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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经济学面临的知识难题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证经济学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晚期已经提出。尽管与作为当代经济学主流思潮的实证经济学相比,其意义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实证经济学中蕴含的知识困境已经在其发展早期存在。[45]在这三类知识中,老凯恩斯仅把以“建立齐一性”为目的的实证科学视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实证经济学是以经济事实为研究对象,研究的是“是什么”的问题,即实然的问题。实证经济学就是要抛弃规范经济学所讨论的应然问题,对实然进行描述和解释。

实证经济学面临的知识难题

实证经济学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晚期已经提出。尽管与作为当代经济学主流思潮的实证经济学相比,其意义并不完全相同,但是,实证经济学中蕴含的知识困境已经在其发展早期存在。

1.老凯恩斯的实证经济学思想

老凯恩斯认为,有关经济现象的知识可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实证科学,第二类属于规范或管控科学(如果它们不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或者被称为应用伦理学,它们也是伴生于伦理学左右的),第三类按照现代对术语的使用方法,不属于科学,而属于不同于理论的技艺”。[44]他说:

一门实证科学可以被定义为有关是什么(实然)的一套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一门规范科学或者管控经济学是有关应该是什么(应然)标准的一套系统化知识,所以它关注的是与实际截然不同的理想;一种技艺,一套为了达到给定目的而采用的行事准则。实证科学的目的是建立齐一性(unyformytyes),规范科学的目的是确定理想,技艺的目的是感官实现。[45]

在这三类知识中,老凯恩斯仅把以“建立齐一性”为目的的实证科学视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政治经济学被视作一种实证科学,它通常被定义为有关财富现象的科学。”[46]他认为:“脱离经济理想,且不考虑经济感官的实现,去讨论经济的齐一性,不仅可能而且需要,尽管其逆命题并不成立;由此得出,如果这个观点正确,我们至少应该把有关政治经济的实证科学视作基础性的,这门学科纯粹是关于实然(作者注——即‘是什么’)的,并设法确定经济规律。”[47]

老凯恩斯建立实证经济学的想法已经很清楚了,即从经济事实出发,建立有关经济齐一性的科学。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是这门学科是有关经济事实或实然的,第二是更为重要的经济齐一性问题。实证经济学是以经济事实为研究对象,研究的是“是什么”的问题,即实然的问题。规范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应然的问题。实证经济学就是要抛弃规范经济学所讨论的应然问题,对实然进行描述和解释。“如果说我们不考虑经济现象的道德意义,或者为经济进步确立目标,就不能描述和解释经济现象,这显然是没有任何内在理由的。”[48]但是从对实然的探讨中,能带来对经济齐一性的认识吗?

2.穆勒对齐一性和归纳法的论述

齐一性(unyformyty)是哲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休谟曾经在《人类理解的探究》中指明了自然的齐一性:“我们在自然的运行中观察到了齐一性,在自然中类似的事物总是结合在一起,人们的头脑根据习惯认为,一个事物出现意味着另一个事物也会出现。我们认为物质具有必然性,这必然性就存在于两件事物中,类似的对象结合在一起,于是从一件事物可以得出另一件。”[49]齐一性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对于证明客观世界存在规律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老凯恩斯在使用齐一性这一概念上,明显有着穆勒思想的痕迹。老凯恩斯把齐一性用在了经济规律上,在这里他使用了这个单词复数形式,即“unyformytyes”。穆勒在论及自然进程的齐一性时,会使用单数形式的齐一性。但是每个单个现象中可能就存在一种齐一性,多个现象意味着多个齐一性,“单数形式的‘齐一性’本身是由与单个现象相关的各种齐一性组合而成的,穆勒把这后一种齐一性称为自然规律”。这种齐一性就是复数形式的齐一性。[50]老凯恩斯提出实证经济学就是要研究经济现象中的复数形式的齐一性,也就是把穆勒的这一思想运用到了政治经济学研究中。

穆勒的思想是从自然进程的齐一性,即单数的齐一性,证明归纳法的正确性,再从归纳法中得出各种齐一性,即复数的齐一性。他认为,自然进程的齐一性是归纳法在逻辑上有效的前提。他指出:归纳法的正确性是以自然进程的齐一性原理为前提的,穆勒做出了如下说明,这样的说明使归纳法在形式上融入逻辑体系中,这也可以视作穆勒对实证科学发展的贡献:

图Ⅱ-2 约翰·穆勒及其继女海伦·泰勒

所谓的归纳法,是人类思维运作中最显著的一个,尽管我们这么命名它有些不合适,它却可以被总结性地定义为对经验的一般化。在一些个案中我们观察到一个现象,归纳法就来自这些个案,所有这些特定类别的个案中,它都存在;也就是说,在所有类似于以前发生的个案中,在那些被称为物质条件的事物中。[51]

任何归纳法都是一个隐藏了大前提的三段论;或者(如我喜欢的表达)任何归纳法可以变成一种三段论形式,只要给出一个大前提。如果确实按照这样做,这个我们正在思考的规律,这个有关自然过程齐一性的规律,就是所有归纳法首要的大前提,所以,在我们已经花去很大篇幅讨论的关系中,对于这种关系中的所有归纳法而言,齐一性对于结论而言是一个三段论的大前提。[52](www.xing528.com)

