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言语行为理论的翻译研究
英国语言学家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是普遍语用学的语言学基础。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的三分说:“表达性言语行为”、“施为性言语行为”和“成事性言语行为”。哲学家奥斯汀(1962)和塞尔(1979)相信,语言是用来施行动作行为的。后来,拉波夫和芬塞(Labov&Fanshel1977)发现,言语行为理论适合于语篇分析;它可以解决语篇分析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奥斯汀注意到有些话语似乎缺乏陈述句所具有的必要特征——真值。它们不是“描写”或“报告”什么而是在“句子发出的时候做出了一个动作”。奥斯汀称之为“施事”。奥斯汀列举了以下这样的句子来说明“施事”或“言语行为”:
I do( take this woman to be my lawful wedded wife) .——(在婚礼举行的过程中)
上文的话语在说出时,即产生了一定的效果或言外之力。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体现了“施事”动作与“言外之力”之间的必然联系。塞尔为把言语行为理论运用于语篇分析提出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他提出,言语行为是交际的基本单元。他将言语行为、意义、语言和交际的研究结合了起来。他认为,说一种语言涉及高度复杂的受规则支配的行为形式,同时,言语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语境条件和文本条件,即显性施事行为。说出词语是一种话语行为;指称和所指是命题行为,像陈述、提问、命令、发等动作行为称为言外行为。言外行为是由规则支配的,此外,言语行为有一定的意图。言语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对动作、思想、及听话人的信念所产生的影响被称行为言后行为。塞尔提到的条件或规则有:命题内容条件,涉及指事和投影,具有文本性;准备条件,涉及背景和知识;诚实条件,涉及说话人的心理状态,例如意图、信念、欲望等。基本条件,是核心的构成规则,它说明话语如何被当做动作产生的“意义”。因此,言语行为的每个构成条件都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所说的话的。命题内容反映文本的内容,准备条件反映背景环境,真诚条件反映说话人的心理状态,基本条件反映了所说的话的言外意义。塞尔还提出,分析言外行为必须紧抓住意义的“意图性和约定俗成性”,它们之间的关系为一种对于话语的环境敏感的关系。言语行为是通过约定俗成的一些步骤的使用和言外之力作为手段实现语言施事行为的。此外,塞尔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些话语有多种功能,一种行为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施事:即“间接”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的诸多条件为分析间接言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工具。正是诸条件之间存在的关系使话语同时表达多种意义,做多种事件成为可能。
索绪尔认为,言语行为是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凡是满足一定的适用条件的词语都可构成言语行为。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往的言语行为,而且是复杂的言语行为,译者必须通过发掘原文的“言外之力”以明晰或隐晦的方法把这种“弦外之音”传递给他的读者。赫维(2000)从跨文化的角度探讨言语行为和施为功能在翻译方法中的作用;希奇(2000)则从标记语、重构语境等方面讨论如何实现法律翻译、文学翻译与幽默翻译的施为行为的等值。中国学者何自然先生(1988)讨论了“言外之力”的等值翻译;曾宪才(1993)较全面地讨论了表达性与施为性、成事性意义的翻译。李发根(1997)、曾文雄(2000)等分析了言语行为理论在翻译中的作用、言语行为与语用等效等问题,强调通过语境推导出原语的语用用意,并尊重原语作者的意向性、感情与价值观,使译语合理地体现原语的语用功能。言语行为理论是翻译理论的哲学基础,语用学研究语言在语境中所表达的意图。在翻译实践中我们必须透视一定语境下的“言外之力”。
…and,therefore,I say that if you should still be in this country when Mr. Martin marries,I wish you may not be drawn in,by your intimacy with the sisters,to be acquainted with the wife,who will probably be some mere father’sdaughter,without education. ( Emma
……所以,如果马丁先生结婚时你还在这儿,可千万别碍着他两个妹妹的情面搭理他的太太。说不定他会娶个十足的乡下的女儿,没有一点教养。
这是爱玛对哈里特小姐的一段话,从原文的背景信息中我们知道爱玛是反对哈里特与马丁交往的。爱玛的“防止”是通过“感情意义”表达的。译文通过“碍着……情面”、“搭理”、“十足的乡下人”和“没有一点教养”将作者的意图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翻译对话和话语转换过程中,必须重视这些话语的条件、时间以及上下文。我们常常感到原文里有些东西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主要是因为原文的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并非完全一致,它所示的言外之力需要发掘,然后译者还必须通过明晰或隐晦的方式把这种“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传递给他的译文读者。这样把话语中用来展示人物丰富多彩的个性及境况的言语行为在翻译中体现出来,以达到“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效果。下面通过译例分析,揭示“言之发”、“言外之力”与“言之果”的有机结合在翻译研究中的重要性。
The pale young gentleman and I stood contemplating one another in Barnard’s Inn,until we both burst out laughing.
