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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燃气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及方式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其中燃气集团公司以有效经营资产及相关负债出资25.5亿元,占出资额51%;华润燃气以现汇出资24.5亿元,占出资额49%。合资公司组建后,承接天津燃气的全部燃气资产及业务。目前,燃气集团公司已经着手组织并实施燃气类股权资产的协议转让工作,逐步将燃气类股权装入合资公司。

天津燃气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及方式

(一)天津燃气行业投融资总体情况

据统计,2011—2013年天津燃气基础设施投资共完成约56.57亿元,其中新建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约53.04亿元,占总投资额93.77%;燃气抢修基地、服务站等供气服务设施工程约3.53亿元,占总投资额6.23%。

从融资情况来看,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财政拨款煤气发展基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等方式。其中财政投入资金6000万元,占完成总比例1.06%;煤气发展基金18769万元,占完成总比例3.32%;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共计540898.2万元,占完成总比例95.62%。

(二)天津燃气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的方式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天津燃气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其主要方式包括上市融资、股权转让、合资合作、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其中国开行贷款主要用于建设的输气干线工程和区县天然气输气干管工程;股权融资和资产转让融资等方式,具体包括与华润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引进资金24.5亿元,用于购买燃气集团公司的在建工程以及今后的燃气类股权资产协议转让。

1.上市融资——全力打造“天联”上市公司

2004年1月9日,“天联”公司3.3亿H股股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是2004年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推出的第一只股票。股本总额为9.95亿股,其中内资股6.65亿股,H股3.3亿股,燃气集团公司为参股股东,股比为9.07%。

2005年8月,集团公司完成“天联”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通过股权转让,集团公司由参股(9.07%)实现了对“天联”公司的控股,以拥有26.57%的股份成为“天联”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打通了在香港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

2007年,天联公用股份在香港市场上表现良好,总市值由原来的4亿元攀升至超20亿元,集团公司决定实施新股增发,并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平和创利能力,为增发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08年,经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后,增发工作全面展开,并于3月13日完成了上市后第一次增发,以每股1.9元港币的较高价格发行新股1.7亿股,募集资金达3.23亿元,加快了天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也使燃气集团实现了由间接融资到直接融资、由境内融资到境外融资的新突破。

2009年,集团公司向“天联”公司投资河东、和平区域内燃气资产,以6.2亿元置换内资股6.89亿,使集团公司的控股比例增至51.3%,达到绝对控股,进一步提高了“天联”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加了用户数量,提高了企业综合能力,为上市公司从香港创业板转入主板市场奠定了重要基础。(www.xing528.com)

2011年9月23日,“天联”公司转主板上市申请获得香港联交所和证监会批准,10月18日在香港正式转主板上市交易。“天联”公司的增发及由香港创业板转主板工作,使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发生了质的变化,为集团公司的进一步融资和燃气资产整体上市创造了必要条件。

2.与中石油合资合作融资

依据《天津市燃气规划》确定的“上游多气源、输配一张网、管网全覆盖、调峰有手段、安全有保障”的基本原则,2010年6月29日,与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协议,共同出资组建中石油天津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代中石油出资,由大港油田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与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股东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相当于25500万元人民币的外币,占注册资本51%;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公司主要依托天津市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项目,为天津市区重点直供用户和燃气公司供气,经营范围包括输气管道建设运营、协调安排上游气源向天津供气和天然气的处理、储存、管道输送等业务。

按照天津市燃气发展规划,通过合资公司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5条高压管道和1个地下储气库,共同开发大港、南港燃气市场,协调上游气源等,逐步实现天然气年供应能力20亿立方米—120亿立方米,进一步提高天津市燃气保障能力。

3.股权合作—引进华润战略投资者

天津燃气集团和香港华润燃气之间的股权合作是近年来天津市吸引社会资本最为成功的一个典型案例。为不断发展燃气事业,解决燃气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问题,减轻快速增长的银行贷款利息压力,燃气集团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华润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合作,成立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其中燃气集团公司以有效经营资产及相关负债出资25.5亿元,占出资额51%;华润燃气以现汇出资24.5亿元,占出资额49%。合资公司组建后,承接天津燃气的全部燃气资产及业务。此外,将按照“整体合作、分步实施”的原则,收购燃气集团公司剩余燃气资产。

目前,燃气集团公司已经着手组织并实施燃气类股权资产的协议转让工作,逐步将燃气类股权装入合资公司。完成以上工作后,将由合资公司将全部燃气资产整体注入津燃公用上市公司,最终实现燃气资产的整体上市。

4.利用国开行贷款

利用国开行贷款,燃气集团主要实施了津沽、黄港、宝静大、蓟塘、112线等输气干线工程,以及北辰、宝坻、蓟县、武清、静海等12个区县的输配干管建设。按照2009年与国开行贷款签订的合同,燃气集团自筹20%,其余80%的建设资金都由国开行贷款解决,极大地减轻了资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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