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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顺《论语》诠释:生活情感释仁的本体意蕴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构成了黄玉顺解读孔子、诠释《论语》的观念前提。就“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作为黄玉顺“生活儒学”的奠基性意义,以及“生活-存在”思想视域与《论语》经典文本之间的互动对话关系而言,黄玉顺的《论语》诠释也自有本体诠释的意蕴可言。对此,上面已经从黄玉顺《论语》诠释的具体实例上予以了说明。显然,只有这种“仁者”在位,才能使民服。

黄玉顺《论语》诠释:生活情感释仁的本体意蕴

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构成了黄玉顺解读孔子、诠释《论语》的观念前提。就《论语》文本与黄玉顺以“生活-存在”思想视域为核心的“生活儒学”观念之间的关系而言:一方面,黄玉顺通过对《论语》的诠释“发现”并“注解”其“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和本源情感的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这种诠释也深化和开显了孔子儒学的精神,拓展了《论语》的意义空间。就“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作为黄玉顺“生活儒学”的奠基性意义,以及“生活-存在”思想视域与《论语》经典文本之间的互动对话关系而言,黄玉顺的《论语》诠释也自有本体诠释的意蕴可言。只是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此“本体”是指观念的奠基性意义而言,并非是指传统的形而上学本体论观念。

具体说来,我们认为,黄玉顺《论语》本体诠释意蕴的突出表现,除了上面提及的以孔学为“仁学”,并强调“仁”作为“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下的第一个观念层级的重要哲学意义,此外,还有比较有新义的一点就是以“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来诠释《论语》中孔子说的“直”的观念,进而解读了《论语》中的“证父攘羊”“以直报怨”“举直错诸枉”等话语和问题。对此,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以生活的“本源情感”释“仁”,强调孔子仁学的重要意义乃在于进入了“生活-存在”的存在论的思想视域,从而使孔子儒学一切形而上学、形而下学的观念有了大本大源。对此,上面已经从黄玉顺《论语》诠释的具体实例上予以了说明。这里还需强调的是,黄玉顺之所以认为孔子之学就是仁学,而不是我们常见的什么“礼学”“仁礼之学”“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伦理学”等,那是因为在黄玉顺“生活儒学”的观念框架下,“仁”是前形而上学、前哲学的第一个观念层级上的本源情感,这种本源情感是孔子儒学一切形而上学、形而下学(包括天、德、礼等等)观念的大本大源。或者说,孔子儒学的一切形而上学、形而下学的观念都是由“仁”的本源情感奠基的。在这种“生活-存在”的观念前提下,孔子的儒学当然只是仁学,除此之外别无他学。正如黄玉顺自己所说的:“孔子思想之所以称为‘仁学’,就是因为他的一切言说都是出于仁爱的;而这种仁爱,就是本源性的生活情感。这种情感乃是生活本身的显现,而归属于存在本身。因此,在孔子仁学中,仁爱情感是先行于任何形而上学、形而下学的,是为所有形而上学、形而下学奠基的。”[26]由此,在黄玉顺“生活-存在”的观念“先见”下,我们当然不难理解“孔学即是仁学”的基本观点。

同样,对于《论语》中“证父攘羊”“以直报怨”“举直错诸枉”等话语和问题,我们也可以在黄玉顺“生活-存在”思想视域下的生活本源情感的观念下得到一种新的解释,这就是其以本源情感解释孔子说的“直”的问题。

第二,以本源情感的观念释“直”,进而解读《论语》中“证父攘羊”“以直报怨”“举直错诸枉”等话语和问题,强调只有先明白“礼”“法”“刑”和“直”分属不同的观念层级,才能真正“解决”证父攘羊、父子相隐等聚讼千年的“思想难题”。《论语·子路》篇载: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27]

对于“证父攘羊”与“直”的问题,黄玉顺认为,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是不解决问题的,而应该联系孔子整个的思想精神来理解。他提出,孔子说的“直”是属于本源情感层面的,从这个生活的本源情感出发当然要做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而如果从“礼”“法”的形而下的层面来讲,当然要“证父攘羊”才合理。在黄玉顺看来,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个问题的争论在于,“不论是形而上学的理解还是形而下学的理解,都把孔子思想理解为一种‘存在者化’的观念;换句话说,人们完全不知道孔子思想中的更为本源的观念层级:‘生活-存在’的观念。事实上,‘仁’与‘直’首先是在‘生活-存在’层级上的情感显现问题,而不是什么形而上学、形而下学的问题”[28]。对此,我们怎么来具体理解呢?黄玉顺指出,叶公的错误并不是断定此事合“礼”、合“法”,而在于他认为此事为“直”。也就是说,叶公把形而下的事情混同于一种本源性的事情了。为此,孔子才接着他的话头来讨论“直”的问题。按照孔子的思想主张,在形而下的“礼”“法”问题上,他同样会赞成“证父攘羊”的;因为只有“证之”才是合“礼”、合“法”的,而合“礼”、合“法”当然是孔子最为看重的。[29]那么为什么孔子要谈“父子互隐”的问题呢?其实,孔子主张“父子互隐”,这是在本源性情感的意义上来说。(www.xing528.com)

同样,对于《论语》中孔子指责别人“不直”的问题,黄玉顺也如是这样去解释。《论语·公冶长》篇孔子说的:“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对此,黄玉顺指出,这个微生高之所以不“直”,其实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缺乏爱心”。其实,“直”作为本源情感、本真之爱的自然显现,是“诚”。这种本源情感之自然显现,从“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来看是“直”、是“诚”,然从主体性存在者那种理智的眼光来看,那往往是“愚”。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30]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黄玉顺指出,这样我们也才可以理解孔子说的“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以直报怨”的问题。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31]

黄玉顺认为,民之服与不服,不在于刑,甚至不在于礼,而在于“直”。所谓“直”,就是那种本源的仁爱情感自然呈现的人,而不是那种动用理智去算计的人。这种“直”的人就是孔子说的“能好人,能恶人”的“仁者”。显然,只有这种“仁者”在位,才能使民服。那么孔子又为什么主张要“以直报怨”呢?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32]

对此,黄玉顺提出,孔子说的“德”与“怨”不是一个观念层级上的事情:“德”是道德礼法层级的事情,属于形而下者,“怨”是生活情感层级的事情(例如《阳货》“诗可以怨”),属于形而上者。因此,“在道德层级上,应该‘以德报德’;然而在情感层级上,应该‘以直报怨’、以情报情,亦即报之以本真的爱。”[33]言至此,黄玉顺还进一步发挥指出:“‘仁’之‘直’是与生俱来的本真情感。”这也就是孔子说的:“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34]黄玉顺还强调,对“直”的推崇乃是孔子“仁学”的题中必有之义。[35]

黄玉顺为何如此推重孔子说的“直”的命题呢?那是因为“直”与“仁”一样,都是生活的本源情感的自然体现,它属于“生活-存在”的思想视域,属于前哲学、前形而上学的第一个观念层级。以“生活-存在”的存在论视域下的本源情感的观念来解释《论语》中孔子说的“仁”“直”,强调“直”“仁”的生活本源情感是孔子儒学一切形而上学、形而下学观念的大本大源。由此而言,黄玉顺以这种奠基性的本源情感、仁爱情感的观念为“先见”来解读孔子、诠释《论语》,构成了其《论语》诠释的本体诠释意蕴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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