“The idea of being you!”said he. “The idea of being you!”said I. And then me contemplated one another afresh,and laughed again… ( Diskens C. , Great Expectation)(www.xing528.com)
那个白面少年绅士和我在巴那尔德旅馆里彼此默默地端详了一阵,双方终于失声笑了出来。他说:“想不到竟是你!”我也说:“想不到竟是你!”…(王一科译)
这段中的Theideaofbeingyou!在表层上只是个名词词组,不具备一个句子应有的其它成分;从语文学的角度分析,这一词组除表示“是你这一想法”之外,难以说明任何问题。这样的言语单位在翻译处理时无所适从,但在深层结构上的语用特征是可成为一个言语行为,即可以作为翻译处理的依据。对于这段话语的语境,这一词组的合适条件是:说话人相信“见到了you”是真实的;说话人怀有“他乡遇故知”的惊喜之感;为实现上述的条件所用的语言形式符合英语习惯。汉语保留了前两个条件,将第三个条件转换成符合汉语习惯的表层形式,从而达到与原文的等值。
A:Let’s go to them ovie tonight.
B:I have to study for anexam.
B为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句。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取决于环境才能推导出其以言行事的用意。其字面上的施为用意为“陈述”,但实际表示“拒绝”的非字面施为用意。为此,译者必须在翻译过程中着眼于语用特征,才能做出正确的理解和表述。
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译文应遵循话语轮换中的客观规律和它严密的逻辑思维,结合言语行为,通过语境的再创造以实现原作的价值,把原作的美呈现给读者。下面是《傲慢与偏见》中的描写:酒会上,阿奉承,而又会咬文嚼字,装腔作势的小人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的一段表白。通过里面的言谈话语,我们既可以领略到这个小丑的滑稽表演,又能体味作家流露出的转喻和反讽。
Believe me,my dear Miss Elizabeth,that your modesty,so far doing you any disservice,rather adds to your other perfections. You would have been less amiable in my eyes had there not been this little unwillingness,but allow me to assure you that I have your respected mother’s permission for this address. You can hardly doubt the purport of my discourse,however your actual delicacy may lead you to dissemble; my attentions have been too marked to be mistaken. Almost as soon as I entered the house I singled you out as the companion of my future life. ( p. 94)
“请相信我,亲爱的伊丽莎白小姐,你害羞怕臊,非但对你没有丝毫损害,反而使你更加尽善尽美。假如你不稍许推诿一下,我反倒不会觉得你这么可爱了。不过,请允许我告诉你一声,我这次找你谈话,是得到令堂大人许可的。尽管你天性害怯,假痴假呆,你一定明白我说话的意图。我的百般殷勤表现得够明显的了,你不会看不出来。我差不多一来到府上,就选中了你做我的终身伴侣。”
上例的译文把“for this address”译为“我这次找你谈话”,这是符合原文的语境意义的言语行为的。因为紧接着的一番话就是希望伊丽莎白明白他说话的目的。“求婚”在这段话的末尾才挑明。另外,“Ientered the house”译成“我……来到府上”,比“我……进这屋子”好,体现当时言语行为的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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