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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的历史:天马与龙涎

时间:2023-12-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天马与龙涎提起我们今天称之为“丝绸之路”道路,那就要追述欧亚两个大陆上2000多年的历史。汉朝历史上的这段非常著名的插曲,具有一种战略原因,汉武帝皇帝关心与位于匈奴领土以西国家结盟,以便从背后袭击匈奴人。然而,马匹当时是战争的神经中枢,也是一个国家军事实力的支柱之一。中国中原北方和西北方边境的所有游牧民族,都是养马的民族。苜蓿在那里大量生长,被认为是所存在的最佳马草。

丝绸之路的历史:天马与龙涎

天马与龙涎

提起我们今天称之为“丝绸之路”道路,那就要追述欧亚两个大陆上2000多年的历史。当然,在一个如此漫长的时代和一片如此辽阔的土地上,曾有过数百种物产被运输、交换、盗窃、掠夺,总而言之是从一个国家传播到另一个国家。对于其中的某些产品来说,其原料的原产地和生产技术也有转移。每个人都知道,中国发明了造纸、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这是技术的强劲发展。对于这后3项发明,它们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不会上溯到十字军远征时代以远,而是比较晚期的事了。我于此仅仅专门致力于追述某些不太著名的、比较古老或最古老的传播。自从中国传统历史确认丝路“凿空”以来,也就是自公元2世纪以来,我们掌握有某些准确文献。我只献讲到11世纪左右,也就是到宋朝时代为止。在我看来,这个时代包括了丝路交流史中的两最有意义的时期:汉代(公元前206—公元220年)和唐代(618—907年),西方于这些时期同样也出现了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贵霜帝国、萨珊朝波斯帝国和伊斯兰教初期。

传播方式

矿物、植物动物在20个世纪之前,是怎样从一个国家传到另一个国家呢?某些植物是通过近邻关系而几近于自动传播的;另一些产品是通过使者之手而从一个地区逐渐地传到另一个地区的,如作为“贡物”或“礼物”,或者是通过商贾们的媒介作用;这些传播有时具有军事的原因,或者是与经济实力的迫切需要有关,通过权力和暴力,劫持或绑架、抢劫而完成;还有某些传播是通过阴谋诡计而走私完成的;最后,某些传播又是通过王室通婚而实现的。

苜蓿(目宿)

非常奇怪,继某次军事行动之后,在从一个地区传到另一个地区的植物中,我们可以确信无疑地知道苜蓿的历史,它是我们西方的一种很平常而又为人十分熟悉的牧草。正巧,大家可以坚信这种历史,我们拥有准确文献,掌握有充分的文字以根据不同国家的词汇,而准确地称呼它们。正如大家将要看到的那样,绝非对于所有植物的情况都如此。

我们从丝绸之路,或者是人们晚期以此名称呼的这条道路上的军事史最早期,便听到了苜蓿。中国的史学家们将张骞西域而打通与西域国家关系的时间定于公元前138年。汉朝历史上的这段非常著名的插曲,具有一种战略原因,武帝皇帝关心与位于匈奴领土以西国家结盟,以便从背后袭击匈奴人。匈奴人是经常从中国北方和西北方边境骚扰中原的一个游牧民族。然而,对于更靠西部的地区,当时却一无所知,这项出使成了一次真正的探险考察。这段历史漫长,我们仅仅知道,张骞经过多次冒险之后,终于于13年之后才返回,他曾一直到达康居、大夏和安息帝国的边陲。张骞于公元前125年左右归国时,或者是稍后于第2次出使回国时,携回了某些植物种籽和中国人所陌生的两种苗木,即苜蓿和葡萄

大家完全可以想象,由于从阿姆河两岸到汉帝国京师长安(西安)之间旅途的漫长,所以,人们只能安全无损地引入呈干枯状态或种子状态的植物。在经过数月的沙漠旅行后,任何苗木或砧木都不可能会活下来。因此,我们必须承认,被一直携往中国并在那里得以生长的这些具有异国情调的植物,绝不仅仅是苜蓿的种子,而且还有葡萄藤,葡萄核或葡萄干……我将回过头来谈葡萄苗。苜蓿的情况到底如何呢?

正如张骞所获知的那样,苜蓿是马匹的最佳饲料,它可以使马匹变得健壮。然而,马匹当时是战争的神经中枢,也是一个国家军事实力的支柱之一。中国中原北方和西北方边境的所有游牧民族,都是养马的民族。在中国中原却相反,那里是一个缺乏饲草的地区,这种饲养业并不太容易发展。在数世纪期间,马匹的需要是中国天朝政府对其游牧和饲养牲畜的近邻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因素,由此而产生了某些交换方法:首先是用丝绸,其次是用茶叶来交换马匹(即丝马贸易和茶马贸易),这种作法一直持续到18世纪。但在汉武帝时代,其近邻有一敌对者,武帝希望于其国土上发展种马场。正是为此目的,张骞在为他带来有关西域大宛国存在一个特殊马种消息的同时,还为他带来了那里有这种马的一种基本饲草的消息,这就是苜蓿。苜蓿于是便在汉朝京师御花园(离宫馆)中播种、风土驯化和培植,其种植后来又从那里传播到了中国诸多地区。

大宛国并非它地,它正是费尔干纳的河谷川地,或者更应该说是低洼地。它由高山环绕,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的锡尔河上游。从穆斯林时代起,它便以浩罕之名而著称。这片作为“西域明珠”的幸运河谷,今天是盛产棉花、丝绸、葡萄、石榴和其他果品、长角兽和石油的地区。那里始终都种植苜蓿。在汉代,大宛的王治设于贰师(贵山城)。我们似乎可以把它比定为今之玛尔哈玛特(Markhamat)村的附近的遗址,地处今费尔干纳地东北的安集延州(Oblastd'Andijan)境内。

编修于公元1世纪末的断代史《前汉书》,记述了引入苜蓿的历史,称之为苜蓿(更确切地说,用于指这种植物的汉文方块字今天读作mou-sou)。该词酷似这种植物在大宛方言中土著名称的对音,可能是一种伊朗方言……此种马草的原产地是哪里呢?

