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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计价货币问题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计价货币的选择计价货币是合同中约定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计价货币可以是进口国、出口国或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也可以是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的某种记账单位。但在实际业务中确定计价货币时,还应考虑买卖双方的交易习惯、经营意图以及价格等因素,选择比较有利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如果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的汇率已由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情况正好相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计价货币问题

(一)贸易术语的选择

国际贸易中,每种不同的贸易术语其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不同,价格构成因素也各不相同,因此,买卖合同中贸易术语的选用对双方都至关重要。选择贸易术语的一般原则是:出口业务尽量采用CIF术语,进口时尽量采用FOB术语,将货物运输与保险环节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在业务中也要根据方便贸易、促进成交的原则,根据货物的销售情况、销售意图、海上风险、运输条件、港口情况、贸易政策法令及与外国签订的各种协议情况权衡利弊,灵活选择贸易术语。

(二)计价货币的选择

计价货币(Money of Account)是合同中约定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一般来讲,在国际贸易中,价格都表现为一定量的特定货币,计价货币就是支付货币。计价货币可以是进口国、出口国或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也可以是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的某种记账单位。但由于货币的币值是不稳定的,买卖双方在选择计价货币时,一般会考虑两个问题:一是汇率风险问题;另一个是从汇率角度衡量货价的高低问题。一般来讲,在出口时,采用硬币计价比较有利;进口时使用软币比较合算。但在实际业务中确定计价货币时,还应考虑买卖双方的交易习惯、经营意图以及价格等因素,选择比较有利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

如果合同规定用一种货币计价,而又另外规定了支付货币,并约定采用付款时的两种货币的市场汇率,这时,如果计价货币是硬币,支付货币是软币,对卖方有利;反之,则对买方有利。如果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的汇率已由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情况正好相反。有时,也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确定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的汇率,到付款时,再根据汇率的变动情况调整合同价格,以减少汇率风险。

专栏11-1(www.xing528.com)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海外业务佣金的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06年第73号文件中,对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的佣金,做出如下规定:

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可凭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对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佣金售付汇,应持相关单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佣金售付汇手续时,应审核佣金协议(出口合同)、收账通知(结汇水单)。

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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