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测试仪器基本要求

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测试仪器基本要求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2-9燃料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续表)表2-10电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表2-11测试仪器基本要求注:仪器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进行检定校准,并应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②采暖系统性能检测期间,采暖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工况,检测工况应符合以下规定:燃煤锅炉的日平均运行负荷率应不小于60%;燃油和燃气锅炉瞬时运行负荷率不应小于30%;锅炉日累计运行时数不应少于10h。③采暖锅炉的输出热量应采用热计量装置连续累计计量。

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测试仪器基本要求

1)参考标准

JGJ/T177—200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32—2009《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GB50763—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TSG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GB24500—2009《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GJ/T260—20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TSG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GB/T18431—2014《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GB/T18362—2008《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2)检测内容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中输入能量(燃料的化学能、电能、高温烟气的热能等形式),经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

锅炉性能检测的目的是通过对燃料锅炉实际运行工况下的热量输出及燃料输入量等相关参数的测量,分析与设计工况点的偏离情况,并得到被测锅炉的实际运行效率。进行机组节能检测时,针对不同的热源性质(燃煤/油/气锅炉、电锅炉)及不同的输出形式(蒸汽、热水),检测对象和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燃料锅炉的检测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见表2-9。其中,低位发热量是单位体积的气体燃料、单位质量的固体或液体燃料在特定条件下完全燃烧所释放的热量中扣除水蒸气凝结成水的汽化潜热后所得的热量。电锅炉的检测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见表2-10,各项测试参数对应的测试仪器基本要求见表2-11。

表2-9 燃料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

(续表)

表2-10 电锅炉主控项目及测试参数

表2-11 测试仪器基本要求

注:仪器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进行检定校准,并应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3)检测数量

(1)对于2台及以下(含2台)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1台。

(2)对于3台及以上(含3台)同型号机组,应至少抽取2台。

4)布点方法

(1)供热量测点布置时,温度测点应设在靠近机组的进、出口,介质温度比较均匀的位置,尽量减少由于管道散热造成的测量偏差。流量传感器应设在设备进口或出口的直管段上,并应符合产品测量要求。

(2)燃料输入量测点布置时,气体、液体燃料的流量测点宜布置在设备燃料进口处的直管段上,并应符合产品测量要求。气体燃料的压力和温度应在流量测点附近测出,用以将实际状态的气体流量换算到标准状态下的气体流量。

(3)输入功率测点布置时,电锅炉的输入功率应在机组输入线端测量。

5)检测仪器与操作

(1)供热量(热水)检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热水型锅炉的供热量宜采用热水热计量装置测量,温度传感器应靠近锅炉本体安装。

②锅炉进、出水温度测量仪表可采用玻璃水银温度计、电阻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宜采用铂电阻温度计(分辨率≤0.1℃)测量。

③采用水银温度计测量机组进、出口水温时,在管道上应事先焊上装温度计的铜管,并内装少许机油,使传热均匀,油面应淹没温度计的感温元件。

④当没有提供安放温度计的位置时,可利用热电偶或表面温度计等测量机组供、回水管的外壁面温度。

⑤采用热电偶进行检测时,要符合以下原则:保证热电偶和水管管壁的充分接触;安放好热电偶后,应在测量位置覆盖绝热材料;热电偶测量准确度经校准确认满足测量要求,或保证热电偶是同向误差(即同时保持正偏差或负偏差)。

⑥流量测量仪表宜用超声波流量计

⑦利用系统已有的热量仪表、测温仪表、流量计(孔板流量计、涡轮流量计等)时,应校验其性能。

(2)供热量(蒸汽)检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蒸汽型锅炉的供热量宜采用蒸汽热计量装置测量,温度传感器应靠近锅炉本体安装。

②锅炉蒸汽介质温度的测量,可以使用热电阻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

③锅炉给水及蒸汽系统的压力测量可采用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

蒸汽锅炉蒸汽量的测量:饱和蒸汽的蒸汽量一般通过测量锅炉给水流量来确定,给水流量可用涡轮流量计、电磁流量计、孔板流量计、涡街流量计等任一种仪表来测定,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0t/h的蒸汽锅炉宜采用超声波流量计来测量给水流量;过热蒸汽也可采用直接测量蒸汽流量来确定,测量方法可用孔板流量计、差压变送器、积算仪等来测量;锅炉有自用蒸汽时应予以扣除。

⑤利用系统已有的热量仪表、测温仪表、压力表和流量计时,应校验其性能。

(3)燃料消耗量检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固体燃料可使用衡器(台秤、磅秤等)称重,衡器应检定合格,燃料应与放燃料的容器一起称重,试验开始和结束时该容器质量应各校核一次。

②液体燃料可用称重法或在经标定过的油箱上测量其消耗量,也可用油流量计来确定。

③对于气体燃料:可用气体流量表或标准孔板流量计来测量消耗量;燃气温度的测量可以使用热电阻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压力的测量可采用压力表;气体燃料密度ρ随着压力P和温度T变化显著,根据气体的压力P和温度T,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气体流量(取决于气体燃料供应商),再乘以标准状态下的气体燃料发热值,得到燃料发热量。

