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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生态治理水平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才能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先需要“顶层设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法律,这是依法治理生态环境,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的前提基础。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生态治理水平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因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制度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的环境保护机构产生于五帝时期,保护自然资源的法令法规最早产生于先秦时期。周朝曾设立专门掌管山林川泽的机构,制定政策法令,把生态保护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管理制度,就是虞衡制度。《周礼》曾记载“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每个朝代的虞、衡机构职责会有些变化,虞衡制度及其基本机构一直延续到清代。我国不少朝代都有保护自然的律令并对违令者重惩,比如,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规定:“毋坏室,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鉴古可以知今。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秦岭环境“五乱” 问题、敦煌万亩沙漠防护林遭剃光头式砍伐、新疆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盗采沙金等,归根结底与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才能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先需要“顶层设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制定、修改和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法律,这是依法治理生态环境,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的前提基础。同时,也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保证制度之间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加强制度的系统综合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什么是管长远的、什么是管眼前的,什么是宏观问题、什么是微观问题,这些都应该进行梳理。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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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制度体系(www.xing528.com)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指一切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制度法律或行为规范构成的内容丰富、相互协调的统一整体。从横向构成来看,包括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的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从纵向构成来看,包括宪法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生态文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定,其他相关政策等。完善和发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利于充分展现生态环境治理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贡献,将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进程产生重要影响。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已经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重要理念。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了进一步系统的安排,明确了重点任务,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也不断健全、逐步完善。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号称“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且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这些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工作,搭起了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与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框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梁八柱”基本形成。法律制度的威慑力和约束力能够有效平衡化解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唤醒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规训人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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