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听觉思维在听觉艺术中的发展

听觉思维在听觉艺术中的发展

时间:2023-05-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音乐这种以乐音符号进行形象塑造的艺术,对人类艺术中听觉思维的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在这种抽象声音符号上进行的听觉思维,同人在自然世界中的听觉思维有着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区别也正是音乐艺术在听觉形象塑造方面所依循的规律。

听觉思维在听觉艺术中的发展

第二节 听觉思维在听觉艺术中的发展

一、原始艺术

原始人的艺术中,留存至今的艺术品都是壁画、陶器、饰物这些视觉艺术品,但是从这些艺术品所表现的内容中,我们却很容易发现诉诸听觉的音乐诗歌也是原始人重要的艺术方式。在原始人的生活中,音乐、诗歌艺术往往同舞蹈艺术结为一体,这种组合艺术形式广泛地、甚至是毫无例外地出现在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原始艺术中。

古代文献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记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可见,这种以牛尾作道具的表演,是边跳舞边按照一定的歌词来唱歌的,而其中所谓“乐”,实际指的就是音乐、诗歌、舞蹈结为一体的艺术形式。《乐记·乐象篇》中也记述了这种浑然一体的原始艺术形式:“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乎心,然后乐气从之。”“乐”这种原始艺术形式作为原始人一种自然而又狂烈的集体活动,不仅浓缩、积淀了原始人的思想、情感、信仰和愿望,从艺术形态上分析,它也可以被看作是后世音乐、诗歌、舞蹈以及戏剧艺术的萌芽形态。

“乐”作为音乐、诗歌和舞蹈的结合体,它的出现是社会生活、自然事物在原始人头脑中反映的必然产物,是原始人用以表达感情、协同劳动的有效途径。由于原始乐舞常常用以抒发原始人的感情、情绪,因而也有人将表达情感的愿望视为促使原始乐舞产生的直接原因。如《诗大序》中这样解释诗和乐舞的产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钟嵘在《诗品》中也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这种广泛存在于原始民族中的集体乐舞,多用于庆祝活动、巫术礼仪活动,此外,它也有效地起到了加强交流、维护集体的作用。

除集体的乐舞之外,原始音乐的种类、色彩依具体情绪的不同、适用领域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表现。《淮南子·道应训》记载:“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苏联文学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这样总结原始劳动中的歌:“在原始部落那里,每种劳动有自己的歌,歌的拍子总是十分精确地适应于这种劳动所特有的生产动作的节奏。”(5)这些在原始人生产劳动中直接形成的“杭育杭育”式的有节奏的劳动歌,也是音乐起源时期的一种普遍形式。

音乐、歌咏这些原始听觉艺术,体现出以下两个明显特征。

一是,对节奏感的重视。

艺术形式和手段的发展,都是以社会物质条件为基础的。人类原始时期较低下的社会生产水平,决定了原始民族的乐器基本都是属于打击乐器,因此原始音乐的形式,除了歌唱之外,多数就是奏出节拍或简单音阶的打击乐了。而无论是打击音乐、劳动号子还是歌咏,都表现出原始听觉艺术对节奏的重视。节奏这种人类艺术重要的审美标准,在原始听觉艺术中有着充分的体现。相传黄帝时期所作的《弹歌》,仅仅用八个字概述从砍竹、做弓直到发射弹丸追猎禽兽的全过程:“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这首原始猎歌以两个节拍的诗句,蕴含了强烈的节奏感。类似的例子,在《诗经》中的四言诗中也可找到。

二是,听觉形象直接源自生活,浅显易懂。

原始人的舞蹈动作中,有大量对兽类动作的摹拟,与这些拟兽舞相应,乐舞活动中的歌咏也经常表现动物的声音。不仅如此,原始人生活中的大量诗歌,为达到交流的愿望,起到特定的效用,也都是浅显易懂的。就连歌咏中的节奏,我们也经常可以从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原始人的听觉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原始人生活中的另一种语言方式,直接的信息与情感交流,是它的主要目的。

