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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权力变相牟利的舞弊手段?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权入股的腐败行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曾一度迅速蔓延,后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明令禁止,才使这一权力错位现象得到有效矫正。以权办公司的舞弊在中国有相当数量的“官倒”公司、皮包公司,它们是靠权力的支撑才开办的公司。5天之中,子弟学校销售了彩电500台,销售收入122.35万元,其中由信托贸易公司一方开出发票的120万元。

如何利用权力变相牟利的舞弊手段?

权能生钱,自古官员深谙此理,以权经商,势力雄厚、财大气粗、牟取暴利,权商结合,此为官商勾结,权为商庇护开路,行方便之门,商人大发其财,官员公饱私囊。

借权发财是官场上的一种腐败现象,其做法既有隐蔽性又可能有合法性,他们采取了种种变相手段谋取钱财。

(1)官倒舞弊

所谓“官倒”,就是利用权力和公家的雄厚资金与物资条件进行的投机倒把活动,其实质是“权倒”。其中最典型的是钻价格双轨制的空子,利用权利搞到国家计划内的平价物资或计划内平价物资指标,或计划物资的批条,或出口配额等,再以市场价格转手倒卖,从事倒卖活动的个人或小团体获取巨额非法收入。这就是群众所说的“商品睡大觉,发票大旅游,价格滚雪球,倒爷发大财”。这种官倒活动曾一度十分严重,直到经过近三年的治理整顿和严厉打击以后,才逐步收敛。“官倒”活动往往有它的特殊规律:“官倒”的物质对象,往往是紧俏物资和紧俏高档耐用消费品,如钢材、铝锭、紧缺化工原料、彩电等。社会上什么紧俏,他们就倒腾什么,什么物资平议差价大,他们就经营什么。这里举一个不算大,但“官倒”特征明显的实例:

几年前,曾经由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和某市海关联合经营的华谊综合贸易中心,滥用公安、海关的权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在广州购买陈某25台麦浪牌录像机(每台7千元)时,不顾陈某关于该录像机不是走私品的申辩,将陈押回该市,在查清这批录像机不是走私品后,仍将陈继续关押。之后,该贸易中心总经理潘某以公安科长的身份,直接向原货主某商场交涉,以每台4千7百元的单价(每台降低了2千3百元)购进这些录像机,然后分别以每台7千5百元至8千8百元不等价格转手倒卖,获取暴利8万多元。该贸易中心在另一次去广州购买8台乐声牌录像机后,用公安分局的搜查证和扣押物品清单欺骗铁路民警将倒买的录像机运回该市,然后加价倒卖。更有甚者,当该中心与其他单位发生经济纠纷时,还使用公安分局的传唤证,出动警车,非法拘传对方采购人员,完全是践踏法律,执法犯法的恶劣行为。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官倒”这一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以官经商,以权经商,官商不分,权商结合。这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危害极大的一种权力错位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柜里一份可以公开的材料表明,从1987年到1988年上半年,国家工商局曾排出三批317件投机倒把大案要案,其中95起是倒卖生产资料。这95起中就有58起是掌握有物资权的物资主管部门搞的,他们利用权力将国家定价的生产资料平价调出,而后投入市场,转手高价卖出。这58起案件中,倒买汽车16起、钢材12起、石油7起、化肥5起、铝锭4起、木材4起、有色金属2起;此外还有水泥、羊毛等案。

权力在流通领域中造就了大大小小的“官倒”,权力在流通领域中的肆虐助长了腐败之风的蔓延。

它们可以利用执政大权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它们可以利用机关首长的权力(如批条子、打电话、密谈等形式)套购紧俏物资、商品;

它们可以利用行政权力获得交通运输的方便或优惠;

它们有灵通而可靠的经济情报,甚至国家经济机密;

它们可以利用权力来逃税、偷税、漏税;

它们如果亏了本,也由机关拿钱补贴。

总之一句话,它们大发横财,大发不义之财,并扰乱了正常的商业活动。(www.xing528.com)

(2)以权谋“股”

以权入股是主要分布在农村小城镇的一种腐败现象。有的干部利用职权,为亲朋好友经营的个体企业提供各种方便,并从中得到好处;有的暗中与个体工商户合伙经商办企业,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只是利用职权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些特殊“帮助”,私下获得“分成”。这种做法就是群众所说的无本万利的“入干股”。

如某镇有镇委副书记、副镇长、派出所指导员、工商所长等4人,强行在农民开办的金矿“入干股”,一年每人分红7千多元。在前几年花木生意红火时期,浙江省萧山市就有部分区乡党政干部以权入股,与农民专业户“合伙”经营花木,获取非法收入;后来花木滞销,部分党政干部又利用职权,以帮助专业户推销花木为名,将自己暗中“寄种”在专业户苗圃里的花木强行高价推销给一些单位。

