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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认知和仿效道治国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揭示物质属性,仿效物质属性,将其属性引入政治领域,从而构筑老子哲学的政治观、政治主张和政治学,是老子政治观的独特性,也是称之为仿道政治学的原因。(一)物质的无私性。这是从人的立场来认识物质的属性,表示物质生万物,畜养万物,完全是无私奉献、无偿服务。(二)物质的辩证性。这是指物质结构和规律的辩证性。(三)物质的规律性。一切物质都是遵循规律而运行,绝无例外。

老子哲学:认知和仿效道治国

揭示物质属性,仿效物质属性,将其属性引入政治领域,从而构筑老子哲学的政治观、政治主张和政治学,是老子政治观的独特性,也是称之为仿道政治学的原因。

(一)物质的无私性。

物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属性是“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第二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十章),“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这些都是道之德,也就是物质的属性。这是从人的立场来认识物质的属性,表示物质生万物,畜养万物,完全是无私奉献、无偿服务。“生而不有”,就是生万物而不占有万物。“为而不恃,功而不居”,是畜养万物,呵护万物,任劳任怨,不称德,不居功。“长而不宰”,是说物质世界拥有万物,但不役使万物,宰割万物;相反,却是爱护万物,无微不至地服务万物。

老子哲学将物质的无私性引入人文领域,转化为政治纲领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换句话说,就是无私、无欲、无争、无妄地服务于人民;无微不至,无所不为,为天下万民做一切事情。

(二)物质的辩证性。

这是指物质结构和规律的辩证性。有无共存,虚实共处;祸福相伴,奇正相随;善恶相伴,功罪相随;有生于无,有无相生……这些是事物的辩证性。为政者不仅要认识事物的辩证性,还要熟谙事物的辩证性,掌握事物的辩证性。只有精通事物的辩证性,才能正确地为政、施政。未雨绸缪,“唯迤是畏”,才能预防走极端,走绝路,预防思想僵化,死守教条。每一个施政措施的出现,都要考虑到正负两面共存,要先期预防负面效应的发生。“尚贤”就会出现争贤。大家都来争贤,结果,卖贤、买贤、假贤、造贤就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所以老子说“不尚贤,使民不争”(第二章)。这里不是反对“尚贤”,而是要求崇尚真实的“贤”。“贤”要有真实的内容和标准,又要有严格的考核,更要有持续的监督,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吐故纳新,建立新陈代谢机制,防止藏污纳垢和老化衰败。(www.xing528.com)

(三)物质的规律性。

物质运动、变化和发展所以能形成有序的客观世界,日月经天,四时往复,万物并作,雨露有时,其根本原因是物质的规律性。

一切物质都是遵循规律而运行,绝无例外。老子哲学将这个原理引入人文领域,用于为政和施政,将规律转化为法律,强调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为人民办事一定要有法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人民到元首,从社会到国家,一切行动都要规范在法律之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法律要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这是说法律对人民、社会是保护的,遵纪守法者是乐于遵循,并无约束之感;但对犯奸作科、为非作歹者,则要法网难逃,严惩不贷。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繁荣,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执政者同样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斫。”(第七十四章)这里说,统治者无视法律,越过司法和执政机关,亲掌生杀之权,屠杀人民。这样,统治者就成为刽子手(“大匠”)了。

法律的实施需要良好的环境。“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第七十四章)这是说,只有使黎民百姓安居乐业,人民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畏死)的时候,对敢于为非作歹、危害百姓者,依法逮捕,严惩不贷;罪大恶极者,格杀勿论,这样,还有谁敢作奸犯科?换句话说,如果百姓处于饥寒交迫、苦不堪言、生不如死的地步,法律还有用吗?“民不畏威”(第七十二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第七十四章)百姓连死都不怕,还会怕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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