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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权限不一 调控难落实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地方政府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对于房地产政策的执行有着无能为力之处。1998年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但仅上海常住人口就从1998年的1 306万人上涨到2018年的2 423.78万人,[5]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十分迫切。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压制平均房价,不允许市中心的高价楼盘出售,或者出售后延期备案。

中央地方权限不一 调控难落实

地方政府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对于房地产政策的执行有着无能为力之处。以2016年9月开始的这轮房地产调控为例,2017年4月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18~36个月的,要减少供地;6~12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2]但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到2035年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要控制在3 200平方公里,但2015年上海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就已经达到3 145平方公里,[3]20年间上海只能新增用地55平方公里。而2018年8月上海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为9.92个月,[4]属于要增加供地的城市,在当前的形势下,上海属于典型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上海市政府即使希望拿出土地平抑房价也很困难。此外,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过于僵化,无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1998年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但仅上海常住人口就从1998年的1 306万人上涨到2018年的2 423.78万人,[5]对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十分迫切。内地和沿海的土地在农业产出方面差异不可能很大,但是转换成工商业用地之后的产出却有天壤之别。要求每一级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违背了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18亿亩耕地红线应建立在全国性的土地流转机制上,而非各地一刀切地保留耕地。

如果不解决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地方政府在重压下对房价的控制可能会流于形式,仅做数字文章,造成反向效果。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压制平均房价,不允许市中心的高价楼盘出售,或者出售后延期备案。这事实上只是掩盖而非解决房价预期问题,如果市区周边的低价楼盘仍然在涨,可以说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毫无作用,因为周边房价的上涨必然带动中心城区房价预期的上调,本身就很高的预期被再度推高,一旦压制不住,房价还是上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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