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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卦爻辞校释:观頤、自求口实

时间:2023-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觀頤,自求口實。“頤”,《别卦》作“”,整理者認爲此字从从頁,已聲,是“頤”的異體字。“觀頤”,觀其所養也。廖名春從“經”字後斷句,以“于北頤”爲一句。而且依廖名春讀,“顛頤”當是正面含義。今本“頤”,上博簡作“洍”。“拂經于丘頤”,是説於腮幫子高高鼓起時違背了常儀。十年勿用,无攸利。拂頤,違背頤養之道。十年當是概指,是一個較長的時間。

《周易》卦爻辞校释:观頤、自求口实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異文】

“頤”,《别卦》作“”,整理者認爲此字从(“齒”字古文)从頁,已聲,是“頤”的異體字。“實”,《校勘記》:“閩本、明監本、毛本實作食,非也。”

【易傳】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序卦》曰: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釋義】

卦象震下艮上,震爲動象,艮爲止象,正像人之咀嚼,下頜動而上頜不動。孔穎達:“山止於上,雷動於下,頤之爲用,下動上止,故曰‘山下有雷,頤’。人之開發言語、咀嚼、飲食,皆動頤之事,故君子觀此頤象,以謹慎言語,裁節飲食。先儒云‘禍從口出,患從口入’,故於頤養而慎節也。”[1]

“觀頤”,字面意思是觀看下巴,實指觀人之進食。實,與虚相反,滿,填充。自求口實,自求口中充滿,即欲求食物。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

【異文】

“舍”,上博簡作“豫”,兩字可通。“爾”,上博簡作“尒”,係“爾”字異體。帛書、阜簡作“而”,讀爲“爾”。“靈”,上博簡作“”,當係“靈”字省寫。“朵”,上博簡作“”,帛書作“”,阜簡作“端”,《釋文》:“京作揣。”(按,有些古籍引作“椯”,部首“木”與“扌”容易混淆,此處當以“揣”爲是。)“”即“揣”字,兩字又皆从“耑”得聲,故與“端”相近。“朵”上古端紐歌部,與“端”聲母相同,韻部相近。“”可與“揣”通,今本《老子》第九章“揣而鋭之”,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作“而兑之”。

【易傳】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釋義】

舍,捨棄。靈龜,指用於占卜,可通於神靈的龜。“舍爾靈龜”,捨棄手中的靈龜,即放棄與神靈溝通,輕視神靈。朵,動也[2]。朵頤,活動的下巴,比喻進食。初九位在下,爲陽爻,有剛健之志,故觀我之朵頤而起欲念,捨棄了手中的靈龜,意即不再與神靈溝通,任由物欲充塞心靈。但初九位卑,所獲有限,且所求不當,因此占辭説“凶”。

六二:[曰]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

【異文】

上博簡和帛書在“顛”字前均有一個“曰”字,唐石經、南宋初刻本和今本當脱“曰”字。“顛”,上博簡作“”,阜簡作“奠”,皆應讀爲“顛”。“拂”,上博簡作“”,从“弜”得聲,可與“拂”通假。帛書作“柫”,阜簡作“弗”,《釋文》:“《子夏傳》作弗,云:輔弼也。”李富孫云:“《玉篇·口部》引作咈。”“丘”,上博簡、帛書均作“北”,阜簡與今本同。按,“丘”“北”字形極相近,前者比後者下部多一横,很容易混淆。學者多以“北”爲正字,而釋義則各不相同。廖名春從“經”字後斷句,以“于北頤”爲一句。以爲“北”讀爲“背”。“于”爲語助詞,“于北頤”是説違背了頤養之道[3]。季旭昇同樣讀“北”爲“背”,但以“于”爲實詞,義爲“往”。“于北頤”謂“往相背反的方向行頤養之道”[4]。兩者雖都可説通,但終究不如今本流暢。而且依廖名春讀,“顛頤”當是正面含義。從本卦六四看,“顛頤”也確是正面含義。各家釋“拂經”均是消極含義,於是它如何與“顛頤”承接就不好解釋了。季旭昇以“于”爲實詞,正是爲解“拂經”與上下文的承接問題。但是,他仍然没有理清何以從正面的“顛頤”過渡到消極面。黄懷信和李零均從今本讀,不過黄懷信認爲“丘頤”不辭,故疑“頤”字衍,上博簡本是誤書[5]。其實,今本“丘頤”是一個比喻,抄寫者不解其義,故誤爲“北”。

今本“頤”,上博簡作“洍”。《説文·水部》:“洍,水也。从水,臣聲。”而《説文·部》云:“頤,篆文。”是以上博簡用字可讀爲“頤”。“征”,帛書作“正”,阜簡作“政”。

【易傳】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釋義】

焦循:“顛,讀爲顛實之顛,填也。”[6]顛、填上古韻部相同,旁紐雙聲。《禮記·玉藻》:“盛氣顛實揚休。”注:“顛讀爲闐。”疏:“顛,塞也。”[7]填頤,往口中塞食物,吃相貪婪。拂,違也。經,常也。丘頤,是對口中填滿食物,腮幫子高高鼓起像山坡的描述。丘有聚義、大義,此處正用此類意義。“丘頤”不僅與“填頤”相承接,而且與初爻的“朵頤”相類,都是形容人的吃相。“拂經于丘頤”,是説於腮幫子高高鼓起時違背了常儀。六二與初九一樣,都是心懷貪婪。《象傳》説“行失類也”,就是指六二吃相貪婪,違背常儀。

又,“經”與“頸”同爲耕部,且旁紐雙聲。因此,疑“經”或通“頸”。若從此讀,則拂當爲擦拭義,“拂經”即進食時有油水流出至頸部,邊吃邊擦的樣子。

征,出征作戰。戰場最忌貪婪,貪則易生輕敵之心,輕敵則被敵誘,故此“征凶”。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異文】