苜蓿似乎原产于米底亚(Médie),这是伊朗一个地区的古名,恰恰位于里海西南,地处今伊朗的西北部,其都城为埃克巴坦那(Ecbatane),即今之哈马丹。苜蓿在那里大量生长,被认为是所存在的最佳马草。希腊人称之为“米底亚草”(mèdikèpoia),该词已出现在公元前424年阿里斯托法纳(Aristophane)的书中了。拉丁作家斯特拉波(Strabon)和普林尼(Pline)特别使我们获知,这种植物是沿着大流士(Darius,公元前6—公元前5世纪)的战争足迹而传入希腊的,希腊人也把苜蓿做为其马匹的主要饲草。据劳佛尔(Berthold Laufer)认为,苜蓿后来于公元前150年—公元前50年间传入意大利,在此之前很久就已经传入了费尔干纳了。

希腊人仍忠于苜蓿的“米底亚”文名称poa和poia mèdiké,它一直沿存到我们当代。这并不是希腊人以其原产地而命名的唯一“米底亚”植物,我们可从公元初年的著作中,发现一种“米底亚”饲料、一种米底亚苹果(实为柠檬)。这种以原产地而命名的做法,并非始终都是可靠的。事实上,它仅仅是指获得这种产品的地方,而这种产品可能是来自更远的地区,从此地传往彼地,从大地的另一端越来越近地传播。我只引证唯一的一个例证:大部分欧洲国家都称一种宝石为turquoise(突厥宝石,绿松石),它可能是自突厥人中经土耳其传入欧洲的。但它事实上却是开采自波斯。对于许多产品来说,其名称的原形经历了多种对音转写、经过了多种语言,其中多种已遭遗忘……指一种产品的名词对于追踪该产品的足迹则意义重大,但它们始终未指出其最初的原产地。这就如同一本护照一样,上面一片框框边接一片框框边处印刷了一连串的入境签证,它们就如同是该产品相继经过的国家中的名称一样。但护照的第1页有时会被遗失掉或已不堪卒读,以至于使人无法知道该护照是在哪里签发的,也就是该产品的第一个国籍,或者是其第一原产地。其次,我们怎么能知道其名的第一个字母呢?出现在哪种没有文字的语言中呢?这一切现在已荡然无存了。在一种诸如汉语那样的语言中,保留了一种书面文字,但人们又不知道它在2000年前是怎样发音的。

出于偶然,有关苜蓿的情况,一切似乎都很清楚,这与某些其考证会产生数卷语言、地理、历史和植物学讨论文字的植物的情况相反,拉丁文抄袭了希腊文,采纳了一个medica(米底亚草)的词。其选择如此得当,以至于在现代意大利语中,还用erbamedica(米底亚草)来称呼苜蓿。从上述词转袭而来的现代学名作medicago sativa(米底亚草)。据劳佛尔认为,古伊朗词aspasti或aspastu可能出现在公元前700年左右的一部无与伦比的文献中。其现代波斯文文言词很近似,这就是aspest(但现代波斯口语词却用突厥词yondjeh);aspest一词可能起源于阿拉伯文al-fasfasa,后者又很可能是随着阿拉伯骑兵而传入西班牙,在西班牙文中做alfalfa,该词非常奇怪地却在美国很流行(这是一个英—美词alfalfa,劳佛尔于其有关苜蓿的一章中使用了该词)。但在整个当代欧洲,占突出地位的却是诸如luzerne一类的词。这个有关“光明”(luzerne的辞源本为“光明”或“灯”——译者)的概念,经历了一条很奇怪的文明路程,最后得到了luzerne(苜蓿)这个词。如果说弗雷德里克·格德弗鲁伊(FrédéricGodefroy)的《9—15世纪的古法语辞典》根本不知道这种植物,那么《罗伯尔大辞典》和《法语宝藏》则使我们获悉,大家可以发现它出现在法文中以指这种驴饲草,在1566年做lauzerne,在1581年则做lyserne,最后在1600年做luzerne。其原形是一个普罗旺斯单词luzerno,由于其种子的闪亮发光外貌的原因,而采取一种富有隐喻的用法。事实上,所有这些词均出自于拉丁文lucorna,本意为灯。luzerno一词在某些方言中仍具有“闪耀的虫子”之意义。拉丁文中的luzerna一词也具有“磷光鱼”的意义。据米斯塔尔(F.Mistral)的普罗旺斯语辞典《菲列布里什派语言宝藏》认为,luzerne一词于其指草的意义上,可能出自一个塞尔特语lus(草)。luzerne一词也原模原样地出现在《科学辞典》中了。后来从17世纪末起,它又进入了英语中(lucerne,la-lucerne),它在英语中与一个“紫色米底亚草”的词竞相存在。但alfalfa一词今天却扩大了其使用范围。

我们还可以如此继续在一切可能的语言中来考证,我于此仅满足于提供一种容易从事这种调查的例证,而且仅对于唯一一种物产进行调查。但我还需要指出,苜蓿除了其做为饲草的用途之外,其草籽有时也被用做药品(据下文不远处将提到的迪奥斯科里德和保罗·戴吉纳认为)和人类的食物使用,但却并未受到过好评。

天 马

张骞为携回苜蓿种子,并未遇到困难。但将用这种饲草喂养的马匹运往中国,却不大容易。众所周知,经过在匈奴人中的长期囚禁之后,这位中国使节到达了大宛国并在那里滞留了很长时间。他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漂亮的地方性马种,人称之为“天马”,还叫“千里马”(或者是“汗血马”,但它是另一种故事了)。人称它们出自驯养母马和生活在该地区高山中的野公马杂交的结果。它们比中国军队拥有的战马更漂亮、更强壮、更具耐力和奔驰得更快。其马蹄磨损较慢,更适应于山地奔驰。