3.老凯恩斯实证经济学的调和色彩

老凯恩斯把脱离伦理学和经济技艺研究实证经济学称为自明真理(truysm),他认为:“不考虑伦理判断,或者经济性的感官实现,而研究经济的齐一性,这是可能的,这个命题实际上无需证明。”[53]但是他又说:

有关具体经验的方法或者直接的归纳只能在经验上总结出正确性,而这种正确性又是不确定的。……相反,正确的方法步骤是演绎的,或者如穆勒所说,先验的。演绎科学引为基础的首要前提条件在数量上是有限的,以至于对它们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在一开始就对其进行清晰说明。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构筑出经济现象的环境条件在数量上是无法确定的,其中有些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比其他的要素更加重要。这些极为重要的环境条件中包含了有关人之本质的事实,这些事实是简单而无可争辩的,比如,在经济学讨论中,人是被对财富的欲望影响着的,这些事实又与有关土地的自然属性以及人的心理构成有关。[54]

图Ⅱ-3 《逻辑体系》书影(1859年版)

在这一段中,我们能看出老凯恩斯的犹疑。无论休谟的反对,还是穆勒的肯定,齐一性与归纳法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但是老凯恩斯认为经济的齐一性不言自明,却依然对归纳法表示怀疑,那么如果以齐一性为大前提,通过归纳法得出的结论是否在逻辑上依然有效呢?他没有给出回答。

自然的齐一性是归纳法存在的基础,“归纳法的主要任务就是弄清自然界中存在的因果律,确定每一个原因的结果以及每一个结果的原因。”[55]老凯恩斯在对归纳法保持谨慎态度的同时,同样对与归纳法紧密相关的因果关系表示怀疑:

所有因果规律都可以被说成是假设性的,只要它们认为给定的原因在缺少反作用因素的情况下必然产生一定效果。事实上,在许多例子中,一个给定因素发挥实际作用,反作用因素有时会出现,有时不会出现。所以,因果规律只能被看成一种趋势,而所有有关因果规律的科学,以及运用演绎方法的杰出科学——包括政治经济学和天文学——都包含了假设成分。[56]

不承认归纳法、因果律在逻辑上为真,使得经验无法上升,成为可与演绎逻辑对等的推理要素。于是经济学一些基本的命题,诸如经济人的概念只能被看作是一种假设,即便它确实反映了现实的情况,但无法证明在逻辑上是真的。老凯恩斯就是这么看待经济人概念的:

对财富的欲望在正常条件下仍然是积极的驱动因素。这种欲望直接的经济结果是相同的,无论获得财富的手段多无私,财富最终要被用掉。这个常见的经验事实确保经济学家可以从经济人的概念出发,如果考虑现实中人的经济关系,经济人对于现实中的人而言,具有典型性。基于这个概念得出的结论包含了假设成分;但是这些结论无论如何也不属于科学的某个部分,它们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现实不远。[57]

所以布劳格评论说,老凯恩斯提供了证据说明“经济人的概念是一个对‘现实人’而不是‘虚构人’的抽象”。但是“在为这个命题所做的辩护中没有提供证据,只有因果关系的经验主义”。[58]经济学家可以从日常经验中找到实证经济学逻辑推理的起点,这些日常经验甚至是一些人类的心理现象,比如欲望推动人们追求物质,虽然这是人们熟悉的常识,但是它们很难获得科学上的有效性。所以老凯恩斯说:“尽管心理学前提在经济学探究中非常重要,但是要从人之本质的一些基本规律中得出演绎推理,对产业世界的现象进行整体上的解释,这是不可能的。”在老凯恩斯的设想中,“从这些心理数据上得出推理需要以各种方式,被对复杂社会事实的观察所替代”[59]。老凯恩斯面对的问题也是后来实证主义经济学家们共同面对的问题。只是经济人的概念被更明确表达为一个逻辑上的全称命题:所有人都在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回应对这个命题的质疑,引发了弗里德曼撰写著名的论文《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下文我们将对此进行分析。

就老凯恩斯而言,因为无法确保归纳法的逻辑有效性,所以他对由经验事实得到的理想类型保持了审慎。尽管承认穆勒的齐一性,但是他的思想却似乎也受到休谟的影响,而没有完全像穆勒那样,在承认齐一性的基础上,认可归纳法和因果律,并由此通过对经验的归纳,达到经济的齐一性,构建实证经济学。他一方面认为经济学与自然科学的最大区别在于,“经济规律是为了说明有意图的人的行为”。[60]但是他又对意图、动机、心理活动这类经验保持高度警惕。于是实证经济学很难成为他所要求的有关经济齐一性的科学。有关这种科学的认识论与其说提供了我们一种有关实然(是什么)的知识论,还不如说只是给出了一种知识理想。除了经济齐一性以外,对经济科学提供严密的逻辑论证成为老凯恩斯实证经济学留给西方经济学的重要遗产,只是这种理论要求和知识理想的矛盾也成为后来实证经济学家遇到的巨大困难。方法上对逻辑有效性的追求如何面对许多无法验证的逻辑对象?要确保知识的逻辑有效性,就要放弃许多无法验证的逻辑对象,从而回避许多研究议题。要继续拓展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可能就要放宽对逻辑有效性的要求。这就是实证经济学面对的两难问题。下面我们将从科学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的角度,考察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对这一难题的回应,这些回应也成为现代实证经济学的理论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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