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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哲学研究:真观念与对象的必然关联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释义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并没有正式提出真理的定义,他只是在第一部分的公则里提出一条类似真理定义的公则:“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把真理规定为观念与它的对象的符合,这是一种具有漫长历史的传统观念。斯宾诺莎自己也明确地承认这一点,他说:“真观念的客观效果在心灵中,与其对象的形式本质相符合。这与古人所谓真知识是基于由原因推出结果的说法是相同的。”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真观念与对象的必然关联

“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释义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并没有正式提出真理的定义,他只是在第一部分的公则里提出一条类似真理定义的公则:“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31]这里“对象”(ideatum)一词的意思,正如我们在本编第一章里所解释的,是指该真观念是其观念的东西,即与该观念相对应、相关联和相结合的东西。例如我心中的太阳观念,它的对象并不是指自然界中的太阳本身,而是指我的身体由于受到自然界中太阳的激动而产生的生理情状,相对于我的太阳观念来说,自然界中的太阳本身只是我的太阳观念所表象的东西。同样,保罗心里的彼得观念,不是以彼得本人为对象,而是以保罗身体受到彼得激动所产生的情状为对象,相对于保罗心里的彼得观念来说,彼得本人只是它所表象的东西。因为对象在斯宾诺莎的认识论里,只是指与它的观念相对应、相关联和相结合的东西,显然,自然界中的太阳本身与我的太阳观念不是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同样,彼得本人与保罗心中的彼得观念也不是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它们只能是这些观念所表象的东西,而不能是这些观念的对象,这些观念的对象只能指我身体上的生理情状或保罗身体上的生理情状。[32]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这种对象既可以指物理的东西,即广延属性的样态,也可以指观念的东西,即思想属性的样态,如果对象是物理的东西,观念和对象的关系就是思想属性的样态和广延属性的样态的关系,即观念和事物的关系,如我的太阳观念和我身体被太阳激动所产生的情状、保罗心中的彼得观念和保罗身体上受彼得激动所产生的情状,以及一般在神内的观念(即所谓自然观念)与它的对象,都是这种关系;如果对象是指观念的东西,那么观念和对象的关系就不是两种属性的样态之间的关系,而是同一个思想属性的两个样态之间的关系,即观念的观念和观念的关系,如彼得观念的观念和彼得观念的关系。

把真理规定为观念与它的对象的符合,这是一种具有漫长历史传统观念。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里就已经明确地提出了这一真理概念。他说:“对存在的东西说它不存在,或对不存在的东西说它存在,这是假的;相反,对存在的东西说它存在,并且对不存在的东西说它不存在,这是真的。”[33]这可以说是真理符合论的一种最早的经典表述。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基本上沿用这一真理定义,他们强调真理是“理智和事物的相符或相似”[34]。例如托马斯·阿奎那在他的《神学大全》里说:“严格地讲,真理只在理智之中。一切事物被称为真实的,都和某一理智中的真理有关系。……理智中的真理就在于理智和所了解的事物一致。”[35]在16和17世纪,人们普遍利用这一真理定义,并把它写于一般的逻辑手册中。[36]斯宾诺莎是很熟悉这种真理定义的,在他的《形而上学思想》中,他曾把这种真理定义看做是来源于民众的原始意义。他说:“为了正确地理解真和假这两个名词,我们将从它们的词义开始。……因为这两个词最初来源于民众,后来才为哲学家所利用,所以如果要追究这个词的原始意义,就必须知道这个词最初在民众那里是什么意思,尤其当语言的本性中没有别的根据可以用来研究这种意义时更应当如此。真和假两词的原始意义似乎是来源于故事,故事和事实相符,则此故事为真,不与事实相符则为假。后来哲学家们利用这两个名词来说明观念同它的对象相符或不相符。因此,凡如实地把事物告诉我们的那个观念称为真的,凡不如实地把事物告诉我们的那个观念称为假的。因为观念不过是自然的精神记述或精神知识。”[37]因此,当斯宾诺莎说“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时,应当说是这种关于真理的传统观念的继续。斯宾诺莎自己也明确地承认这一点,他说:“真观念的客观效果在心灵中,与其对象的形式本质相符合。这与古人所谓真知识是基于由原因推出结果的说法是相同的。”[38]

但是,我们已经指明,斯宾诺莎是不同意经院哲学知识论中有名的“可理解形式”的学说的。[39]理智或观念在他看来不是纯粹被动的,而是主动的,由此可以推断,他所理解的观念和它的对象的符合也不同于经院哲学家。按照传统的观点,观念是通过对事物的知觉而形成的,观念和事物虽然彼此性质完全不同,但是它们可以相互比较,所谓观念和对象的符合只是说这两种东西的相似。但是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思想和广延只是同一个东西,不过是从不同的属性去看罢了。既然是同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关系,关系——即使是符合关系——只能存在于两个不同的东西之间。另外,思想和广延各是自类无限的,它们的性质根本不同,我们怎么能说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似关系呢?斯宾诺莎在《知性改进论》里说:“真观念与它的对象不相同,因为圆形是一个东西,而圆形的观念又另外是一个东西。圆形的观念是没有周围和圆心的,而圆形则有。同样,物体的观念也并不是物体本身。”[40]因此,斯宾诺莎所说的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他的意思。

