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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国际贸易私法》相关内容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从中世纪末期欧洲民族国家的兴起开始,大致经历了5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该法规定,英国保留与其殖民地进行贸易的权利,禁止从欧洲之外进口由非英籍船舶载运的货物。英国此时成为唯一坚守贸易自由主义的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贸易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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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贸易私法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国际贸易本身的产生和发展。从本质上而言,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二者都是一种交易或者交换,都取决于市场实际的需求。当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交换即不可避免。据史料记载,公元前5000年前后埃及在东部地中海克里特岛间已有贸易活动。[2]在东方,公元前202年,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中国与西亚的第一条丝绸之路。由于相关研究的缺位,古代贸易的具体情况一直有待更加深入的考察。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从中世纪末期欧洲民族国家的兴起开始,大致经历了5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个发展阶段是重商主义(Mercantilism)阶段。中世纪末,欧洲传统的“皇帝—教皇”的二元政治结构渐趋瓦解,民族国家的主权意识开始萌芽。当时的社会精英在探讨民族国家的性质与功能的同时,对国际贸易这一主题给予了同样的关注。重商主义成为主流的国际贸易理论思潮,并在16世纪和17世纪达到了鼎盛。重商主义直接关注国家的财富,认为获取财富,特别是以黄金为形式的财富,应当是国家政策的重中之重。重商主义把对黄金的追求上升为一种信仰,同时又假定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一国只能以邻为壑。在这一时期,西欧各国纷纷出台政策,控制价格与工资水平,推进工业建设,增加制成品的出口和原材料的进口,限制原材料的出口和制成品的进口。典型的例子是英国《1651年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 of 1651)。该法规定,英国保留与其殖民地进行贸易的权利,禁止从欧洲之外进口由非英籍船舶载运的货物。法国随后也效仿了英国的做法。重商主义一味扩大出口的简单做法,实际上是这一时期欧洲新兴商人阶层的普遍要求。开拓更多的市场,积累更多的资本,是重商主义时期压倒一切的主流思想。

第二个阶段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阶段。18世纪中期,风行几个世纪的重商主义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攻击。在法国,重农主义(Physiocratism)经济学家们主张生产和贸易的自由。在英国,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出版了划时代的《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证明了取消贸易限制的益处。经济学家和商人阶层普遍呼吁降低过高的关税,与外国签订贸易协定。受到这种思潮的影响,英法两国签订了《1786年英法通商条约》(Anglo-French Commercial Treaty of 1786),结束了两国长时间的经济战争。尽管如此,重商主义的部分政策仍然得以保留,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竞争。在这一时期,逐渐增加的关税政策取代了简单的贸易禁令,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关税增加的频次越来越少。在19世纪中叶,保护性关税政策一度甚嚣尘上。以1860年的法国为例,其对英国生铁的税率是60%,机械的税率是40%到50%,毛毯的税率更是高达600%。为结束这一局面,英法两国签订了《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Anglo-French Commercial Treaty of 1860),规定法国将关税在5年内降低到最高25%的水平,英国则允许除红酒之外的全部法国商品自由进口。这项双边条约的签订与实施一直被视为自由主义贸易理论的最大胜利。(www.xing528.com)

第三个阶段是保护主义(Protectionism)阶段。从19世纪后半叶开始,保护主义受到了普遍的肯定。德国率先实施了系统性的保护主义政策,随后被众多国家效仿。美国在1860年内战之后很快提高了关税,《1890年麦金利关税法案》(Mc-Kinley Tariff Act of 1890)更是将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英国此时成为唯一坚守贸易自由主义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与重商主义并不相同,前者较后者更加温和。20世纪初的10多年间,国际贸易还曾有过一段过度自由的时期,但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重新回到保护主义的阴影之下。

第四个阶段是“新”重商主义(New Mercantilism)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贸易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在战后的最初5年,各国都忙于解除战争时代的经济管制。1920年,世界经济陷入低迷,德国等国家竞相贬值本国货币,迫使其他国家增加贸易限制措施。贸易保护主义在民族主义和经济复苏的双重压力下重回历史舞台,成为各国的既定政策。为结束日益提高的关税壁垒,当时的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于1927年5月召开了第一届世界经济大会(World Economic Conference)。包括主要工业国家在内的29个国家签署了《1927年废除进出口禁止与限制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Aboli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Prohibitions and Restrictions,1927)。该公约被视为《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1947,以下简称GATT)的先驱。由于接踵而至的世界经济大萧条,该公约实际并未生效,保护主义仍然强有力地主宰着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为平衡贸易收支,各国在管制外汇的同时,纷纷提高关税,采取贸易配额制度,甚至直接禁止进口。在这一时期,所有自由主义的贸易政策都失去了市场,管制对外贸易成为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这种情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消失。

第五个阶段是“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来之不易的和平面前,人们终于开始思索战争背后的经济因素。贸易自由主义由于有利于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因而得到了广泛的支持。1947年GATT签订,经过8轮多边贸易谈判,世界关税水平被有效地降低,贸易保护主义受到了极大的限制。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的建立,国际贸易的自由主义基础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同。在WTO强有力的协调之下,国际贸易真正步入了稳定和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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