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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村规划工作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务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将创新乡村“规建管”理念,改革乡村规划工作方式,作为持续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突破口。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乡村社会组织管理特点,适应乡村建设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创新方法思路,把设计师的规划变为根植于农村大地的、农民的规划,真正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创新乡村规划工作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根据国务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将创新乡村“规建管”理念,改革乡村规划工作方式,作为持续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突破口。

一是彻底转变乡村“规建管”理念。乡村与城市社会形态不同。城市是“生人”社会,管理的方式主要是法律、契约和标准化;乡村是“熟人”社会,管理的方式主要是自生、自治、自律。农村社会有自身特点,不能简单沿用城市管理的方法来研究乡村问题,不能把乡村建设简单地看作土木工程建设,狭义地研究“种树、修路、盖房子”,必须建立乡村“规建管”系统性思维。这几年,我省以住建部门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统筹城乡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共同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涌现了红安县永佳河镇喻畈村、江夏区五里界街小朱湾、钟祥市客店镇的南庄村、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的樱桃沟村等一些典型。基层乡村干部深有感触,比如去年在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上,有几位乡镇书记参观了钟祥市客店镇“明灯村”后,感叹道:过去我们在环境整治重点干了三件事:刷墙、换瓦、拆房,人家一件没干,效果却比我们好,看来思路要变。

近年来,在住建部的指导下,湖北逐步形成了“群众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四位一体”乡村“规建管”理念。

“群众为本”,就是强调群众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群众能做的一定要让他自己做,激发内生动力。

“产业为要”,就是强调关注力就是生产力,应该主动作为,不能坐而论道,等待观望,从复兴乡村文化入手,做好“人的精神面貌”和“环境的乡土味道”两篇文章,吸引社会关注和市民下乡,借助社会力量发现乡村价值,明晰产业方向,实现融合发展。

“生态为基”,就是强调生态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农村良好的自然环境不仅是城市生态的重要保证,其乡土景观本身也是一种生产力,必须切实加强保护,防止破坏。

“文化为魂”,就是强调文化自信,把保护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贯穿始终,通过修复乡村文化,激发乡土乡亲的自豪感和归宿感,凝心聚力,团结民众,提振精神,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是寻找规划工作的短板所在、精准施策。虽说规划是龙头,但龙头的引领作用目前明显还比较弱,原因何在呢?以往我们谈工作问题,一般都会习惯性地先从规划找原因,找到的原因一种是根本没有规划,缺乏引领;一种是有规划,但规划不科学,于是乎大会小会再一次强调规划的重要性,大家都去编规划或修改规划,结果编了一堆本子,过一阵子回过头一看,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就乡村建设来讲,还有一种现象,就是环境搞得不错的村庄可能并没有规划,编得好的规划不一定是规划师编的。(www.xing528.com)

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没有认真研究城市管理与乡村管理的不同,乡村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水土不服;二是规划编制人员对农村情况不熟悉,尤其对农村生产方式、产业发展不了解,不接地气;三是纸上谈兵,闭门造车,复制粘贴,脱离群众。

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乡村社会组织管理特点,适应乡村建设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创新方法思路,把设计师的规划变为根植于农村大地的、农民的规划,真正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我们正在实施“甲乙方共同培训计划”,甲方就是乡村,培训村干部和群众性组织负责人;乙方就是规划院,培训农村社会组织管理、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等内容,补齐规划师的短板,两者一起,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目前,咸宁市人民政府、孝感市委组织部联合住建委、恩施州委组织部联合住建委和规划局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培训。

三是将规划置于一种开放多元的动态过程。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乡村规划是乡村发展的指引,应是基于传统乡土社会的制度设计,而不是一堆冷冰冰的数据;乡村规划应面向广大的农民,而不是面向设计人员;应做足活生生的人的文章,而不是满足于那些单纯的指标;乡村规划应引领农民的主动行为,而不是过后再来指责他。以此,我们将乡村规划作为社会动员、社会过程和社会学习,以研究乡村社会组织形式、管理与政策为主,技术要求为次,努力给乡村一个完整意义上的规划,因地制宜开展乡村规划工作,将组织发动作为规划先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乡村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全过程,不强求以编本子形式考量的村庄规划编制率。

“社会动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参与问题。规划没有广泛的公众参与作基础,就无法成为共同行为的准则,也无从谈起严肃性、权威性。必须将广泛的社会动员作为“规划先行”的基本要求,这一点对于乡村来讲尤为重要,农民群众对自己的家园最熟悉,最有发言权,只有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每一个人都知道村庄以后要发展成什么样子,哪里能盖房子,哪里不能盖,房子要盖成什么样子,并自觉遵守和相互监督,再加上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支撑,这样乡村规划才有生命力和科学性,才能真正起到引领作用,社会反映较多的农村建房无序问题才会根本解决。

“社会过程”,重点在于这个“过程”,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建设管理行为都作为规划行为,发动群众就是规划工作的开始,在此基础上着手规划编制,建设或整治就是规划实施,建设完成后就是规划管理,这是一个过程。

“社会学习”,向谁学呢?向农民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丰富我们的经验,反思我们的乡村规划过程,并提出完善提升的思路,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再来一次完整的循环,这样,一步步下去,我们的乡村规划工作水平就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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