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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分析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包装是货物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件。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包装商品的数量或重量3部分内容。2)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为了订立包装条款,以利合同的履行,在商订包装条款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①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分析

包装是货物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件。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卖方交付的货物未按约定的条件包装,或者货物的包装与行业习惯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如果货物虽按约定的方式包装,但却与其他货物混杂在一起,买方可以拒收违反约定包装的那部分货物,甚至可以拒收整批货物。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包装条款的基本内容

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包装商品的数量或重量3部分内容。

包装为单层新麻袋,每袋净重100千克,皮重不少于1千克。

Packing:In new single jute bags,each containing 100 kilos net.Tare weight not less than 1 kilo.

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也对包装条款作笼统约定。

包装:按卖方一般出口包装(Packing:As per sells usual export packing)。

按照某些国家法律和惯例的规定,采用这种方法规定合同中的包装条款时,商品的包装至少要符合以下几个默示条件:能防止货物受损、变质,适合商品的特性;能防止货物散失、短损和被盗,有足够的牢固性。方便运输、搬运及堆积,便于识别和寻找便于买方提货或验货,符合进口国家海关规定。如果商品包装不能满足上述默示条件,则买方可以依据一定的法律向卖方提出索赔。笼统规定包装条款容易引起争议,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已对此予以明确,或在长期的业务往来中取得一致认识,一般不宜采用。

2)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订立包装条款,以利合同的履行,在商订包装条款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①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②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的术语。

③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设计确定。在有些时候买方要求指定运输标志时,买卖双方必须在包装条款中对买方提供运输标志的时间作出规定。若买方逾期尚未指定,则卖方可以自行决定。

④明确包装由谁供应和包装费由谁负担。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之中,不另计收,合同中也不另行约定。但如果买方要求特殊包装,则由此而产生的超出正常包装费用的部分,应由买方承担,对此须在包装条款作出明确的规定。

示 例

①包装:纸箱装,每箱净重10千克。

Packing:In a carton of 10 kg net each.

②包装:每箱36双装,混码包装。

Packing:36 pairs packed in a carton size assorted.

③包装:布包,每包10匹,每匹42码。

Packing:In cloth bales each containing 10 pcs.of 42 yds.

④包装细节:每箱装10件。

Packing details:10 pcs in 1 ctn.

⑤每箱10件装,单码包装。

10 pcs/ctn,solid size as far as possible.

箱子最大体积:长60厘米×宽40厘米×高40厘米。

Carton maximum size:L60 cm×W40 cm×H40 cm.

毛重:每箱不超过29千克。

Gross weight of one carton may not exceed 29 kg.

托盘:所有的箱子需能装入120厘米×80厘米的托盘。

All CTNS must fit into a pallet,size 120 cm×80 cm.

外箱材质要求:双层硬纸板,不含任何金属钉。

Carton quality standard:heavy double wall,without metal staples.

每日一读

部分常用经济词汇简释

洛伦茨曲线与基尼系数:洛伦茨曲线是用来反映社会收入分配(或财产分配)平均程度的曲线。它的发明者是统计学家洛伦茨,因此得名。洛伦茨把社会各级人口的收入占社会收入的百分比分成不同的等级,把各收入阶层占社会总人口中的比率也分成不同的等级,连接各个等级的这两个比分率的坐标点所形成的一条曲线就叫洛伦茨曲线。(www.xing528.com)

在洛伦茨曲线图中,连接两对角线(45°线)的是绝对平均曲线,线上任何一点到纵轴和横轴的距离都是相等的,该线上的任何一点表示总人口中每一定百分比的人口所拥有的收入,在总收入中也占有一定的百分比。如果社会收入分配情况正是如此,那就说明社会收入分配是绝对平均的。与之相反,当该曲线非常靠近由横轴和纵轴组成的折线时,则表示社会分配极不平等,该曲线为绝对不平等线。洛伦茨曲线(即实际收入分配曲线)越接近于绝对平等线,表明社会收入分配越平均。如果越接近绝对不平等线,表明社会收入分配越不平均。这种平均程度的大小可以用基尼系数表示。