当时中国与大宛的关系并不坏。继张骞回国之后,它们之间一直不停地相继互相遣使。中国人输送丝绸,可能还有军械,大宛人却以马匹回赠。但大宛人拒绝向中国人奉送马匹的一天终于来到了,最好的“礼物”(即使是一匹巨大的纯金马也罢)都无济于事。当时的外交说服已让位于武力慑服,中国派出了一支远征军,包围了贰师城(Eulshe),这是一场伤亡惨重的战争。进城之后便是谈判,中国人明显是胜利者,但他们的处境很危险。大宛统治者威胁要灭绝所有的马匹,这次战争未能取胜。最后,中国人接受了携带3000匹公种马和负荷母马而撤退。然而,尽管中国引入了这种新的马种和苜蓿草种,在此后的数世纪中,中国内地依然始终被迫通过交换、进贡或纳税,而从其游牧近邻中获得马匹。

葡萄、蒲陶

张骞同样也从大宛国携葡萄“种”而归。《前汉书》以两个汉文方块字“蒲陶”来称葡萄及其枝藤。从各种迹象来看,这仍是对一个方言词的对音转写,很可能是出自某种伊朗语;某些人将此视为希腊文中指葡萄串的词botrys的音变。无论其至今仍在争论不休的原形如何,“蒲陶”始终以一种近似的写法“葡萄”,而一直保持到现今的汉语中。据某些人认为,葡萄原产于古代亚美尼亚,或者无论如何也是产于高加索以南地区,它很早就传到了伊朗、希腊、意大利和处于伊朗影响下的西域,因而它们在于公元前2世纪的中国御花园(离宫馆)中被风土驯化。但在中国,数世纪期间都将葡萄做为干鲜果品使用,却既不用于酿造果酒,又不用来酿烧酒,即使是极少量生产也罢。在此期间,葡萄树于西域绿洲却生长得很旺盛,那里的气候非常适宜葡萄的生长。谁会不知道吐鲁番的葡萄呢?

但中国上层阶级不会不知道葡萄酒,那里也从西域国家中少量进口。然而,军事形势又一次在7世纪时,将制造葡萄酒的技术传向了中国内地。

在作为唐朝第一个世纪之特征的充满活力的开拓中,中国中原人前来征服或收复了西域的绿洲小王国,特别是于641年收复了高昌王国(它另外还有“火州”或“西州”的名称),那里距今之吐鲁番不远。高昌王被俘并被解往长安,同时被解去的还有其最佳乐师们。不久之后,汉军同样也从高昌押解来了某些酿制葡萄酒的专家,同时还引入一种特别适宜酿酒的紫色长粒葡萄,其苗木于647年被引进。据某些史料记载,虽然此项技术就这样被传入到中国中原。但葡萄酒在那里既没有变成一种国酒,也未形成批量生产。

张骞从其出使西域中,仅带回了苜蓿和葡萄这两种植物吗?稍后不久,一种“张骞癖”又将多种植物传入中国的功劳,都一股脑儿地归功于张骞。但如果仅仅考虑到其旅行的条件,那么这就可能是一种滥用。此外,我们必须避免将某种产品或某种技术传入中国,都围绕着唯一的一次出使、唯一的一个人物、唯一的一次事件而凝聚起来。由于在整个旧大陆上,一切都由君主来象征,所以传统上普遍都将所有的创造和技术发明都归功于一位国王、皇帝、可汗或公主的干预……我们在丝绸的问题上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但事实上,在史学家们将事件断代于某一朝皇帝时期的做法之背后(如汉武帝和张骞),该会计算到多少次无效的尝试、失败的试验、地方性的私下活动,而我们又从未听人讲述过这一切。

丝绸公主

这个问题是特别针对养蚕业的传播而提出来的,这段历史如此著名,以至于我于此仅对它作一番总结。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这段历史都系统地集中到国王、皇帝和公主们身上了。

人们最普遍接受的传说如下:在公元400年左右的西域,于阗王对于看到其国的毁灭之忧虑感到沮丧。于阗的财富玉石,但自从张骞出使西域以来,其居民便对中原丝绸发生了强烈兴趣(于阗可以通过用玉石交换而获得丝绸),以至于该国的所有玉石都流向了中原……丝绸毁灭了一个国家的内容,也渗透进了西方的历史,由罗马帝国、其伦理学家及其限制奢侈消费法而开始。于阗国王思忖,而且西域人也同时在思忖:他们怎样才能生产这种向别人购买的非常昂贵的产品呢?事实上,人们在于阗已经知道怎样生产丝绸了。但却根本不可能获得为此所必需的3种条件:“蚕卵、某种桑树的种子、养蚕以及处理蚕茧和直至缫丝的熟练工人。”中国政府通过严格的律令、无懈可击的控制(所有人都要在边境上被搜身)以及严厉的惩罚,直到当时都成功地阻止了上述3项要素越出中国国境而流向西方,特别是蚕卵。

于阗国王的大相为其国王设计了一条妙计,向一名天朝公主求婚,并说服她通过走私而将养蚕业引入其国的必要性,况且这种作法已经有过一次先例了。过去一名许婚与乌孙(更靠北部的一个胡族)的汉公主,曾随身携带去了所需要的一切。

该大相负责采取措施,天朝皇帝答应下嫁一名公主。大相成功地说服了该公主:其夫婿和于阗国民(她即将成为该国的国母和保护人)将会永远感谢她,使其新王国获得财富。我们知道其后果,该公主将蚕种藏在其头饰中,将桑树子与其他种子掺和在一起并藏在其个人的药品中,将几名善于养蚕和缫丝的女专家化装成其侍女。这样一来,经过数世纪之后,养蚕业的秘密就被从中国中原泄露出去了。

大家是否应该相信一种如此之晚的传播呢?现在于中国汉地和吐蕃存在着某些不同说法。这次王室婚姻可能发生在公元220年,或者是本处提到的公主并非是汉公主,而是东部的另一个与于阗国并列的绿洲王国善鄯王国国王的公主,该国王是天朝皇帝的直系外甥(御妹的儿子),他可能通过这种血缘关系而获得蚕与桑的秘密。总而言之,这是附有补充发挥情节的同一个故事。

这样,通过王室通婚而完成了两种传播。第3种传播是通过乌孙国王而完成的,后来再也听不到讲述它了(是否发生在公元前107年的那次传播呢?)。另有第4次王室通婚使中原的养蚕术外传,这就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于7世纪获得了将文成公主下嫁吐蕃的通婚,这是围攻唐朝京师的吐蕃军队以武力公开威胁而提出的要求。文成公主将蚕与茧传到了吐蕃,并在那里创立了养蚕业。但在这个时代,已不再有秘密了,况且吐蕃的丝绸生产也未曾达到与唐天朝的生产相竞争的程度。