音乐、诗歌和舞蹈等艺术形态的合一,是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质生活简陋所形成的艺术现象,当社会物质生产为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之后,听觉艺术才开始与视觉艺术分离,听觉思维在艺术中也才开始有了独立的发展。

二、音乐艺术

音乐是听觉元素在传统艺术中发展的极致形态。音乐不能像绘画等传统视觉艺术那样直接描绘现实生活,也不能像文学艺术那样直接叙述生活事件,而只能是将乐音以一定的顺序、节奏组合排列,构成听觉艺术形象,以之作用于人的感情,来间接地反映社会生活。(www.xing528.com)

“以声表情”是音乐最基本的艺术手段。音乐包括声乐和器乐两种,在声乐作品中,固然可以用歌词来描写和叙述,表达明确具体的思想,但这种表现能力实际是构成歌词的语言所具备的,并非音乐本身能够实现的。作为音乐(主要指器乐)表现手段的旋律、节奏、调式等由声音的组合形成的形象,本身并不能表达确切的含义,与音乐的表现对象之间很难构成必然的本质联系。这种表现特性,就决定了音乐这种听觉艺术较难对生活中的现象、事件进行具体描述,难以表达明确的思想观点,然而由于声音对人的情绪具有强大的激发作用,音乐就成为人们用来传达感情、刻画性格、营造气氛的极好材料。

听觉形象在音乐中,除了以旋律、节奏、调式等的变化作用于人的感情,激发人的联想以完成描绘生活、渲染情绪的目的之外,对自然声音进行模拟,促使欣赏者产生具体、确定的联想,也是音乐艺术听觉形象的内容。如交响音乐《彼得与狼》中,用各种乐器摹仿动物的叫声,我国民间管乐合奏曲《百鸟朝凤》中,用各种乐器模拟鸟的鸣叫声,另外还有一些音乐作品,模拟流水、牧笛、晚钟等的声音。这种模拟自然声音的做法,收到了具体生动的效果,但这种模拟手法,在音乐中只占有很小一部分。音乐的听觉形象,多数还是重在对情感的表现。

音乐这种以乐音符号进行形象塑造的艺术,对人类艺术中听觉思维的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音乐艺术是在原始听觉艺术之后,人类最先发展成熟的听觉艺术样式,它在人类听觉艺术史上的长期发展,对艺术中听觉思维的涵义和运用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规定作用。不同于原始听觉艺术的直观性、明确性,音乐艺术的艺术形象是明显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音乐符号引发人的想象、联想,从而间接地产生具体涵义。在这种抽象声音符号上进行的听觉思维,同人在自然世界中的听觉思维有着明显的区别,而这种区别也正是音乐艺术在听觉形象塑造方面所依循的规律。

三、广播艺术

广播艺术是在现代电子技术基础上产生的听觉艺术,它的出现对听觉思维的改变,是听觉思维自从进入艺术活动以来所产生的最大变化。广播艺术包含众多的艺术形式,对它们的类型划分也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见解。广播艺术中,既有仅仅以广播作媒体,对其他艺术样式的作品进行传播的节目,包括大量的文学类、音乐类、戏曲类广播节目,也有完全依照广播媒体特性创造出来的新的广播艺术形式,包括广播剧、影剧录音剪辑以及广播特写(艺术类)等,这些广播艺术形式,是真正能够体现广播艺术的本质特点的。

在广播剧、影剧录音剪辑、广播特写这些广播艺术形式中,对于音乐、人声语言和自然音响这三种主要声音类型进行的综合运用,达到了艺术以声音创造形象的最高水平,远远超过了此前的一切听觉艺术。依赖于广播技术条件,广播艺术可以对现实世界一切类型的声音形象、对各种声音的一切属性进行真实、准确的记录和还原,因此,广播艺术声音元素的多样性,就必然带来了声音表现范围的全面性和表现内容的丰富性,广播艺术也因此而具备了更多的表现可能,包括表现时间与空间的特点、创造运动的真实感觉、刻画形象、表现事件的进程、表达特定的情绪等等,这些正是在对各种声音形象进行创造性运用、组合的过程中实现的。

