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化学危害的三类来源及其影响

化学危害的三类来源及其影响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食品中化学危害的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外来污染带来的化学物质。后两类是食品中固有的成分,对人类和动物均有危害作用。表3-8 动物毒素及其来源(二)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人为加入的,主要是指各类食品添加剂。

化学危害的三类来源及其影响

根据食品中化学危害的来源,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外来污染带来的化学物质。

(一)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

食品中天然存在的化学危害物质主要指食品中自然存在的毒素。根据其来源可将其分为4类:真菌毒素、藻类毒素、植物毒素、动物毒素。前两种自然毒素是微生物产生的有毒物质,它们或直接在食品中形成,或是食物链迁移的结果。后两类是食品中固有的成分,对人类和动物均有危害作用。

1.真菌毒素

真菌产生的一些对人体和家畜有毒性作用的化合物或代谢产物,即真菌毒素(或霉菌毒素)。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了它们在食品中的限量。

(1)食品中常见的真菌及其毒素 如表3-6所示。

(2)真菌毒素(霉菌毒素)的控制措施 控制真菌毒素(霉菌毒素),主要从清除污染源(防止霉菌生长与产毒)和去除霉菌毒素两方面着手。

表3-6 食品中常见的真菌及其毒素

①防霉:根据真菌生长产毒的特点,影响霉菌产毒的五个因素是菌种、基质、水分、温度和通风。因此,常采取的方法有:降低食品中的水分、除氧、降低贮存温度以及采用防霉剂(如环氧乙烷可用于粮食类的防霉等)。

②去毒:以黄曲霉毒素为例,目前去毒方法有两大类:一类是去除法,包括用物理筛选法(挑出霉粒)、溶剂提取法(利用黄曲霉毒素不溶于水、乙烷、乙醚石油醚,但溶于甲醇乙醇氯仿的特性进行)和微生物去毒法(如橙色黄杆菌可以除去溶液中的毒素)除去黄曲霉毒素;另一类是灭活法,主要是用物理方法(如利用加热的方法,或紫外线照射,溶液中的毒素能部分的被破坏)或用化学方法(根据真菌毒素耐热,但在碱性条件下易破坏的特性,可用碱性处理降低毒素量)使黄曲霉毒素的活性破坏。

2.藻类毒素

藻类毒素是藻类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海洋藻类毒素有:麻痹性贝类毒素(PSP)、腹泻性贝类毒素(DSP)、神经性贝类毒素(NSP)、遗忘性贝类毒素(ASP)、鱼肉毒素(CFR)。鱼、贝类吞食含有藻类毒素的藻类后,藻类毒素便蓄积于鱼、贝类中。

3.植物毒素

植物毒素是植物中自然含有的有毒物质。常见的植物毒素有:糖苷生物碱、硫代葡萄糖苷、能产生氰的糖苷、肼等。表3-7列出了常见的植物毒素及其可能涉及的植物。

表3-7 植物毒素及其可能涉及的植物

4.动物毒素

动物毒素是动物体内存在的有毒物质。主要有河豚毒素、嗜焦素、蟾蜍(癞蛤蟆)毒素、组胺、动物甲状腺素、动物肾上腺素。表3-8列出了部分动物毒素及其来源。

表3-8 动物毒素及其来源

(二)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人为加入的,主要是指各类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很多,如防腐剂、营养强化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被膜剂、保水剂、稳定剂、甜味剂、增稠剂、面粉处理剂、香精等。只要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没有危害的,但超范围使用或超剂量使用,就有可能成为食品中的化学危害。(www.xing528.com)

(三)无意加入的化学物质

无意加入的化学物质主要是指食品生产(包括饲料作物生产、畜牧养殖与兽药使用)、包装、运输中或污染造成的。主要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工厂中使用的化学药品污染(如润滑剂、清洁剂、消毒剂和油漆等)以及环境污染物。

1.农药残留

农药包括杀虫剂、杀真菌剂、除草剂、促生长剂等,这些物质会在植物中积累,动物吃了植物后又可在动物体内积累。农药残留是指使用农药后残存于生物体、食品(农副产品)和环境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危害。农药残留可存在于谷物、水果蔬菜等植物源产品,也可存在于动物源食品。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当农药超过最大残留限量(MRL)时,将对人畜产生不良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统中的生物造成危害。农药残留对人体产生危害,包括致畸、致突变性、致癌性和对生殖以及下一代的影响。

2.兽药残留

兽药包括兽医治疗用药,饲料添加用药,如抗生素、磺胺药、抗寄生虫药、促生长激素、性激素等。这些兽药在动物体内代谢发挥作用后会在动物体内造成残留。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农业部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如表3-9所示)、《兽药休药期规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表3-9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续表

3.环境污染带来的化学物质

环境污染带来的化学物质如重金属(镉、汞、铅、砷、铬等)、化合物(氰化物等)、有机物(如多环芳香烃等)等,这些化学物质可以污染土壤、水域,从而进入植物、畜禽、水产品等体内。长期摄入受污染的食物,可在人体内蓄积,损害器官,尤其是胎儿和幼童等易受影响。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食品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

4.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化学物质

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空气清新剂、油漆、润滑剂、颜料涂料、化学实验室的药品等,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污染食品。

5.食品加工中产生的化学物质

食品在加工中也会产生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如发烟燃料烘烤食物时容易产生3,4-苯并芘硝酸盐含量较高的食物在加工储藏过程中会生产亚硝胺,油炸制品会产生丙烯酰胺等。

6.来自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有害化学物质

食品包装除了具有食品的保护手段,即保证食品作为商品在其流通贮运过程中的品质质量和卫生安全外,还兼有方便贮运,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的功能。此外,食品包装形象能直接反映品牌及企业形象,成为企业为了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的营销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食品产品在贮藏、流通过程中,由于食品与包装材料直接接触,其中包装材料中的某些成分必然迁移到食品中面对食品造成污染,引起机体损伤。因此,要严格注意包装材料及容器的质量安全,防止它们对食品造成污染。

表3-10列出了部分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中所含的化学物质。

表3-10 食品包装材料中所含的化学物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