基尼系数是指根据洛伦茨曲线计算出的反映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指标,用来衡量收入的不公平程度,由意大利统计学家基尼提出。如果将实际收入分配曲线与绝对平均线之间的面积用A表示,把实际收入分配曲线与绝对不平均线之间的面积用B表示。

则计算基尼系数的公式是:

基尼系数为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

基尼系数为1,表示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

实际上,基尼系数总是大于0而小于1。基尼系数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基尼系数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平均。

贸易条件:对外贸易中的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的交换比率,也称“进出口商品比价”。

它用指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指数大于100%,表示贸易条件有了改善,比基期更有利于出口。

指数小于100%,表示贸易条件恶化,比基期更不利于出口。

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中的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分别占一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它由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两个部分组成。贸易依存度是经济开放的重要指标,它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程度。

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战略:出口导向战略是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产物,是指一国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出口,发展出口工业,逐步用轻工业产品出口替代初级产品出口,用重工业、化工业产品出口替代轻工业产品出口,以带动经济发展,实现工业化的政策。出口替代战略的核心思想是使本国的工业生产面向世界市场,并以制成品的出口代替初级产品的出口。该战略是根据国际比较利益的原则,通过扩大其有比较利益的产品的出口,以改善本国资源的配置,从中获得贸易利益,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

进口替代战略是指用本国产品来替代进口产品,或者说,通过限制工业制成品的进口来促进本国工业化战略。进口替代战略是20世纪50—60年代依据两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经济学家普雷维什和辛格提出的,之后亚非拉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了进口替代战略。在国际市场上,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农、矿初级产品价格不断下跌而发达国家生产的消费品价格不断上升,不平等贸易关系日益突出。为了克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贸易,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因此广大发展中国家努力发展一些原来依靠进口的货物的生产以供国内少数富裕阶层的消费从而实现进口替代。进口替代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先建立和发展一批最终消费品工业,如食品、服装、家电制造业以及相关的纺织皮革木材工业等,以求用国内生产的消费品替代进口品,当国内生产的消费品能够替代进口商品并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时就进入第二阶段。在第二个阶段,进口替代由消费品转向国内短缺的资本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如机器制造、石油加工、钢铁工业资本密集型工业。经过这两个阶段的发展,进口替代工业日趋成熟,为全面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摘自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常用财经词汇简释》

思考训练

一、认识专业名词

样品 规格 标准 品质公差 F.A.Q.G.M.Q.毛重 净重 以毛作净 公量 溢短装条款 唛头 指示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 中性包装 定牌

二、解答问题

1.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哪些?分别说明其含义和注意事项。

2.试区分“标准样品”“参考样品”“复样”“对等样品”“封样”。

3.试述“质量机动幅度”与“品质公差”的规定方法及其作用。

4.试述溢短装条款的内容构成。

5.试述唛头的作用和组成部分。

6.某客户寄来一种商品式样,要求公司依样生产,公司经过研究,认为可以生产,而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7.某公司出口生丝,买卖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现有生丝105吨,经过测定,回潮率为9%,问:符合双方约定回潮率的重量应为多少吨?

8.About 500M/T与500M/T more or less 5% at seller’s operation有什么区别?

9.菲律宾商人预购我“永久”牌自行车,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的字样。请问我方是否接受该笔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三、作业

1.运用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分别草拟一份农产品和一份工业制成品的品质条款。

2.福建某公司与丹麦客户签订了一份运动鞋购销合同,共计2 000件,合约号为98SF01DK03,价格条件CIF哥本哈根。根据以上资料制定一个标准唛头。

四、案例分析

1.内地一企业与香港某商行签订一份大麻买卖合同。品质条件规定为:含水(最高)15%,含杂质(最高)3%。在谈判过程中,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此做法有何缺陷?可能会发生什么问题?

2.我与美商凭样品成交一批高档出口瓷器,复验期为60天,货到国外经美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1年买方来电称:瓷器全部出现“釉裂”,只能削价销售,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赔偿60%。我方接电后立即查验留存之复样,亦发现釉下有裂纹。分析我方是否应该赔偿?

3.某厂外销布匹4万米,合同订明:红白黄绿各1万米,允许卖方溢短装10%。该厂交货的数量是:红色10 400米,白色8 000米,黄色9 100米,绿色9 000米,共计36 500米。问: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是否违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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