在广播艺术丰富的听觉形象系统上进行的听觉思维,其涵义又是对在所有传统艺术中发展起来的听觉思维涵义的进一步扩充和解释。在对广播艺术的听觉形象进行接受的过程中,我们的思维包含这样几种模式。一种是从广播艺术的人声语言中,获取对事物属性、生活现象、思想观念等的概括了解,获得对事件发生的时间与空间环境人文背景等的宏观认识,这一过程中,语言这种意义符号本身的表意性,是思维所借以进行的基础。第二种思维建立在音乐这种声音形象上,借音乐对心理的直接作用,依据音乐的色彩、情绪等基本形态特点,形成对音乐表现内容的理解。第三种是在广播艺术丰富的音响形象上进行的听觉思维。在广播艺术出现之前,没有哪一种艺术样式,能够对现实世界的各种声响进行完全真实的再现,广播艺术不仅通过再现音响创造现实世界的真实感,还将音响发展成一种重要的表现手段,同音乐以及人声语言相配合,营造特定的环境气氛和主观情绪。

音乐、人声语言和音响在广播艺术中的综合运用,创造出了一个存在于虚幻时空中的声音世界,而这一世界却又有着强烈的真实感。广播艺术对纯粹的听觉思维做出了充分的发展,然而这种纯粹以声音为表现手段的艺术方式,将人对现实世界形成的所有感觉,都以声音的方式进行表现,这就强行赋予声音以过多的任务和要求,因而也就难免造成声音使用的累赘感、繁复感。在这种艺术方式中的听觉思维,虽获得了高度发展,却也难以消除它在思维结果上的片面性。

四、有声电影电视艺术

有声电影和电视艺术的发展,解决了广播艺术的根本难题,它们不仅具有广播艺术在声音表现方面的一切能力,还以同样真实的视觉形象系统,实现了广播艺术借声音形象所不能实现的表现可能。视觉形象的介入,一方面,将听觉形象从过多的功能负累下解放出来,让它可以仅在其擅长的领域中进行表现;另一方面,也与听觉形象相互促动,在二者的结合中开拓更多的表现空间。

但是,听觉思维在电影和电视艺术中,也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电影艺术在发展初期,是没有听觉手段介入的。无声电影对视觉思维进行了充分的发展,与此同时,却也大大压制了听觉思维在这一艺术样式中的存在。也许是压制已久带来的反弹,声音最初进入电影时,仅仅被以幼稚、简单甚至经常是愚蠢的方式运用,不仅没有实现与画面之间的有效配合,甚至还经常破坏画面的表现力,从而破坏电影整体的艺术价值。在后来长期的探索中,几经转变,声音才终于成为同画面互相配合的叙述者之一,且二者的配合创造了更丰富的视听语言,呈现给观众更多未曾见、未曾闻的新的视听景观。

听觉形象在电影中的发展过程,是曲折、漫长的,这也同这种具有真实再现功能的听觉形象在艺术中尚处于探索阶段有直接的关系。从出现时间和发展速度来看,电影和广播艺术几乎都是同步进行的,在没有一种成熟的听觉艺术作参照的情况下,电影对于声音的运用,也只能是在摸索中前进,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广播艺术的不断发展对电影艺术听觉形象的塑造也有着一定的启发。从艺术形态的形成和发展来看,电视艺术是晚于电影艺术的,甚至可以说,电视艺术是电影艺术在新的媒体条件下的新生形态。因此,当视听形象的结合表现在电影中获得了成熟发展之后,它就成为了电视艺术直接的借鉴。

影视艺术发展成熟阶段的听觉思维,相比于艺术史上各种听觉思维来说,具有更多的自由性和丰富性。它同广播艺术中的听觉思维一样,建立在充分丰富的听觉形象基础上,但又没有受到太多表现任务的束缚。此外,视觉形象与听觉形象在影视艺术创作活动中发展出的多种配合方式,也为听觉思维增加了新的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