以权入股的腐败行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曾一度迅速蔓延,后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明令禁止,才使这一权力错位现象得到有效矫正。但这类权力错位现象还未彻底根除,在有些地方仍时有所闻。最近几年,又冒出一种新的以权谋“股”现象,那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和实权人物,利用职权和关系向企业购买原始股,或通过关系购买企业职工内部股,或用公款妙股,赚了钱几个人分掉,亏了则挂在公家账上。这种以权谋股现象大多发生在城市里。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1993年下半年中纪委、监察部已经联合下文,明令禁止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购买各种股票

(3)以权办公司的舞弊

在中国有相当数量的“官倒”公司、皮包公司,它们是靠权力的支撑才开办的公司。它们一经成立,就凭借权力从事无本倒卖活动,转眼之间就轻而易举地捞进几十万、几百万元。很多权办公司,凭借手中的权力,货不出门,发票放行一圈后,马上就赚一大笔钱。比如,某国营信托贸易公司与重庆某无线电厂在广州签订购销1000台彩电的合同,每台价格2200元,信托贸易公司把这批货的提货单交给了重庆某无线电厂子弟学校,说是委托他们代销,售价每台2400元,收据由信托贸易公司方面开出,销售超出2400元的,其超出部分作为信托贸易公司一方给予子弟学校的赞助费,由学校出据领取。5天之中,子弟学校销售了彩电500台,销售收入122.35万元,其中由信托贸易公司一方开出发票的120万元。5天之中,子弟学校在这笔未出门的交易中得到了2.35万元,而信托贸易公司却得到11.9万元。货就在重庆某无线电厂的仓库里挪都没挪一下,只是提货单经由厂里发给信托贸易公司,信托公司又把提货单交给厂里子弟学校,厂子弟学校再卖出去。就这样,彩电票据绕行空转一阵,两个单位便都得到了巨额利润

多如牛毛的商业性权办公司,在中国流通领域内划出一条怪异的流通轨迹:终点正是自己的起点。在循环往返的运动轨迹的每一个联结点上,即是各类公司的营盘,都有“倒爷”在坐阵把守,凡过关者,都得“交费”。他们倒腾一切能赚钱的商品,如彩电、冰箱、收录机、毛线……靠着一张单子,转手之间便大发横财,他们不但在生活资料领域里折腾,更多的是在生产资料领域里作弊。

一张注明209吨铝锭的提货单,从湘潭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飞进湖南省二轻家电公司,几天后,这张提货单又从家电公司办公室进入同一院子里的湖南省某工业公司经理部;而几天后,它又回到了湘潭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尽管这批铝锭一直呆在湘潭,但它的身价却由每吨6500元抬高到7100元,两家只是将提货单转转手的公司,竟然坐收渔利近10万元。湘潭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自然不会吃亏,几天后,这批铝锭又被新的买主买去。

天津铝制品总厂面临断炊的危险,厂长刘春林急得团团转。他对采访的记者说:全国90%的铝制品厂因缺原材料停产了,可只要肯出高价,前来兜售铝锭的“倒爷”们多得是,厂长已接待了登门兜售铝锭的公司、中心、经销部服务处等一共608户,这都是谋图坐享渔利的“大头”们,他们的阵容是何等的强大呀!天津铝制品厂这个曾经很火红的企业,在这批“大头”的折腾下,已到濒临停产的境地,全厂3400名职工,已有60%的工人回家休息了。

石家庄拖拉机厂,厂长们一看到迅速爬升的冷轧薄钢板价格心中就发怵,才几个月每吨价格就爬上去3000多元,对这家年消耗2000吨的冷轧薄钢板的工厂来说,要维持生产,就必须多掏出800万元,而这个厂5000名职工忙活一年的利润,才不过100万元。

另一种权办公司则是“翻牌公司”运用传统的行政强制手段,或向企业索要紧俏物资,贱买贵卖,或让企业为其分担债务负担,或向其“下属”公司收取“手续费”、“管理费”等,使企业面对这难以负担的乱摊派,叫苦不迭,却又无可奈何!某市一位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总经理说:这两年一些经济部门和准经济部门纷纷改换门面成立公司,都来要钢材。这家钢铁企业尽量照顾,每家分一点。但有的公司仗着强硬的后台或者手中的权力,不仅指定要紧俏钢材,而且“数量不能少,价格不能高”。东北某地的一家“翻牌”集团公司成立不到一年,亏了600多万元,它要求每个成员企业负担50至60万元,这等同用刀割他人肉。而南方某省二轻厅的一家“翻牌公司”每年不动声色地从政府拨给全行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原辅材料差价中,收取120多万元的利息和手续费,心安理得地认为这是应付的“买路钱”。某直辖市上百年历史的制药厂,加入“翻牌公司”后,每年拿出15%的利润接济本“集团”经济效益差的“难兄难弟”企业,严重妨碍了该厂自身的发展。

“翻牌公司”成立增加机关福利的创收手段,它政、企不分极具“隐蔽性”,外部难以监督而可以随意开支,使得机关易于解决过去“为公事”、“出圈”的福利待遇不能报账的问题,并使一些特权人物享乐、挪用、假公济私、贪污等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方面的事例举不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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