在伊朗和环地中海地区,丝绸本身很早以来就已经成了大宗贸易的对象。这一事实是人所共知的,我就不再于此过多地耽搁了。养蚕业是否在传入于阗之后不久就传入伊朗了呢?我们似乎缺乏历史文献。据伊朗诗歌或史诗资料记载,而且是在很晚的时间了,养蚕业甚至在传到于阗之前,就已经经过旁遮普地区而传进伊朗。在6世纪时,波斯肯定既由于它是中国与西方之间的中介地,又由于它自己的生产,便可以将其丝绸交易的条件和价格强加给拜占庭为帝国,西方人也竭力寻求自己生产使他们付出了昂贵代价的产品之手段。

谁会不知道这段历史呢?继“丝绸公主”到达于阗的约一个半世纪之后,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大约于公元553—554年,接待了两名修道人(景教徒?),他们从“西域”(Serinde,更可能是中国中原,也可能是养蚕业一直不停地繁荣兴旺的于阗)带去了藏在“竹筒“或”一小块空心木”中的蚕种。据一种始终都被人接受的传说认为,这就是拜占庭世界养蚕业的发轫。但在此问题上依然如故,大家怎能相信一种孤立的事件会一举获得成功呢?此外,在一个如此晚的时代,大家还可以想象,到处都会泄露秘密,人们会到处都有办法使蚕卵不下20次地外泄。叙利亚和小亚细亚养蚕业的发展,沿着阿拉伯征服的足迹而于8世纪被传到西班牙,然后又传到西西里,它再从那里传到基督教国家意大利、阿维尼翁人中……3000多年来,中国就实施真正的养蚕业了。向西方传播已有15个世纪了。而且还需要数世纪才能自于阗一直传到西班牙和意大利。然而,欧洲却从来未能摆脱在亚洲采购生丝的急需。主要是在中国、印度或日本采购。

纸 张

纸张是从中国为我们传来的另一种重大发明,其经济意义可能不及丝绸大。但这是中国的一种大量生产的产品,它导致了大规模的贸易交流。纸张的文化意义是无法计算的,纸张引起了拓印术和印刷术的发明,由此而开始了书籍的传播。佛教经典的经书、儒教经典的书、断代史书、科学书、医学书。所有可以传播人类知识的书都能被大量印刷,并使人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这就是此种发明的最早效益。在此情况下,是否也应该相信一种突然和唯一的发明以及通过唯一一种手段的传播呢?

中国史料在传统上,都把由某位原籍为今四川省的蔡伦发明造纸术,断代为公元105年。在此之前,人们要把文字书写在竹简或木简上,后来又写于绢帛之上,毛笔和墨在很久之前就已经为人所知了。因此,在这个105年,有人向皇帝呈递了一张用磨碎的树皮、麻、破布和渔网片制成的纸,这是一种轻便、薄细、廉价、能以很容易获得的物质,并适宜笔墨的文字载体。从此之后,中国便开始制造麻纸和桑皮纸。他们再以于其中加入胶、石膏、明胶和淀粉的办法,而发明了上胶粘贴术。

难道还应该将一种可能是很缓慢的过程,过分集中到唯一的一件事实上吗?戴仁(Jean-Pierre Drège)致力于纸张史研究已历数载,他于1987年总结了近40年来在考古发现物问题上的最新讨论,它们完全可以证明存在着比公元1世纪末更古老的纸张。他的结论是蔡伦可能并非是纸张的绝对发明人,而是将已经存在却又很简陋的技术进行,改进并最后定型的人。

无论如何,从公元105年起,这种纸张就已经在中国普及使用,并取代了所有其他的文字载体。

早在公元175年,便将儒教经典文献勒石而造“碑林”,以确保传世。稍后不久,恰恰是又以纸张而开始制作这些石刻文献的拓片。这是印刷术的最初阶段,用墨在纸上便可以于短时间内将永久性石刻的特殊文献,一版一版地复制、拓印,一直重复到碑刻阳文磨损为止。现在只需要用可以替换的硬木版取代沉重的石碑了。这样一来,便印刷了中国的最早佛经,最早的刊本书是在敦煌发现的一份《金刚经》,可能刊印于公元868年。因此,在数世纪期间,中国一直在刊印佛教经书。在活字印刷术于全世界都流传开之后很久,依然如故。在20世纪末叶,德格的藏传儒教寺院(位于今四川省藏族自治州)继续用木刻版刊印佛经。

当阿拉伯人的征服,在西部达到法国,而在东部直达今哈萨克斯坦怛罗斯河流域时,西方仍在纸莎草纸和羊皮纸上书写。公元732年,伊斯兰教的征服者们在普瓦蒂埃遇到了夏尔·马特尔(CharlesMartel);751年,在怛罗斯战役中,他们又遇到了中国的高仙芝将军。在一段时间以来,那里形成了穆斯林推进的界限。尽管中国军队后退了,吉雅德·萨利赫将军也于那里停止进攻。但他仍做为囚徒而带走了大批居民,其中便包括有丝绸纺织工和中国的造纸工人。他将前一类人迁移到了伊拉克,而将后一类人移居至撒马尔罕,撒马尔罕在整个中世纪都是纸张生产的大型中心。这种工业后来也被引进到巴格达,最后又传入阿拉伯半岛的东南沿海一带,以及向整个基督教世界出口纸张的大马士革。这种技术后来又于12世纪传到了穆斯林的西班牙,于13世纪传进意大利,于14世纪传入德国。

