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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责任伦理:助推风险化社会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湖南三株公司倒闭”事件、“阴性艾滋病”事件等造成的社会不良后果与媒体的大肆渲染不无关系。

传媒责任伦理:助推风险化社会

当代人类社会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将我们置于一个风险高度发生的环境,社会的复杂性和不可控性印证了吉登斯的判断,即我们正处于一个“失控的世界”。这个失控的世界也正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贝克指出:“人类社会已经从传统社会迈向了‘风险社会’”。[19]与危机和灾难的现时性不同,风险是未然的,它具有隐匿性。风险在现代社会具体表现为几个特点:第一,风险不仅仅单指某个领域的威胁,而是更加表现为自然、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风险性的重合和叠加,这样一来,现代社会的风险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更具规模和影响力;第二,现代社会的风险也不仅仅单指某个国家、民族和阶级的风险,而是超越了传统的边界,成为全球化甚至整个人类和自然界的风险;第三,现代社会的风险有时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是被建构的,不过风险的建构往往是超越了普通人的认知,而表现为专业的解释逻辑,例如“包括和结合了政治学伦理学数学、大众媒体、技术、文化定义和认识。”[20]。因此,诸如医学、科学、法律等专业知识主体机构便理所当然地享有了建构风险的权力。那么人们是通过什么来感知风险和应对风险的呢?

与风险社会同步到来的是人类社会的媒介化,而媒介化社会的最主要特征就是隔绝了人们“体验式接触”的认知方式,转而投向对传媒构建的“镜像世界”的深度依赖。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在风险社会中,我们更加习惯于依赖提供、解释风险信息的符号系统和专家系统,而大众传媒不仅是这个符号系统的专业性组织,又同时恰好是专家系统的代言工具,因此,大众传媒自然成为风险的定义方、传播方和解释方。保罗·斯洛维奇是美国一位著名的决策研究专家,他提出“感知风险”的概念,他认为一般来说公众主要依靠直觉判断来评估风险,而大众媒体则是公众所有关于风险经验积累的最直接和最主要来源。

如何在风险化社会背景下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信息的传播,帮助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风险,以消除恐慌焦虑,是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大众传媒必须肩负的社会安全使命。然而,现实中大众传媒在进行风险传播时却经常陷入如下困境:

第一,对公众风险承受心理评估不足,夸大、延迟、不准确的报道加剧了公众的恐慌。保罗·斯洛奇克指出风险具有涟漪效果。他认为单个的风险事件发生之后,与之相关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事故责任方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整个国家和社会都会因此受到风险冲击或陷入危机之中。风险事件就像一个石头被投入水中,并以此为原点,向周围泛起一层层涟漪,最靠近圆心的是直接受害者,扩散开来的是大面积的间接受害者。风险化的传媒常常陷入两难的困境中,既要及时风险预警又不能失去准确性,既要保证风险信息的完整性和专业性,又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专业化诠释。因此,在风险传播的悖论中,大众传媒很容易有失偏颇,对信息可能造成的社会效应预测不到位,对公众心理承受能力的评估不足,都可能导致社会恐慌事件的发生。例如对灾难性事件的非专业性预警和无端猜测,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集体失语,都会加剧公众对未知事件的不确定感,进而造成集体恐慌和焦虑。(www.xing528.com)

第二,商业化、娱乐化的信息转向阻塞了公众风险感知的渠道,风险议题的商业化炒作导致了社会的风险化。大众对风险的感知、了解和判断基本依赖于大众传媒的传播和塑造,而文化工业带来的则是快餐式的信息复制和商业化、娱乐化的信息转向,有些媒体甚至为了吸引观众眼球,追逐经济利益,而对风险议题进行炒作,客观、真实、准确、专业的原则逐渐被边缘化,加剧了社会的风险化。例如“湖南三株公司倒闭”事件、“阴性艾滋病”事件等造成的社会不良后果与媒体的大肆渲染不无关系。

第三,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零散化的风险信息形成“长尾效应”[21],加大了风险预警的难度。互联网的普及和手机新媒体的广泛运用,降低了信息的参与和发布门槛,新媒体信息传递的交互性使得很多非主流媒体的非主流信息很快形成了“长尾效应”,原本边缘化和民间化的信息形成了一个“信息螺旋”,演变成一种软性的舆论风险,导致无心插柳的后果,从而加速了社会的风险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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