“拂”,上博簡作“”,帛書作“柫”。“頤”,上博簡、帛書本和今本同。“攸”,上博簡作“”。

【易傳】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釋義】

頤,養也,這裏用的是它的引申義。拂頤,違背頤養之道。貞凶,堅固不變則凶。六三居位不當,故此説“貞凶”。“十年勿用”,是説十年中得不到任用。“勿用”與師卦“小人勿用”之“勿用”相同。十年當是概指,是一個較長的時間。長時間不被任用,當然可歸爲“道大悖也”。

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異文】(www.xing528.com)

“顛”,上博簡作“”,句首無“曰”字,帛書本句首亦無“曰”字。“視”,《集解》作“眎”,係異體。“眈”,上博簡作“”,讀爲“融”,當與“眈”通。帛書字殘,疑作“沈”,伯2530作“”。《周禮·春官·序官》“眡瞭三百人”鄭玄注:“眡讀爲虎眡之眡。”賈公彦疏引《易》:“虎眡眈眈,其欲逐逐,无咎。”[8]眡”是“視”字古文。《漢竹邑侯相張壽碑》作“[]虎視”[9]。“《説文·見部》“”字下段玉裁注引《隸釋·張壽碑》,並云:“與眈音義皆同。”[10]“欲”,上博簡作“猷”,帛書作“容”,阜簡作“”。阜簡用字何琳儀釋作“[11],與“欲”聲符相同,當可通假。“猷”與“容”讀音相近,皆當讀爲“欲”。“逐逐”,上博簡作“攸攸”,帛書作“笛笛”,阜簡作“遂遂”,《釋文》:“《子夏傳》作攸攸,《志林》云:攸當爲逐。蘇林音迪,荀作悠悠,劉作跾,云:遠也。”《漢書·叙傳下》引作“其欲浟浟”[12]。“攸”是餘紐幽部字,“笛”與“逐”都是定紐覺部字,上古餘紐與定紐關係非常近,如“由”字爲餘紐,而从“由”得聲的“笛”則歸定紐。

【易傳】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釋義】

“逐”本意是追,如睽卦“喪馬勿逐”之“逐”,但在這裏是描述人之欲望滿盈,極欲求索的樣子。眈,《説文·目部》:“視近而志遠。”段玉裁注:“謂其意深沈也。”[13]眈眈,馬融云:“虎下視貌。”[14]“虎視耽耽,其欲逐逐”兩句生動地描寫出了一幅狂吃猛喝的畫面,兩眼瞪着食物,猶如老虎看着獵物,表現出對食物的極度欲望。六二同樣是“顛實”,但與六四的占辭大爲不同。《象傳》的解釋是“上施光也”,意即六四距六五近,受其照顧。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異文】

“拂”,上博簡作“”,阜簡作“不”。阜簡用“不”字,可證“拂”當作違逆解。“居”,上博簡作“凥”。

【易傳】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釋義】

此爻中的“拂經”當與六二“拂經”相同,虞翻的解釋是“失位,故拂經”。似可信之。“居貞吉”,居止正命而吉,這是對“拂經”的告誡。正是因爲行爲有違常儀,所以“不可涉大川”,即不可涉險。六五是陰爻,上九是陽爻,陽主陰從,且六五在下,所以《象傳》説“順以從上也”。六五説“居貞”“不可涉大川”可能是因六五是陰爻,主静,不够剛健,所以不可涉險。未必是因爲上有陽爻的原故。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異文】

“由”,上博簡作“”,讀爲“由”。“厲”,上博簡作“”。

【易傳】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釋義】

本爻“由頤”之“由”與豫上六之“由豫”之“由”同義,遵從。用做這個意義的“由”字含有放任的意義,由頤,即任由頤養之道。厲,危險。厲描述的往往是一種情勢,而吉、凶、无咎等則是最後結果。“利涉大川”之類的句式多用來預測具體行動。因此,雖然“厲”“吉”是兩個含義略微相反的詞,但在爻辭中連用並不矛盾。

上九是陽爻,剛健有爲,所以可涉險,故此繫以“利涉大川”。上九之“利涉大川”與六五之“不可涉大川”相比,説明剛健者更宜涉險。

【注释】

[1]孔穎達:《周易正義》,載《儒藏》精華編第二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11頁。

[2]鄭玄:《周易鄭氏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87頁。

[3]廖名春:《楚簡〈周易·頤〉卦試釋》,原載《中國哲學與易學:朱伯崑先生八十壽慶紀念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後收入《〈周易〉經傳與易學史續論:出土簡帛與傳世文獻的互證》,中國財富出版社,2012年,第117—125頁。

[4]季旭昇:《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68頁。

[5]黄懷信:《周易本經彙校新解》,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92—93頁。李零:《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周易〉的自然哲學》,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3年,第169—170頁。

[6]焦循:《易章句》,載陳居淵主編《焦循著作集》,鳳凰出版社,2012年,第41頁。

[7]孔穎達:《禮記正義》,載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影印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1485頁。

[8]賈公彦:《周禮注疏》,載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影印本,中華書局,1980年,第754頁。

[9]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一册,綫裝書局,2008年,第274—275頁。

[10]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408頁。

[11]何琳儀:《帛書〈周易〉校記》,載《湖南省博物館館刊》第三期,嶽麓書社,2006年,第1—3頁。又發表於《周易研究》2007年第1期。本文所引據《周易研究》。

[12]班固:《漢書》卷一百下,中華書局,1962年,第4257頁。

[13]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31頁。

[14]馬融:《周易傳》,《漢魏二十一家易注》,載《儒藏》精華編第一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2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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