琉璃或璧流离的制造

公元5世纪时,一种技术发明由西徂东,一直传播到中国,它肯定未曾起过像丝绸或纸张那样的重要作用。它是被商业性地进口的,这就是琉璃(玻璃),特别是彩色琉璃(彩色玻璃)的制造术。这种技术在我们这里已经极其古老了。据普林尼认为,它可能是由腓尼基人发明的。在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文文献中,就已被提及。在罗马时代,意大利和叙利亚玻璃几乎是无所不在的:彩色玻璃或者几乎是全白玻璃、玻璃容器、用彩色玻璃珠子制造的项链等,都标志着贸易和罗马影响从地中海两岸向印度港口的传播、克尔特人的墓葬向西域的传播路线。中国人早在汉代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前汉书》卷96的“西域传”中,便出现了指彩色玻璃的“壁流离”一词,被认为是罽宾国产品,罽宾国基本上就相当于今克什米尔。《前汉书》将许多产品都归予了罽宾,而它实际上却不是这些产品的原产地,如珊瑚。但琉璃实际上可能不仅有从西方传入中国的,而且还可能有出自印度的。有人已将“壁流离”一词比作梵文词Vaidurya和巴利文Veluriya,本指一种质地细腻的石头、天青石或天然大水晶。“壁流离”或“琉璃”一词后来由另一个词“玻璃”所取代,它在近代汉语中仍指我们所说的verre(玻璃)。

人们很快就知道,这些如此惹人喜欢并在中国购价昂贵的物品,主要是在大秦国或拂菻制造的。这两个名字在不同程度上均指东罗马帝国以及后来的拜占庭、安都(Antioche)或犁靬(Alexandrie)。无论是在波斯还是在大食国(阿拉伯半岛),均如此。据《北史》记载,大月氏国的某些人,于424年到达当时位于山西北部大同的北魏中国宫廷,他们声称自己会铸石为五色琉璃。大月氏是贵霜的古名,在当时应该包括阿富汗、大夏和北印度的部分地区。这些印度人或伊朗人都是在中国京师经商的商贾。经中国皇帝允诺后,他们在附近的山中寻找并找到了自认为合适的矿石,而且作了一次大获成功的示范。他们的琉璃在光泽方面美于从西方进口的玻璃制品,它们都光泽映澈。百余人受到培养。从此之后,这种技术便在中国发展起来了。琉璃在那里遂贱,人不复珍之。这种工业在中国始终较小,因为中国人发明了瓷器制造术,这种技术连同丝绸与茶叶一道,自17世纪以来,始终是中国外贸的三大支柱。

交换方式的等级制

中国历史上的一种奇怪特征,便是国际交换往往都是以“纳贡”的形式开始的,这就是由可被视为“附庸”的外国入贡的方物,而中国天朝皇帝则以赐“礼”而作回报。这种交易(互市)可以大规模地进行,形成一种最高水平的以货易货的贸易。这便是在中国最古老的史料中提到的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它是贸易中等级最分明、控制最严格的形式,同时也是一种以中央集权、等级、对刻板结算控制最严密、以宇宙的中枢——皇帝的特殊地位为基础的体制形象。任何形式的等级制都会导致这些王室间的交换形成一种普通的贸易,使被简化成虚拟外交性的纳贡—送礼体制,渗透进所有这些等级中。正如在世界的其余部分一样,带有固定限额的半自由贸易、禁止出口的产品、关税、君主在到货时的优先采购权、专利使用费、包捐税、赐予某人的专营权,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从未达到过一种完全的自由。

药物、香料和香精

无论地理和政治的限制如何,物产都在流通和互市。在与我本文有关的时代,必须为药物、香料和香精保留一种重要的地位。在阅读探险记、医药论著或贸易指南时,人们对这一切就不会再有任何怀疑了。这些药品涉及广义上的健康问题(包括饮食和营养)、富人们追求豪华的乐趣、由焚烧的神香而涉及宗教信仰。此外,宗教和健康之间的关系密切,因为某些疾病被人认为是由恶神的影响或神祇的动怒而引起的,焚香可以平息或驱逐它们。无论如何,为神焚香能激励它们扩大对其信徒们的恩泽与保佑。同样,香料也并不仅仅作为调味品而被消费,它们也具有保健的功效。

例如,我们可以翻阅三部基本是同时代的著作,均属于公元1世纪末:老普林尼(Pline L'Ancien)的《自然史》(《博物志》)、希腊医生迪奥斯科里德(Dioscoride)的论著和《厄立特里亚海航行记》(一种从红海港口到印度尼西亚的贸易指南,由佚名作者以希腊文写成)。在希腊—拉丁世界的非土著医药产品中,印度和阿拉伯世界的植物占居首位。此外,“印度”的概念既含糊又笼统,有时只到马拉巴尔海岸为止,有时又指在印度河以东存在的所有地区。埃塞俄比亚、索尼特拉岛、小亚细亚(叙利亚、约旦、今土耳其)、亚美尼亚、米底亚,最后是萨尔玛蒂亚(我们应该将此理解作乌克兰及其以远地区)。同样也是常用药用植物和矿物的原产地。其中的某些植物和矿物,或者是以这些植物或矿物而制成的混合药剂,于稍后某些时间都找到了通向中国的道路。(www.xing528.com)

Indiacum(无名词,意为“印度的物产”)系指一种印度石头,“酷似海泡石”;另外一种“印度物产”是印染工使用的染料,“如同精铜一般的紫色”,可能是供染青色而用的著名靛青,后期传入中国。迪奥斯科里德将一种与甘蔗(saccharum,已经非常著名)有别的“香苇”归于了印度,同时被归于印度的还足足有一打产品:在拉丁文中叫做agallochum的香木、利用其干叶精的芦荟(aloe)、一种树根(一种香脂树,dellium)、使用其籽实的小豆蔻(cardamum)、可以产生一种香精的凤毛菊牛蒡(saussurea lappa)根。人们后来知道,在克什米尔有大量同样也生长在阿拉伯半岛和叙利亚的凤毛菊、一种肉豆蔻的假种皮(macir)、香叶(malabatrum,或者叫印度甘松茅或“印度叶”,folia indica,可能是一种樟科树的叶子,其树皮以桂皮之名而著称,cinnamomum)、指甲花(onyche,其贝壳状的藓盖采自出产甘松茅的印度湖泊中,即在湖泊枯水期采集);其他是采自红海的物品。中医于稍后则使用采自华南的同类藓盖并出口。从印度还大量传来了胡椒(piper)。

