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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导的优化供应链金融模式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收回资金后,银行应将当初的应收账款凭证注销,此笔供应链融资业务便告完成。虽然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也有应收账款融资,但是其与供应链金融下的应收账款融资是有差异的。所以,在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前,银行应加大对核心企业的信用调查。进口企业可以利用预付账款购买到的商品或权利向银行进行抵押担保,从而获得短期融资。当融资企业需要提取货物时,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等价物,之后银行才会指示物流机构放货。

银行主导的优化供应链金融模式

(一)应收账款模式

在跨境B2B出口贸易中,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出口跨境电商向下游进口企业提供原材料时,形成对进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应收账款都有一定的期限,进口企业一般会在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偿付。例如,国外许多企业都把业务外包给我国的进出口企业,有的账期会较长。在这段时间里,出口企业很可能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因此,也就产生了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虽然出口企业不能立即收回应收账款,但是通过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融通。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主要有质押和保理两种,二者都是将对进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出质给银行从而提前获得贷款,但是质押是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无追索权的。严格来说,后者应该叫出售。在应收账款模式下,参与者主要有三个,即银行和进出口双方。在我国目前的研究中,核心企业主要是指国外的进口企业。首先,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进口企业一般不会立刻支付现金,而是向出口企业签发应收账款凭证。出口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将此凭证抵押或是卖给银行进行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融资,但必须保证在无法还清贷款的时候,进口企业作为核心企业会偿付剩余款项。出口企业获得融资后,可以凭此资金采购货物,进行下一轮生产。核心企业将进口的货物销售取得销售收入后,直接将资金打到银行指定账户中。在收回资金后,银行应将当初的应收账款凭证注销,此笔供应链融资业务便告完成。

由于进出口企业的贸易对象分布在各个国家,而且有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如果单独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的话,势必增加了成本,而且银行也不愿意受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考虑 “池融资”,把这些应收账款聚集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既节约了成本,又简化了银行操作,只是,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虽然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也有应收账款融资,但是其与供应链金融下的应收账款融资是有差异的。在传统的融资模式下,银行根据企业的应收账款对企业提供融资,主要是考虑该企业的信用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对核心企业的考察较少。而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主要考察的不是融资企业的信用,而是核心企业的信用,在贸易背景真实的情况下,依据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提供融资。此时,主要的风险来源于进口企业的信用状况,如果最后进口企业拒付甚至破产,那么这笔应收账款将成为一笔坏账。所以,在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前,银行应加大对核心企业的信用调查。

(二)预付账款模式

在跨境B2B进口贸易中,进口跨境电商在向国外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往往需要预付部分货款,这一环节往往会成为进口企业资金流动的瓶颈,进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营。进口企业可以利用预付账款购买到的商品或权利向银行进行抵押担保,从而获得短期融资。预付款融资实际上是一种未来存货质押融资。保兑仓融资模式是最常用的预付款融资模式,参与者一般由进口跨境电商(融资方)、出口企业(核心企业)、商业银行、第三方物流监管机构四方构成。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允许进口企业在没有任何现货商品抵押或保证的前提下,利用未来存货作为质押进行融资,极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进口企业可以利用银行的信贷支持进行大批量采购,从而享受折扣价格;或者可以提前锁定优惠的采购价格,防止涨价风险。这样就使得采购成本大大降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资金的占用。进口企业还享有分批付款、分批提货的特权,企业不会再为需要筹集大量资金而发愁,很好地实现了杠杆采购。(www.xing528.com)

与传统的贸易融资不同的是,在供应链金融这种模式里,银行在核心企业提供回购承诺后对融资企业进行融资,由于有国外核心企业作出的承诺回购作为担保,所以对于银行来说,其授信风险可以大大降低。这种融资模式的风险主要来自物流企业的资信情况以及货物监管情况,其信用状况是否良好、监管是否得当,都是融资风险的决定因素。

(三)存货质押模式

存货质押模式适用于供应链各个环节中,只要是企业有存货,便可以利用存货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在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下,由于固定资产不能多次抵押,因此进出口企业常常因为缺少抵押物而融不到资金;而在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跨境电商可以把存货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

在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参与方主要有四个:银行、物流机构、跨境电商和核心企业。首先,融资企业应该把要抵押的存货移送至物流企业,通常是银行事先指定的机构,物流机构给融资企业签发一张收据,融资企业可以凭此向银行申请融资。银行与核心企业签订协议,以确保在融资企业不能偿付贷款的情况下,核心企业回购融资企业质押给银行的存货,以替融资企业偿付贷款。当融资企业需要提取货物时,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等价物,之后银行才会指示物流机构放货。

存货质押模式有两种融资模式,一种是静态的,一种是动态的,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个只能用保证金的方式提取货物,而另一个可以以货易货。在静态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企业要想提货,必须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所以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无疑又新增了缺货的风险。而动态存货质押模式则相对灵活,如果企业质押的存货价值超过银行规定的数额,企业就可以随时提货;如果没有达到这一限额,企业则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等价物。因此,即使企业资金紧张,也可以提取到货物。而且,用其他的存货来代替质押存货,还可以节省企业的库存空间,降低库存成本。

传统的融资模式只能用固定资产作抵押,且不能多次抵押,而存货质押模式下,企业可以用存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并且,核心企业作出回购承诺,使得银行的风险大大降低。该模式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融资企业的质押存货是否具有足够的价值,存货是否具有流动性风险;第二,物流企业的信用问题,是否存在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相互串通,如开具假的仓单或者提供虚假的质押存货的价值。此外,即便存货价值可靠、仓单真实,在后续的存货监管问题上,也是对物流企业的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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