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生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并不是单一的,而具有双重性的显著特点。这是因为,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处于支配和领导的地位。认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所处的客体地位十分重要。

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

学生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并不是单一的,而具有双重性的显著特点。

1.学生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的客体地位

学生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居于客体地位。这是因为,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处于支配和领导的地位。学生则是在教师的教导下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受教育者,是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是教师进行教育劳动实践的客体,处于被支配被领导的地位。学生的基本特征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习活动,完成学习任务,促进自身的发展。所以,在教育活动、教育教学过程中,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处于一种客体的地位。儿童中心论,以学生为教育的中心,把教师置于从属地位,颠倒了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他们对于教育的本质,首先就缺乏正确的理解。还有人把一般自学者的自发的学习过程同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活动、学习过程混为一谈,以为学生的学习完全可以“无师自通”,从而否定了教育存在的意义。实际上,教育过程是包括教师教的活动和学生学的活动在内的统一的人类文化的传承活动过程。在学校里,学生的学习过程是整个教育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的。因此,就完整的教育过程而言,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始终处于一种毋庸置疑的客体地位。

认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所处的客体地位十分重要。因为,作为教育客体的学生是构成教育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明确学生是教育的客体,使教师对自己的工作对象“心中有数”,有利于发挥其主导作用;学生也因此而能理解自己的地位与责任,有利于接受有目的的教育影响;教育内容和手段也因师生双方都各有需求而使其中介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系统论认为,系统内各要素的合理组合是整体力量大于各孤立部分之和的动力。教育过程中各基本要素如果能摆正位置,结构合理,就能互相促进,发挥教育过程的整体功能,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

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学生作为教育的客体,具有“学生感”和“向师性”。这种建立在教育对象自身求知欲望基础上的积极的心理倾向,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必要前提。学生若能以在教师的教导下进行规范化的学习为己任,就能使自己获得较快的进步,有利于自己身心的发展。

2.学生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是学习的主体(www.xing528.com)

明确地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的主动性,是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发展与进步的一个标志。随着科学技术和现代生产的进步,人类知识总量大幅度增长,社会对人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也就越来越引起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在学校中是教育过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学习的主体。其理由,大致有如下几点∶

(1)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是学习者,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人。学生的学习实质上是教师指导下的认识活动、认识过程,学生无疑是这一认识活动的主体。同时,学生对外界的刺激不是像镜子那样消极地产生反映,他对教师传递的知识信息也不是像录音机那样机械地转录和储存,而是用自己的头脑能动地接受来自外界的教育影响。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能动性表现在:第一,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动参与者,他是在主动地和其认识客体(教师、教育内容和手段)的交往过程中(也就是学生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来获得知识的;第二,学生在认识客体的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认识活动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形成自己的经验;第三,学生在认识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认识自己,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促进自身的发展;第四,学生在接受教育影响时具有选择性,他受自己意识的支配,可能积极地接受教育影响,也可能消极地抵制教育影响,妨碍教育目标的实现。所以,教师不能把学生视为消极的知识容器,一味进行机械地灌输和简单地说教,而要把学生当作教育活动的主人,激发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其自我教育的能力。

(2)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尤其是青少年,是正在成长和发展中的人。而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教育活动、教育过程中,教师以及教育内容等,都只是一种外部的教育影响,它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矛盾斗争,才能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学生虽然是受教育者,但其受教育的过程不单纯是一个由外向内的传导过程,也是一个由内向外的主动吸收接纳与作用的过程,他一方面在教师的教导下认识客观世界,另一方面也在学习的实践过程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一切教育活动,一定要与学生的主动活动相联系。在教育过程中,必须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生自己的活动去获取知识,形成信念。如果没有学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那么,再好的教师,再优越的教育条件,都不能使教育活动获得预期的结果。

认识并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否定或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因为我们在论述学生“主体地位”的时候,正是以教师的主导作用为前提的,不仅没有否认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相反的是赋予教师更重要的职责,向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在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教师的“教”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启发思考;教师在教的过程中不是代替学生活动,而是引导学生活动。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教师之主导作用,盖在善于引导启迪,俾使学生自奋其力,自致其知。”“导者,多方设法,使学生能渐渐自求得之,卒底于不待教师教授之谓也。”[1]所以,我们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正是从强调教师主导作用出发的。只有在教师充分而又正确地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下,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得以正确地发挥和不断地提高;也只有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他们的自我教育意识和自我教育能力不断得到提高。随着学生内部的自我教育因素的发展,他能逐步脱离教师的指导和影响,从事独立的学习和自我修养。而学生独立地学习,自我发展的实现,就意味着学校教育过程的完成,已经达到教师可以不教的地步了。所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教师的主导作用相结合是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成效的基本条件。这就要求教师了解学生,尊重学生,善于启发,长于引导,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使他们能积极思考,主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