人们往往只能以移用希腊文或拉丁文名称,而引用这些古老资料。其理所当然的原因,是我们至今仍在讨论其植物或矿物的身份问题。我本人无法介入这些语言学和植物学的大辩论,也无意使读者卷入其中,如世人有关cinnamomum(桂皮)、香叶(malabatrum)和cassia(山扁豆)的大辩论。这后一种产品往往被与桂皮相混淆等等。

这些产品是以干品浓缩、干精品和干草束的外形,而从贸易中传来的,如种子、干茎块、皮、根、粉等。某些产品被以不太昂贵和比较常见的物产伪造,从而根本不可能考证出其鲜活植物来了。最后,在如此漫长的岁月中,词汇已经发展,同一个词有时相继指不同的植物,商业词汇并不关心植物学的准确性……所以留给我们的准确性便很小了。

我们在迪奥斯科里德的著作中还能发现什么呢?阿拉伯半岛是香料物质的最大供应商。大家可以在那里发现批量的没药(myrrhe,希腊文作smyrna,拉丁文作myrrhe,其学名为balsamodendron),系一种人们提取其树脂的灌木;乳香(encens,希腊文作olibanon,拉丁文作thus,学名为boswellia thrifera,或其他的乳香),它也是一种树脂,为敬神而焚香。其生产是一种专营,其交易受控制。阿拉伯半岛也提供某些小豆蔻属、山扁豆属、阿拉伯香草、姜属植物、松香等。在阿拉伯半岛的南海岸上,索科特拉岛提供了大批的优质芦荟。

最佳桂皮经红海上的摩西洛姆港口而来自埃塞俄比亚,那里满船地出口这种物质。安息香(styrax,拉丁文作storax,即灌木药用安息香树styrax officinais)后来也传到了中国。据奥斯科里德认为,这是生长在西里西亚(Cilicie)和皮西迪亚(Pissidie,今亚洲土耳其的南部)和塞琉西国的加巴拉(Cabala,今叙利亚的一个地区)的一种灌木的树脂。它可能就是修于5世纪的《后汉书》中提到的苏合,至少这些词现今仍读作“苏合”。对于该时代的storax来说,则是指我们的药用安息香。但中国人后来也称另一种香为苏合香,这就是液体安息香(东方枫香属植物)

从约旦传来了没药,从亚美尼亚传来了豆蔻(amomum,或者还可以叫做cardamomum),它可能是一种碳酸铜矿物(已经有人提示说,这是一种天青石),始终做药用。还有一种“亚美尼亚苹果”或“早熟苹果”,本为杏子;从米底亚传来了“米底亚苹果”,它是柠檬;从波斯传来了“波斯苹果”,本是桃子;从很远的地方萨尔玛提亚传来了真菌蘑菇(agaricum);尤其是rha(大黄),也有人称之为ahacomatis、rhéon,一种鼠李科植物的根。rha一名出自拉河(Rha),位于塔纳伊斯河(Tanaimg1810s)附近,也就是顿河。西方所说的rhapontique即一种大黄。西方只是在数世纪之后,才收到了中国大黄。在有关中国的问题上,大家将会发现,于公元1世纪末叶,当罗马世界非常清楚地知道由赛里斯人(Sères)或中国人生产的丝织品(sevicum)时,尚没有任何药物或香料被称为“赛里斯产品”(sérique),也未有被认为是出自赛里斯国者。

毒液、毒药和解毒药

我无法一一列举各种药品的疗效,那样则需要很冗长的篇幅和过多的讨论。但我应该指出当时医药界关心的几个重大问题。除了重病和对于分娩的关心之外,我们还发现人生的两大危险是被动物咬伤和受毒鸩。狩猎、在野兽出没的荒凉地区旅行、这些野兽在乡间与人为近邻地生存,都会使这类危险频繁出现。人们有一种印象,认为这些地区麇集有大量的毒蛇、蝎子和毒蜘蛛,狂犬或疯犬非常多见。由此而配制了某些被认为能治愈所有叮蜇和咬伤的复合药剂,人称之为解毒药(希腊文作theriakè,拉丁文作theriaca,出自希腊文,本指野生动物)。这些药物恰恰是在迪奥斯科里德和加里安(Galien)时代于罗马开始制造的。它们直到18世纪都很时髦。处方中包括数百种物质,包括我上文列举的许多药。公元667年,拜占庭或小亚细亚的使节将这些药品奉献给了中国高宗皇帝。

除了解毒汤剂之外,便是解毒丸药(alexipharmaca),也就是防治动物、植物、矿物的毒液和毒素的解毒药。thériaque一词往往囊括了上述两类药:治疗叮咬伤和所有的毒素者。大家知道毒药、对中毒的恐惧和毒鸩的指控在民众的现实与想象中所占据的地位。

我们还会发现,在普林尼的书、《厄立特里亚海航行记》和迪奥斯科里德的书中,都有一种在中世纪经历了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产品,却付阙如,这就是麝香。它当时似乎未曾传入西方,为此尚需要等待3个世纪。

人所皆知麝香是什么,它是一种具有非常强烈气味的物质,由覆盖了位于一种鹿科小动物腹下小囊的体腺分泌,这种鹿科小动物就是麝麂或麝鹿(moschus、moschiferus),它们出没于喜马拉雅、西藏和中国内地数省(云南、四川、甘肃)、北部湾的北部、阿尔泰、满洲、西伯利亚和朝鲜那被森林覆盖的大山中。麝囊位于成年雄性麝麂的肚脐与性器官之间,其分泌与动物的性行为有关系。麝香自上古时代起就是地方当局向天朝宫廷交纳实物税的组成部分,最珍贵者来自西藏边陲。麝香很早就入治疗药物和香料中,这两种物质也互有联系。它还是中国药典的组成部分;欧洲古代的医药习惯今已失传,麝香已几乎不再被用于香料中了(这种动物正在消失中,属于受保护种类,麝香的化学合成很早就已成功)。

