段的形式,不但耜和錢曾有這種形式,許多工具都曾有這種形式。徐中舒同志批評我説:“他不知這樣的農具,就叫做犂錧。犂錧之義就是像犂之有冠(錧也可寫作冠);不但秦漢鐵農具如此,即解放前農人所用犂鏵頭,也還是犂錧的遺制。”這個批評顯然是不對的。我們以《輝縣考古發掘報告》所載輝縣出土的戰國鐵器爲例,除了鐵口犂(固圍村二號墓)是犂錧以外,還有凹形鐵口鋤(固圍村一號墓二號墓)、長方形鐵口鋤(固圍村一號墓三號墓)、凹形斧刃(固圍村一號墓)等,都是用長方形或凹形的鐵刃包在工具的鋒刃邊緣上的。難道所有出土的戰國秦漢時代工具上的長方形和凹形鐵刃都一概可以稱爲犂錧麽?[14]

耜和錢的形式,除了有上述三個階段的演變以外,在各個地區長期的應用中,也還有各種不同的變化,有各種不同的式樣出現。我們看,春秋戰國時代從錢這種農具演變來的布幣,它下邊的鋒刃,在各個地區就有“方足”、“圓足”、“尖足”等不同形式。它們的基本形式是鏟,而其下邊鋒刃所以曾有“方足”、“圓足”、“尖足”等凸出部分,無非爲了便於插入土中。漢代還有一種稱爲“”的兩刃臿,它和方足布不同,方足布只是在刃邊開了方形的袴,而兩刃臿已在一個柄上装有兩個臿一樣的刃部了。它雖有兩個臿樣的刃部,但每個刃部是長方形的,它的功用還是和臿相同的。

漢代武梁祠石刻上有神農和夏禹的畫像,都手執農具的。神農畫像的題字是,“神農氏因宜教田,辟土種穀,以振萬民”。所畫的神農,身軀略爲傴僂,眼向前看,雙手斜把着農具的柄,正作“辟(闢)土”之狀。這農具的柄略作彎形,下部有長方形的歧頭雙刃,鋒刃是平頭的,整個刃部的頭略爲向上翹起(見圖六)。夏禹畫像的題字:“夏禹長於地理,脈(‘覛’的假借字,觀察之意)泉知陰,随時設防,退(減退之意)寫肉刑。”所畫的夏禹,頭戴三角形的笠,右手向上斜舉着農具。這農具和神農手執的農具相似,只是形狀比較短小,柄和刃部都是直的,並不彎曲(見圖七)。

圖六 武梁祠石刻神農所執的農具

圖七 武梁祠石刻夏禹所執的農具

武梁祠石刻上夏禹手執的農具,清代學者如王念孫瞿中溶葉德炯等,都認爲是兩刃臿。王念孫《讀書雜志》第十種《漢隸拾遺武梁石室畫像三石》條説:

所圖禹象,其冠上鋭下廣如笠形,手持兩刃臿。(原註:《説文》:“,兩刃臿也。”《玉篇》胡瓜切,云:“今爲鏵。”俗語所謂鏵鍬是。)案《莊子·天下》篇引《墨子》云:“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親自操橐耜,(原註:司馬彪云:‘橐,盛土器也。’崔譔云:‘耜,插也。’插與臿同。)沐甚雨,櫛疾風。”《淮南子·修務訓》云:“禹沐霪雨,櫛扶風,決江疏河。”《要略》云:“天下大水,禹身執虆臿,以爲民先。”(原註:今本臿譌作垂,辨見《淮南》。)此圖頭戴笠,手執臿,正所謂櫛風沐雨,身執虆臿者也。

王念孫這個説法是很正確的。因爲惟有把禹手執的農具解釋爲臿,纔和文獻相合。瞿中溶所著《武梁祠堂石刻畫像考》,因爲相信耒耜是一器,就認爲石刻上神農和夏禹手執的農具,就是耒耜,也就是臿,而其刃部歧頭已是漢代的形式。他説:

神農手中所用之形……正作辟土之狀,惟據《考工記》文,下當廣而不當分歧,則畫者亦同二鄭,[案二鄭指鄭衆、鄭玄,賈公彦《考工記疏》説:“先鄭(指鄭衆)云,耒下歧,後鄭(指鄭玄)上註亦云:今之耜歧頭。”]據漢時所用之形圖之,未能盡合於古也。(卷一)

