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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院的设立者韩汝甲和中法教育交流历史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叶恭绰与班乐卫就设立巴黎大学中国学院一事初步达成协议后,中国方面实际负责筹办工作的即为韩汝甲。驻法公使陈箓和学院监督韩汝甲多次给中国政府方面去函,“驻法公使陈箓,近以巴黎大学中国学院欠费甚巨,留法学务亦无法维持,特致函外交部报告,请即转行教育部,迅即核定办法。”由于时代所限,叶恭绰、班乐卫和韩汝甲等人在欧美各国普遍建立中国学院的设想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中国学院的设立者韩汝甲和中法教育交流历史

1919年,韩汝甲陪同叶恭绰国外欧考察,担任使团秘书。在叶恭绰与班乐卫就设立巴黎大学国学院一事初步达成协议后,中国方面实际负责筹办工作的即为韩汝甲。1927年,韩汝甲对记者言道,中国准备在欧美各国筹设中国学院,结果欧美报界广为报道,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对此很感兴趣,但是不知中国是否确有此打算,纷纷向中国政府核实。“欧美各国公使,纷纷致电外部,询问韩汝甲是否奉令兼筹欧美各国中国学院,请速查明见复等因,该部当向教部查询。昨日教部业已函复,略云,韩汝甲专办留法中国学院,确有明令,至于兼办欧美各国学院一节,实无其事云。”[29]“北京使团中,近有接其本国来函者,询问旅欧华侨中有名韩汝甲其人,欲在欧洲各国中各设一中国学院。韩氏究为何人?此议是否中国政府同意?抑系代表中国教育机关进行?中国在欧洲各国设立学院,是否有此必要?所需常年巨额经费,是否有此专款?使团中得此函件者,即向中国政学新闻界调查。此事中国驻欧某国公使,于月前亦曾来电外交部转致教育部,询问实情。教部比经覆电,略谓韩汝甲在巴黎设立中国学院一事,曾向政府接洽,至在欧洲各国筹设中国学院,与政府毫不相涉,且认此为不可能与无必要。闻使团中某某等国即根据此电去函答覆,谓韩汝甲在中国各界均不知名,至欲在欧洲各国筹设中国学院,中国政府曾正式表示,非得中国政府同情,亦非代表中国学界公意,完全系韩汝甲个人行为,只由韩氏个人负责云。”[30]

1930年3月初,韩汝甲致函国民政府,请求政府拨款在华设立中国学院的接应机关,但是一直拖延到1941年10月,才在法国驻华大使戈思默的主持下成立了巴黎大学中国学院在华接应机关——中法汉学研究所(Centre Franco-Chinois d’Etudes Sinologiques)。法人铎尔孟任所长,行政工作由法国大使馆派文化参赞杜伯秋(J.P.Dubosc)负责。因经费所限,借用中法大学礼堂旧址(北平东皇城根40号)办公。最初只设立了民俗学组,征集资料,采购国学书籍,后逐渐开展五祀研究、风土全志和民俗学分类表的编纂、神祃资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及年画、照片、杂志、日报和论文的通检等工作。1942年9月,语言历史组及通检组相继成立。由于机构增多,房屋已经不敷使用,各组搬迁到东皇城根42号大楼中,原址供新成立的汉学图书馆使用。中法汉学研究所进行的其他工作有:邀请中外名流,举办公开学术讲演会;举办民间年画、法国汉学、明代版画书籍等展览会;编辑《汉学》、《图书馆馆刊》、《法文研究》、《艺文萃译》等刊物。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1941年11月,成立了法文研究班,其宗旨为:使中国人士获得相当法文程度,能为研究学术之用;甄选法文程度较高者授以法国学术纲领及其治学方法,以为研究汉学之准备。分为初级班、中级班和高级班。初级班从基础学起,周二、周五授课;中级班周一、周四授课,要求学生有法文基础;高级班只收法文程度较高的学生,周三、周六上课。以上每班人数在10人至20人之间,以各大学学生占多数,在机关服务者次之。学制三年,期满由中法汉学研究所发给毕业证书[31]除中国学生外,还有来自法国和越南的法籍公费生到研究班学习,他们在中法学者指导下研究汉学。中法汉学研究所图书馆专设法文库,藏有法国文学名著340余种,供法文研究班学生查阅。法国汉学家于儒伯(Robert Ruhlmann)对法文研究班评价极高,称:“这是培养中法文化交流的基本人才基本队伍的最有效办法。用这个办法,若干年后,中法文化交流工作无论在质量或速度方面,必将大大提高。”[32]

因为是中法合办,所以在抗日战争期间中法汉学研究所依然得以坚持学术研究,中法文化交流在二战时期得以继续发展,出版了相当数量的学术刊物,是特殊时期少有的纯学术机构。1948年后由于隶属机构的变化改称巴黎大学北平汉学研究所,后又改称巴黎大学北京汉学研究所,1953年关闭,其大部分图书资料于1959年运回法国,交由巴黎大学汉学研究所使用。(www.xing528.com)

中国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东方大国,具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优势,但民国时期,中国国力衰落,经济凋敝,政局动荡,战乱不止,即使对一个巴黎大学中国学院,在其成立后的长时间内,还分文未付,更别说资助更多的中国学院了。巴黎大学中国学院创办时,中国政府本来允诺每年津贴100000法郎,另由法国政府每年津贴20000法郎,但开办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政府分文未付。直至1925年,巴黎大学中国学院一直依赖法国政府每年20000法郎的津贴。驻法公使陈箓和学院监督韩汝甲多次给中国政府方面去函,“驻法公使陈箓,近以巴黎大学中国学院欠费甚巨,留法学务亦无法维持,特致函外交部报告,请即转行教育部,迅即核定办法。”[33]后“请求改由法国所退还中国的庚款项下拨付,请中国政府与法国协商,确定如何付法及支付日期。此事经过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接洽,表示同意,当即电请驻法公使与法国政府接洽办理。法政府深表赞同”[34]。1926年,法国退还中国庚款的问题最终得以解决,中法政府拨付庚款来资助致力于中法文化教育交流的各个院校和组织,其中巴黎大学中国学院每年分得一万美元。随后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开始对巴黎大学中国学院进行资助,根据其金额,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26—1933年,每年的资助金额约为25万法郎;自1934年起,每年的资助金额,从22万法郎至35万法郎不等。

由于时代所限,叶恭绰、班乐卫和韩汝甲等人在欧美各国普遍建立中国学院的设想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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