阿拉伯人、波斯人和西方社会,是否直到公元6世纪,仍真正不知道麝香呢?阿里·玛札海里(Aly Mazahéri)的解释却令人联想到,在阿拉伯和波斯文献中,人们不掌握比6世纪更古老的记载。我们确实是在6世纪,在一名赴印度旅行的希腊作家的著作中,发现了一种对这种动物的描述。此人就是科斯麻斯·安迪科普斯特(Cosmas Indikopleustes)。此外,人们非常惊讶地发现了科斯摩斯以Kastouri的名字来指麝麂,这至今仍是该动物的尼泊尔文名称,基本上与其印地文的名称相同。指麝香产品的muscus一词首次于6世纪末出现在圣·哲罗姆(Saint Jêrome)的著作中。此人是作为神香而贬低它,但似乎对其药性一无所知。从希腊文moschos和拉丁文muscus,变成了指麝香的法文词musc、英文词musk及其所有类似词。大家会颇感兴趣地阅读阿里?玛札海里有关批麝香的不同名词。它作为药剂而直到6—7世纪左右才进入我们的治疗药剂。在伊朗、阿拉伯半岛和欧洲,它于医药中所起的作用相当大。在中国,它始终被列入药典中。在麝香的诸多药效中,中文类书中最早提及者,便是它确为治疗蛇伤的灵丹妙药。这些古文献声称,麝麂这种动物本身就不害怕蛇,而能攻击蛇并能吃掉它。这就形成了一种优质解毒药。有人将本身就是鹿科动物的麝麂的这种能力,与在普林尼书、迪奥斯科里德书以及7世纪的希腊医生保罗·戴吉纳书中读到的有关鹿(我们欧洲的鹿)的解毒能力,作了一番比较。据这3位作家认为,将麝的睾丸风干研碎并通过口服,便是一种解毒蛇叮咬的良药。

道教徒、神香和长生不老药

唐朝时代(618—907年),对于直到9世纪中叶的中国来说,是“开放”的重大时代之一。帝唐国不仅西接帕米尔,促进了东部和南部的海上交流,而且对宗教也表现出了一种宽容(直到845年)。中国君主对于来自外国的一切。新发明、科学和技术都表现出了强烈兴趣,使中国成为一个欢迎宗教徒、医生、艺人和商贾们的国家。在7—8世纪时,他们都聚集于中国京师。诸多使节都奉献方物贡品,或者是从更远的地方进口具有异国情调的珍异物或基本生活用品。植物于其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人们把它们移植于御花园中,特别是由一个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王国进贡的“金桃”。人们尚未能很好地考证出这种产品来,但它却为与我们本主题有关的一部基本著作提供了书名,这就是薛爱华(E.H.Schafer)的《萨马尔罕的金桃,唐代外来方物考》。西方、西域、印度、东南亚的方物,既通过官方的遣使,又通过正常贸易渠道而涌向中国。由于佛教的原因,唐朝特别是与印度维持了关系;它也与获得了一名唐公主下嫁,并很快就变成一个西域强国的吐蕃维持着关系;它与西域和波斯交往,甚至还接待东罗马帝国或叙利亚的拂菻(古大秦)的来使……

这对于植物学类书和医学论著来说,是一个伟大的时代。神香具有一种重要意义。印度、阿拉伯半岛、东南亚提供了多种香料和医药物质。伊朗发展了复合香艺术。穆斯林的商业网(阿拉伯的征服于651年结束了黑衣大食王朝,并在整整一个世纪期间取得了迅速发展),向四面八方输送这些物质。中国社会的上层阶级生活在一种神香和各种香料焚烧的烟雾缭绕之中。香水浴、按摩、香油、呼吸的香气、涂敷、焚烧、消遣、保健、释儒宗教仪轨……在保健的问题上,于此又加入了身病和神灵影响的概念,某些药物被认为能驱除邪神、梦魔、魔鬼。人们将同样的属性也归于了某些宝石和珊瑚,它们从地中海经印度、西藏和中国中原而到达蒙古之间传播。自从丝路开通之日,也可能是在此之前,这种传播就已经开始了。

特别具有特征的是在唐代,其官方宗教是道教,而且使我更感到惊讶的,则是其皇帝对于制造由道教徒们研究的长生不老药的重视。为了完成这种制药,则必须获得某些在中国并不存在的植物或矿物。当时印度的医生和学者们的名望很高,于是便将印度的医学论著译作中文。648年,一名中国使节自印度返回时,携一名印度学者、医生和药物制造者与之同归;655年,一名西域医生在长安受到欢迎,于次年又被遣往印度,以寻求制造长生不老药的产品。就我所知的情况而言,任何皇帝都未曾变成长生不老者。人们甚至怀疑这些印度学者和其他人,以毒鸩而造成了至少是两位皇帝的死亡。如果这些皇帝服用了西方使者奉献的解毒药,那么他们是否能活得年龄更大一些呢?希腊医生在当时也同样受到了敬重,他们也为我们留下了某些论著。我们从中也发现了东方的某些古今物质,如同唐代的药典也吸收了西方物产一样,双方已开始将已知世界所拥有的药品(我再重复一次,其中包括芳香物,二者结合起来了)的全面同化。

在唐代,广州港成了世界上香料和药品的最大进出港口,藏红花(crocus sativa)经印度和布哈拉传入中国(迦湿弥罗变成了其最大的藏红花出口地);水仙花被认为是来自罗马帝国,但它很可能是原产于波斯;神香阿魏(asa-foetida)是一种树的树胶—树脂,它生长在伊朗省份拉雷斯坦和坎大哈地区;上文提到的液体苏合脂是出自东南亚的一种芳香性植物;“安息香”(安息是波斯的古汉名)一词在指bdellium(没药)之后,又用于称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的一种香脂钓樟属或山胡椒属植物(benjoin)。它被认为可以驱散恶魔;阿拉伯香既用于在神像前焚烧,又作为人类之药用;印度尼西亚的丁香花蕾(香料丁香,caryophyllus aromaticus)以及波斯的茉莉花香精……在唐代就如同在宋代一样,一种黑琥珀流传开了,它是人们可以在索马里海岸和尼科巴尔群岛海中发现的抹香鲸,由于病理原因而从胃中分泌出来的香味分泌物。阿拉伯商人把它介绍到了中国,那里的人称之为“龙涎香”。我们称之为靛蓝的蓝色染料在印度很丰富,经波斯传入中国。在所有港口都能采购到犀牛角。中国出口麝香,该国似乎拥有极其丰富的这种产物。