④燃气、燃油流量可采用超声波流量计。

⑤利用系统已有的流量计、温度/压力仪表时,应校验其性能。

(4)电锅炉的输入功率测量仪表宜采用数字功率表

6)检测条件与时间

(1)燃料锅炉检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www.xing528.com)

①各项性能检测应在系统实际运行状态下进行;采暖锅炉日平均运行效率的检测应在采暖系统正常运行120h后进行,检测时间不应少于24h(指检测时间不少于一日,但检测日内,锅炉日累计运行时数根据正常使用确定,无须持续运行24h)。

②采暖系统性能检测期间,采暖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工况,检测工况应符合以下规定:燃煤锅炉的日平均运行负荷率应不小于60%;燃油和燃气锅炉瞬时运行负荷率不应小于30%;锅炉日累计运行时数不应少于10h。

③采暖锅炉的输出热量应采用热计量装置连续累计计量。

④燃料锅炉的燃料消耗量计量应符合:煤采暖锅炉的耗煤量应按批量计量;燃油/燃气采暖锅炉的耗油量/耗气量应连续累计计量。

⑤检测持续时间内,燃料低位发热值应符合:煤样应用基低位发热值的化验批数应与采暖锅炉房进煤批数一致,且煤样的制备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燃油和燃气的低位发热值应根据油品种类和气源变化进行化验(取决于燃料供应商)。

⑥检测期间,为保证检测工况符合检测要求,检测宜符合以下规定:同时检测热水锅炉的进、出口水温和流量,蒸汽锅炉的蒸汽温度、压力和流量;应每隔5~10min读1次数,连续测量60min,并应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检测值,根据检测值计算得到锅炉的瞬时运行负荷率。

(2)电加热锅炉检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实际运行状态下进行,至少检测两次;应在锅炉运行达到稳定工况1h后进行检测,每次检测时间为1h;两次检测的效率差值应在1%之内,锅炉效率取两次效率的算术平均值。

②电锅炉的输入电量应采用电计量装置连续累计计量。

③电锅炉的输出热量应采用热计量装置连续累计计量。

④未采用热计量装置检测锅炉供热量时,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同时检测热水锅炉的进、出口水温和流量,或蒸汽锅炉的蒸汽温度、压力和流量;应每隔5~10min读1次数,连续测量60min,并应取每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检测值,根据检测值计算得到锅炉的供热量。

7)计算方法

(1)供热量(蒸汽型)按下式计算。

Qa,t=qms(hs1-hs2) (2-7)

式中 Qa,t——蒸汽供热量(kJ/h);

qms——蒸汽质量流量(kg/h);

hs1——蒸汽比焓(kJ/kg);

hs2——凝结水比焓(kJ/kg)。

注:蒸汽质量流量qms可以根据蒸汽的体积流量qvs和蒸汽密度ρs求得;蒸汽密度ρs是蒸汽比容vs(m3/kg)的倒数;蒸汽比容vs据蒸汽温度ts1和蒸汽压力Ps1查蒸汽物性表可得。蒸汽比焓hs1、凝结水比焓hs2据蒸汽温度ts1和压力Ps1从焓湿图上查得,详见“附录D焓湿图”。

(2)供热量(热水型)按下式计算。

Qa,t=qvkCkρk(tk1-tk2) (2-8)

式中 Qa,t——热水供热量(kJ/h);

qvk——热水体积流量(m3/h);

Ck——平均温度下热水的比热容[kJ/(kg·℃)];

ρk——热水密度(kg/m3);

tk1——热水进口温度(℃);

tk2——热水出口温度(℃)。

注:Ck及ρk据热水平均温度(tk1+tk1)/2查水的物性参数表可得。

(3)燃料锅炉输入热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Qt——燃料锅炉的输入热量(燃料发热量,kJ/h);

Gc——锅炉的小时平均燃煤量(kg/h)或燃油量(kg/h)或燃气量(Nm3/h);

Q——检测持续时间内燃用煤的平均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燃用油的平均低位发热值(kJ/kg)或燃用气的平均低位发热值(kJ/Nm3)。

燃料的基本规定见表2-12。

表2-12 燃料的基本规定

注:燃料的发热值也可根据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燃料发热值进行计算。

(4)电锅炉输入热量按下式计算。

Qt=3600P (2-10)

式中 Qt——电锅炉的输入热量(电发热量,kJ/h);

3600——1kW·h的发热量折算为3600kJ;

P——电锅炉的输入功率(kW)。

(5)锅炉运行效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 η——锅炉实际运行效率;

Qa,t——供热量(kJ/h);

Qt——锅炉的输入热量(kJ/h)。

8)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锅炉机组实际性能系数的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煤、燃油、燃气型锅炉的实际性能系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采暖锅炉日平均运行效率不应小于表2-13的规定(现行国家标准JGJ/T132—2009《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2)电锅炉的实际性能应符合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的参数值。

(3)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条第(1)款或第(2)款规定时,应判定为合格。

表2-13 锅炉最低日平均运行效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