斯宾诺莎所用的“符合”一词的拉丁文是convenire,这是英文convention(集合)一词的词根。convenire在拉丁文里有“会合”、“相遇”、“相聚”或“结合”的意思,因此把convenire翻译成agree with(符合)是有问题的,正确的译法应当是“结合在一起”,即英文里的to come together或coalesce。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意思就是说,真观念必定与它的对象关联和结合在一起。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斯宾诺莎关于心灵的对象是身体的观点中推知。在《伦理学》第二部分命题十三里,斯宾诺莎为了证明构成人的心灵的观念的对象只是身体,他说:“除身体外,如果心灵还有别的对象,则这个对象所造成的结果的观念,必然应该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之中,因为没有存在的事物不会产生某种结果的。但是现在并没有这种观念,可见我们心灵的对象是一个存在着的身体,而不是别的。”[41]由这个证明——正如我们在本编第二章里所分析的——可以看出斯宾诺莎所理解的某一观念的对象只是与该观念结合在一起的东西,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认知对象。在斯宾诺莎看来,“除了身体和思想的样态以外,我们并不感觉或知觉到任何个体的事物”[42]。因此,作为观念的人的心灵和作为该观念的对象的人的身体之间的convenire关系,就是指它们两者之间相互结合和相互统一的关系,正如他在该命题的附释中所说的:“因此我们不仅认识到人的心灵与人的身体的联合,而且知道如何理解身体和心灵的统一。”[43]同样,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里,斯宾诺莎更明确地把观念和对象的convenire关系规定为结合的关系。他写道:“观念和对象之间必然地存在着一种结合,因为一个离开了另一个就不能存在,一个事物的观念如果在能思的事物中没有存在,那么该事物是不会存在的;同样,如果事物不存在,该事物的观念也绝不会存在;再者,观念如果不发生变化,对象也不可能发生变化。反之亦然。”[44]因此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我们只能理解为真观念必定与它的对象相关联和结合在一起,“符合”就是指“结合”、“统一”,或者按斯宾诺莎自己的说法,即指“同一”。(www.xing528.com)

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其意义就是真观念必定与它的对象相同一。这一点我们是可以找出证据的,例如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一部分唯一引证“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这条公则的命题三十里说:“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这就是说,凡客观地包含在理智中的东西,一定必然存在于自然中。”[45]这里显然是对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这条公则的解释。按照这个解释,真观念符合它的对象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说明“客观地”包含在理智中的东西必然“形式地”存在于自然中,也就是说,观念必定与它的对象同时并存。所谓同时并存,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就是指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只不过就不同的属性去看罢了。斯宾诺莎在这里使用了经院哲学的术语“客观地”,用我们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思想的或观念的。在斯宾诺莎看来,事物的“客观本质”(即观念的本质、理智中的存在)必然与事物的“形式本质”(即实在的本质、自然中的存在)同时并存的,因为两者是同一个事物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一种以观念形态表现,一种以实在形态表现。任何客观本质必同时具有形式本质,没有形式本质的客观本质不能存在,反之,没有客观本质的形式本质也不能存在。因此客观本质与形式本质相符合,就是因为客观本质与形式本质是同一个东西,换句话说,客观本质形式本质。另一个例子是第二部分命题三十二,这命题说“一切与神相关联的观念都是真观念”。为了证明这个命题,斯宾诺莎论证说:“因为一切在神之内的观念(据第二部分命题七绎理)总是与它们的对象完全符合,所以它们都是真观念。”[46]而所引证的命题七绎理是说:凡存在于广延属性中的东西也都依同一次序和同一联系出现在思想属性中,接下来的附释就是斯宾诺莎关于心物同一两面论最典型的表述:“凡是无限知性认作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全都只隶属于唯一的实体,因此思想的实体与广延的实体就是那唯一的同一的实体,不过时而通过这个属性,时而通过那个属性去了解罢了。同样,广延的一个样态和这个样态的观念亦是同一的东西,不过由两种不同的方式表示出来罢了。……譬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圆形与在神之内存在着的圆形观念,也是同一的东西,但借不同属性来说明罢了。”[47]可见,斯宾诺莎所谓观念与对象的符合,只是表示观念和对象是同一个东西,只不过是通过不同的属性表现出来罢了。

而且,斯宾诺莎还进一步认为,观念自思想的属性而出与观念的对象自广延的属性而出,其推演的方式也是相同的,即观念与观念的联系和秩序同事物与事物的联系和次序也是完全相符合的。他说:“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48]在《知性改进论》里他更明确地说:“观念之客观地在思想世界与它的对象之在实在世界的关系是一样的。假如自然界中有一件事物与其他事物绝无交涉或关联,则它的客观本质,即完全与它的形式本质符合的客观本质,将与任何别的观念无丝毫交涉或关联,换言之,我们将不能从它做出任何推论。相反,凡是与他物有关系的东西——因为自然万物没有不是互相关联的——都是可以认识的,而这些事物的客观本质之间也都具有同样的关联,换言之,我们可以从它们推出别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又与另一些观念有关联。”[49]观念与观念的联系和次序为什么同事物与事物的联系和次序相同或相符合呢?这是因为观念与观念的联系和次序同事物与事物的联系和次序,并不是两个联系和次序,而是同一个联系和次序。斯宾诺莎说:“神的思想力量即等于神的行动的现实力量。这就是说,凡是在形式上从神的无限本性而出的任何东西,即客观上在神之内也是依同一次序和同一联系出于神的观念的。……所以无论我们借广延这一属性,或者借思想这一属性,或者借任何别的属性来认识自然,我们总会发现同一的因果次序或同一的因果联系,换言之,我们在每一观点下总会发现同样的事物连续。”[50]

由上述可以看出,斯宾诺莎所谓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只是说真观念必然与它的对象相同一;所谓观念的次序必须符合它们的对象的次序,只是说观念的次序必然与它们的对象的次序相同一。符合关系在斯宾诺莎体系里只是同一关系,而所谓同一关系,就是指它们本是同一个东西,只不过从不同的属性去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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