在世界的另一端,我们在保罗·戴吉纳的医学论著中,又一次发现了迪奥斯科里德已经提到的药品。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到乌木、丁香花蕾、某松香属植物的根或印度的甘松茅。

上列统计表并不全面。据专家们认为,该时代中西交流的有数十种药品、香料和染料产物。

所有地区物产的这些交换、这种繁忙的贸易活动,特别是海上贸易活动,在中国的下一个王朝——开国于960年的宋王朝期间,仍在持续。同样也是在宋代,茶叶更多的是通过陆路开始传出中国境外的。

茶叶和瓷器

茶叶是中国的特产,在该国内地过去则更多地是作为药物使用,而且使用得很有限,但在宋代却传到了吐蕃。它首先是供王公贵族们使用,或者是作为天朝皇帝恩赐给吐蕃赞普的礼物。它接着便在佛教僧侣之间传播,后来逐渐地如同在中国中原一般,传到了其他的居民阶层中。10—11世纪发生的一件事颇具意义,这就是在中国边陲的丝麻交易让位于茶马贸易。茶叶仅于17世纪才由荷兰人传入欧洲,仅在19世纪才于印度组织种植茶树。

同样是在宋代,在中国发明的瓷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它很快就传到了全世界,以至于它成了中国的3种主要出口物品之一。

共同的遗产

我于此只举了几种产品和某些技术,它们通过欧亚大陆自东徂西或反向传播。实在说,大家应该感到惊讶的不是这种传播,而更应该是对于让它出现所需要的世纪岁月数目之巨表示惊讶,从中国人发明养蚕业的时间到中国的技术和蚕蛾在于阗、波斯、地中海东海岸兴旺发展的时间之间,共流逝了15个世纪;为了渡过地中海并传到西班牙,还需要两个世纪。这其中确有保持秘密的长期愿望。但是,为了使中国于公元100年之后不久发明的纸张,能于公元8世纪时在萨马尔罕和仅在14世纪时才在德国制造,又该需要多少个世纪呢?为了使麝香进入欧洲药典,又该需要多少时间呢?只需要如此之短的年代,抗生素就传遍了整个世界。

我们(我们这些20世纪的人)可能会有一种已遭歪曲的时间观,在自工匠出现以来流逝的千年的范围内,我们觉得发展很慢的时间,事实上却特别快,如同一部快速播放的影片,从而让那些相信历史发展加速的理论家们拔了头筹。事实上,为了使某一位聪明的、富有观察力的、吃苦耐劳的工匠发明火、烹调食物、农业、养蚕业、玻璃和珐琅质、纸张并发明将植物用于医疗术中,该需要多少时间和多少代人啊!神话与我们比起来始终微不足道,我们将所有这一切都归于了人类的才智,而神话却往往将这些创造都归于一尊神的恩泽或一次纯偶然的机会。很久之前……通过与时间的比较,一批人开始发明一种技术。但他们必须用数世纪才能使之传入毗邻之中。总而言之,这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事情。

当然,过去经常有过滞留消息情报的事,垄断和保密是权力的支柱,无论是在经济领域中,还是在军事领域中一概如此。对于养蚕业、马匹和纸张,我们发现动用了阴谋诡计,但尤其是使用了战争和暴力行为。这是强者最简单的道理:诉诸武力的劫持和捕捉。他们抢劫了垂涎已久的马匹,于敌人中俘虏了工匠并将他们从怛逻斯发配到萨马尔罕、从叙利亚押解到西班牙、从高昌到长安。我们也不要忘记大量的奴隶贸易,所有战争结果,便是使成千上万男女沦为奴隶,并将他们流放或贩卖,将工匠们的知识、艺术家们的才能和被俘者们的鲜血,从一个地区扩散到另一个地区,从而不合常情地通过传播知识与民族融合,将破坏性战争变成了一种进步的基本因素。这就是被战败者死后的报复。

参考书目:

在形成“丝绸之路”历史的有益阅读物的大量书目中,我于此一一列举则显得太冗长了。我为本文而特别使用了以下文献:

老普林尼(Pline,L'Ancien)的《自然史》(又译《博物志》)。

中国断代史中有关西域的几卷,特别是《前汉书》卷96上,《后汉书》卷118、《北史》卷97、《唐书》(《新唐书》)卷221。

阿里·马札海里(Aly Mazahéri)于其《丝绸之路》中所作的大量注释(巴黎巴彼鲁斯出版社1983年版)。

卡特(T.F.Carter)著,傅路德(L.C.Goodrigh)修订:《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及其西传》,纽约罗纳德出版社1955年版。

赵汝括:《诸藩志》,夏德(F.Hirth)和柔克义(W.W.Rockhill)的泽注本,圣彼得堡皇家科学院1911年版。

陈良:《丝路史话》,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迪奥斯科里德(Dioscoride,Pedacii):《阿纳札里卜的迪奥斯科里德著〈论药材〉新释》,由雅尼一安东尼·萨瓦切尼著,法兰克福1598年版。

戴仁(J.P.Drège):《中国纸张的起源》,1987年在金石和美文学科学院大会上所作的报告,7—8月间,第642—650页。

戴吉纳(P.A.Paul d'Egine):《保尔·戴吉纳7卷书的希腊、罗马和阿拉伯文本》,由弗兰西斯·亚当刊行,伦敦1844-1847年版。

劳佛尔(B.Laufer):《中国一伊朗编》,芝加哥自然史博物馆1919年版。

林田威:《宋代香药贸易史稿》,香港中国学系1960年版。

李约瑟(J.Needham):《中国的科学与文明》(即《中国科学技术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0卷本,1954-1990年间版。

薛爱华(E.H.Schafer):《萨马尔罕的金桃》,伯克利和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63年版。

注释:

①布尔努娃(Lucette Boulnois,1931—)是法国国立科研中心研究员,法国研究丝绸之路的专家,曾任法国国立科研中心喜马拉雅社会、环境和文化研究所所长。

(译自《第欧根尼》杂志第167期,1994年第7—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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