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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的清洁生产政策及实施状况

时间:2023-06-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政政策 丹麦采用清洁技术的经费来自税收,关税以及收费与许可加补贴。

丹麦的清洁生产政策及实施状况

1.清洁行动战略与计划

丹麦作为北欧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的成功模式,为清洁技术建立了清洁战略和政策,许多项目都起始于该战略。清洁技术是一种预防战略,该战略与治理战略截然不同。末端治理战略是一种补救策略,污染和废物被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结果,只能通过适当的治理措施和倾倒措施处理。而预防战略将末端治理措施作为第二种措施,它只能在清洁技术不能防止环境污染的情况下使用。

预防战略是丹麦节能减排局(MILJ)在1983年对清洁技术和再生利用技术提出的。1984年,预防战略第一次出现在立法之中,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再生利用和废物最少量化。

1988年,丹麦政府根据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Brundtland Commission)提出的报告,出版了“环境和发展:丹麦政府行动计划”由这项计划引发的讨论使人们将采用清洁技术放到首要位置。

行动计划的中心思想是使用清洁技术和再生利用手段预防环境污染。计划应用市场经济调动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相应责任,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的预先警告行动等等,将各行各业中的环境问题集中处理。

环境行动计划列出了下列重点:

1)发展清洁技术,目标是从源头开始减少污染。

2)再生利用,目标是限制消耗资源和不断增长的废物数量。

3)废物焚化过程中的热回收。

4)倾倒不含可回收资源的废物。

丹麦的环境保护立法框架在1991年进行了修改,条款的覆盖范围扩大了。现在,法案不仅立法防止并减少对空气、水、土壤的污染,同时还限制使用和浪费原材料和能源,法案还促进使用清洁技术。现在,清洁技术已经成为环境保护法案的基本组成部分。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丹麦的自然和环境,保证人类生活质量的持续发展,并保护动植物。

该法律的目标:

1)防治和查处对空气、水、土壤和下层土壤的污染和振动、噪声产生的危害。

2)出于对人类和环境卫生的考虑,建立各项规定。

3)减少使用和浪费原材料和其他资源。

4)促进使用清洁技术。

5)促进再生利用和减少废物处理中的问题。

法律的基础是除了明确被当局允许的污染外,应该禁止所有污染行为。不管是在农村或在城区,环境保护当局必须明确地指出工业生产允许的条件,包括废物数量,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地规定执行。

环境保护法案包括许多针对预防行动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通用目标。但是,法案的相关文件中对具体目标和目的描述不如“环境行动计划”详细。特定目标中,例如1995年的生产中应减少使用特定替代物质25%,泛指的条款中有毒废物总数量则没有给出。至于氯氟烃Chlorofluorocarbon(CFC)的使用,则属例外蒙特利尔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又称为蒙特利尔公约,全名为“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the Ozone Layer)”,是联合国为了避免工业产品中的氟氯碳化物对地球臭氧层继续造成恶化及损害,承续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大原则,于1987年9月16日邀请所属26个会员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所签署的环境保护公约。该公约自1989年1月1日起生效。

2.清洁技术概念和定义

在丹麦对清洁技术的理解包括不同层次。一是采用简单的经济方式更有效地利用原材料,而另一种则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产品设计而彻底减少污染的效果。

目前,在丹麦清洁技术已成为工业界普遍采用的具体解决方法,同时也作为环境公共立法的根本战略。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环境部对清洁技术的最新定义作了如下描述:

对于产品生产、使用和最终处理处置所产生的污染,要最大程度地并尽可能地靠近源头,使其达到最小化。这意味着必须改进产品和生产工艺,使得社会中原材料和物质循环造成的环境污染总量降至最低点。

清洁技术的关键环节是使人们认识一个事实,所有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和所有消费商品最终都会在环境中报废并产生潜在的污染源。因此,污染问题必须从资源使用的循环起点开始考虑,这意味着在环境中报废的物质应该最少量化。

3.清洁技术战略和执行

丹麦的清洁技术战略通过多种行动计划和项目来执行:

1986~1989清洁技术发展计划,投资预算为120万欧元

1990~1992清洁技术行动计划,投资预算为3千万欧元。

1990~1992年清洁技术行动计划的目的是预防环境污染和预防破坏环境,促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清洁技术或按照清洁技术的原则来生产产品。(www.xing528.com)

1993~1997清洁技术行动计划,投资预算为5千万欧元。

1993~1997年的清洁技术行动计划是最新的行动计划,该计划是执行新的环境保护法案。行动计划的目的是根据前一阶段清洁生产实施情况,继续安排今后的清洁生产活动,并将清洁生产的重点从生产过程转变到产品。

4.政策手段

(1)立法 丹麦当局规定,当严重污染的企业建设或扩大生产规模时,必须申请排污许可,并获得政府的批准。

这项规定以法令形式执行,后来的导则规定了环境主管部门如何以及何时向污染企业发放许可证。

在导则中清楚地指出,申请排污许可时必须按照清洁技术战略的要求,要在报告和文件中说明要使用的清洁技术以及环境保护最佳使用技术装置的资料。

在报告中,公司必须描述在该行业使用清洁技术的可能性,并必须提供某个公司选择该项技术的案例。

(2)自愿协议 在新的环境保护法案中,包括可通过与工业界签定自愿协议减少污染。

(3)财政政策 丹麦采用清洁技术的经费来自税收关税以及收费与许可加补贴。

税收,关税和收费:

丹麦对环境和能源方面特定排放和产品征收税款已经很多年。

包装方面税收,包括对零售贸易中的一些包装。对每瓶啤酒或柠檬汁的关税是0.067欧元。收税的目的是鼓励人们使用能够再生的材料以最小化废物产生。

对于小于1kg的化学品材料和产品包装也要征税。税收占包装材料价格的20%。税收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销售和使用有害化家用化学品。

餐具要征收材料价格的50%。以减少使用产生的废物。

原材料中的沙子、碎石子和其他原材料也要征税,税收是每立方米0.67欧元。目的是减少使用原材料并资助一些环境领域的活动。

进口的氯氟烃Chlorofluorocarbon(CFC),每千克征收0.4欧元,关税用于自助出口。税收的目的是减少使用CFC并资助与清洁技术项目相关的材料替代。

水的税收,1998年从每立方米0.13欧元提高到0.67欧元,几乎所有在VAT注册的工业企业都可以申报领回税收。

可焚烧性废物每吨税收21.45欧元、填埋式废物每吨税收26.15欧元等对废物的税收。税收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废物倾倒的数量和增加再生的数量。

5.财政支持

工业部开展了一个支持环境技术开发成果的商业性项目,其中包括清洁技术。

项目的主要目的:

①增加环境技术的出口;

②增加清洁技术的出口;

③增加少污染产品的竞争力;

④促进产品质量和国际环境产品和标准化。

6.信息和教育,研究和开发

在行动计划的指导下,使用相应的基金,主要的清洁技术活动开始得以执行。特别的行动针对特别的目标、目的和对象群,但是所有的这些行动都可以被罗列成各种信息和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态度的改变。主要活动:调研活动、技术发展、完善和示范项目、环境评价和产品生命周期评估Life Cycle Assessments(LCAs)。

丹麦的清洁技术概念不断扩展,目标是将物质和社会材料循环使用,使环境总压力减至最小。一些专家指出整体清洁技术概念还应该包括雇员的工作环境。

丹麦是欧盟的成员国,在结合清洁技术概念到环境政策方面做了极大的努力。大部分的工作是通过项目和行动计划进行的,完成的项目多达350个,参加的企业都是自愿的。更多的法令正在制定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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