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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法治:共治、自治中国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章论中国古典法治、 共治、自治政府这是一个由于科技的进步信息传播最为便捷的时代,这又是一个充满傲慢与偏见的时代——海内外知识界在对待中国古典政治制度时尤其是这样。放弃积习太久的学术偏见,理性地考察中国本土政治形态——读者将会看到,我们传统上法治、共治、自治政府不仅是中国走向未来的坚实文化基础,她也是人类建设一个新世界的重要思想资源。

中国古典法治:共治、自治中国

第五章 论中国古典法治、 共治、自治政府

这是一个由于科技的进步信息传播最为便捷的时代,这又是一个充满傲慢与偏见的时代——海内外知识界在对待中国古典政治制度时尤其是这样。

西方学术界对中国古典政治制度的傲慢与偏见是由于过去两个世纪“欧洲中心论”思想癌症的不断扩散,而过去一百年中国学术界中许多人干脆把“欧洲中心论”的思想癌症作为身心健康的标志。西方人说从秦始皇以来中国政府都是独裁专制的,中国学者就鹦鹉学舌,随声附和,否则就有“政治不正确”的危险!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史学月刊》主编、河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振宏教授在研究居延汉简时发现,汉代戍卒远远不是专制制度下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被压迫者,实际上他们能得到相当人道的待遇,官兵之间在法律上也是平等的。李振宏先生曾经谈到自己思想的转变过程,读来发人深省。他说:“自从20世纪30年代居延汉简发现以来,治汉简者基本上是沿着三条路子发展:一是研究汉代的屯戍制度,二是研究汉简名物制度,三是研究屯戍吏卒的生存状况。在第三类研究中,海外学者的成果多是描述性的,缺乏以此认识汉代社会的理性自觉;大陆学者在描述之外,多是给予否定性的评述,认为屯戍组织中的基层吏卒、特别是戍卒,生活在十分恶劣的生存环境之中,劳役极其繁重,生活极其清苦。这主要是受阶级斗争观念的影响,先验地认为作为屯戍系统下层的基层吏卒,处于受压迫的地位,不可能享受到做人的正常待遇。从这样的理念出发去研究问题,得出基层吏卒生存环境恶劣的结论是十分自然的(笔者在80年代的有关研究也带有这样的倾向) 。但是,当我们转换一下思维角度,在居延汉简资料中看到的屯戍吏卒的生存环境,就是另外一种景况了。”(1)

同理,当我们“转换一下思维角度”时就会发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哪里是什么人治、专制、独裁,那里明明存在一个法治( rule of law) 、共治( rule with all) 、自治( rule by self)政府——它比1863年亚伯拉罕·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 Gettysburg Address)中提到的民有( of the people) 、民治( by the people) 、民享( for the people)政府具有更为深广的内涵。(www.xing528.com)

看到直到1882年,美国才以“任人唯贤”代替了野蛮的“分赃制”,我们就会意识到“转换一下思维角度”是必须的!

听到伏尔泰在《风俗论》中评价中国政府为“人类肯定想象不出一个比这更好的政府”(2),我们就会意识到“转换一下思维角度”是必须的!

想到第一位长时间近距离观察中国的西方学者利玛窦谈到其政治制度时说:“虽然所有由大臣制订的法规必须经皇帝在呈交给他的奏折上加以书面批准,但是如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做出最后的决断。”(3)我们就会意识到“转换一下思维角度”是必须的!

放弃积习太久的学术偏见,理性地考察中国本土政治形态——读者将会看到,我们传统上法治、共治、自治政府不仅是中国走向未来的坚实文化基础,她也是人类建设一个新世界的重要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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