案此圖禹手執之器,較神農所持者,短而直,然下出兩歧,形制略同。《莊子》言“親操橐耜”,《韓非子》言“手執耒臿”,《淮南子》又作“畚臿”,蓋亦耒耜之類,而漢時所謂臿之器正如此。(卷二)

瞿中溶認爲石刻上神農和夏禹所執之器同樣是或臿,而王先謙《釋名疏證補》引葉德炯説,又認爲神農手持的是耜,而夏禹手持的是臿。他説:

其圖神農手持之器,柄曲而下翹,頭歧而二,則此耜也。

圖繪禹持之器,似神農手持之耜,柄直而頭平,頭亦兩歧,即此鍤也。耜爲耒田之用,故頭翹起,鍤爲鍤地之用,故頭宜平。《説文》下从木,乃曾意,上从,是像歧頭之形。

我們認爲瞿中溶和葉德炯的説法都對的。耜在古代農業耕作中,主要有兩種功用:一種是《考工記》所謂“爲溝洫”,石刻中禹手執的農具便是“爲溝洫”的,一種是《詩經》所謂“俶載南畝”,就是在壟畝上進行“剗土”的墾耕作業,石刻中的神農像正是手執耜作闢土之狀。“爲溝洫”的耜,主要的作用是挖土,需要直柄平刃。進行墾耕作業的耜,有的柄和刃部略作彎形,爲了便於“剗土而耕”和“剗土除草”,但是它們基本的形式還是相同的。石刻上所刻神農和夏禹所執的農具,雖然已經是漢代的形式,是“歧頭兩金”的耜,是所謂兩刃臿,但是它們都是長方形的平刃,基本形式還是相同的,它們既是耜,也是臿。孫詒讓《周禮正義》説:“《説文》木部云:‘,臿也’,‘,兩刃臿也’,即耜正字。臿與耜形制略同,但臿柄直,耜轅曲,故許通訓爲臿也,漢時耜兩金,蓋與同。”這個解釋是很正確的。

元代王禎《農書》記述有三種脚踏耕具,一種叫鋒,“其金比犂鑱小而加鋭,其柄如耒,首如刃鋒”(見圖八)。一種叫耩,和鋒相似而是歧頭的。一種叫長鑱,也叫踏犂,“比之犂鑱頗狹……柄長三尺餘,後偃而曲,上有横木如拐,以兩手按之,用足踏其鑱柄後跟,其鋒入土,乃捩柄以起墢也”(見圖九)。徐中舒同志認爲:“耩歧頭,即耒之遺制,鋒首如刃鋒,即耜之遺制。”我們認爲歧頭與否,並不是耒和耜的根本區别。早期的耒大都歧頭,後期的耒就不一定是歧頭的,例如《考工記》所記述的耒的結構,就不是歧頭的。早期的耜固然大都是單刃的,但到漢代就很多是歧頭的,即所謂兩刃臿。實際上,這些流傳在後世的尖刃的脚踏耕具,都應該是耒的遺制。阮福在《耒耜考》一文中[15],記述他父親阮元的話説:

圖八 王禎《農書》上的鋒

圖九 王禎《農書》上的長鑱(踏犂)

圖十 阮元在山東所見的耜

曾在山東道中,見農間尚有耒耜之器,與古制小異。古之金前鋭而後方,今之金蓋長方形,復於接耜之處又横一小木。蓋以手持耒首,而復以足踏小横木,合力前推,臿入土中,復仰耒首,則臿上仰而土起矣。此乃人耕,用力多而見功少,不若後世之牛耕,則用力少而見功多也。

在這文後面,還附有兩張圖,一張圖是從戴震《考工記圖》上摹繪來的,鋒刃是尖的。一張圖是阮元“就道中所見約略畫之”,木柄略爲彎曲,刃部完全是鏟的形狀,在刃部上端的木柄上貫有小横木(見圖十)。阮元認爲這兩種刃部不同的耕具,是古今異制。實際上,這不是古今異制,尖刃的是有庛(刺)的耒,具有鏟形刃部的便是稱爲臿的耜。流傳在山東地區的這種具有鏟形刃部的脚踏耕具,我們認爲就是古代耜的遺制,它的耕作方法,也就是古代耜的耕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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