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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长江综合防洪体系的关键性工程

时间:2023-06-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由于这样,长江防洪能力的提高是不容易的。(二)长江防洪方针与防洪体系长江防洪方针及防洪体系,多年来不断进行研究。治理长江洪患应采取“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不能单靠一种措施,必须各种措施配合运用,综合治理,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三峡工程:长江综合防洪体系的关键性工程

(一)长江洪水洪灾特点

通过50多年来长江防洪实践及对长江自然、社会条件的研究,我们对长江洪水与洪灾基本特点有以下的认识。

1.长江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超额洪峰洪量巨大

长江洪水主要由暴雨产生,全流域可产生暴雨的面积达约150万km2,暴雨天气系统多变,常产生笼罩面积广、强度大的暴雨,加之河道汇流集中,洪水峰高量大。历史上的1870年洪水,枝城洪峰流量高达110000 m3/s,30天洪量达1650亿m3;1954年全流域型大水,城陵矶以上江湖水系合成洪峰流量达10万m3/s以上;汉口站洪峰流量76100m3/s,60天洪量达3830亿m3,整个汛期长期处于高水位。支流汉江1935年碾盘山站洪峰流量达57900m3/s,沅水1996年五强溪水库入库洪峰流量近40000m3/s。这样大的洪水,与全国其他大江大河比较十分突出,超过河道宣泄能力的洪峰数万m3/s、洪量数百亿m3,妥善处理十分困难。

2.长江流域受洪水威胁的范围很广,以中下游地区最为严重

与其他江河类似,长江流域中东部冲积平原千万年来既是洪水滞蓄宣泄和泥沙堆积的场所,又具有适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优良环境。随着人口的逐渐增加和经济的发展,人们不断扩大生存空间,也就是不断地与水争地。这样,既造就了中东部的物质文明,也就对洪水的宣泄滞蓄带来很大的限制,遇到较大洪水,就要发生洪灾。因此尽管长江上、中、下游均有洪水灾害,但灾害的严重程度有性质上的差别。中下游干流汇集了长江上游干流及中下游支流来水,洪水峰高量大,中下游平原区地面高程普遍低于长江及其支流尾闾当地洪水位数米至十多米,全靠约3600km干堤和3万多km支、垸堤保护,一旦受淹,淹没时间长达数月,灾害严重。其中荆江地区,河道泄洪能力远小于可能发生的大洪峰流量,受特定的地形、河道条件的影响,可能产生大量人口伤亡的毁灭性灾害,威胁最为严重。

3.长江防洪能力的提高,十分不易

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50多年的建设,长江防洪面貌已明显改变,现在防常遇洪水的能力大大增强,但遇到大洪水与特大洪水,防汛仍十分紧张。这是由以上两个基本特性决定的。要想在现有基础上把防洪能力再提高一步,任务十分艰巨。无论是加高加固堤防、妥善安排分蓄洪区、修水库来调洪、整治河道保持与扩大泄量,均要花费很大的资金及大量占地、移民,这就要受到很大的制约。正由于这样,长江防洪能力的提高是不容易的。

4.长江的洪灾,不可能完全消除

50多年建设的成就,对历年防洪保安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长江干堤自1954年以后,除了1969年洪湖田家口因“文革”期间疏于防守溃堤、1998年九江城堤局部溃决后短时堵复外,均保证了安全。多年来,发生的真正的洪灾(即溃堤成灾)并不多。但要求完全没有洪灾,是不现实的。长江受堤防保护的地区,在规划上分为重点(如荆江大堤、武汉市等)、重要(一般长江干堤、两湖重点垸)、一般(除了重点、重要以外的较大民垸)三级。过去国家有限的水利投资主要只能用于对重点及部分重要堤防的资助。而实际上,由于多年来人口的增长及管理控制不够,在一般堤防之外,还有洲滩民垸及在此之外的所谓“巴垸”,垸内的耕地面积也不少。这些垸子有相当大部分是属于盲目围垦之列,既不允许修到较高标准,也不可能得到政府财力支持,而且规定在大洪水时为保重点首先应对这些垸破堤行洪,1998年的洪灾大部分也是在这些垸。我们防洪的目标首先是要保重点及重要堤防,以避免大量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在大洪水袭来时要求所有堤防都保住,既不可能,也不经济。时常见到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洪灾的报道,就是明证。

5.长江中下游复杂的江湖关系,对防洪方案有重大的制约(www.xing528.com)

自1870年大水以后,就形成了荆江四口分流入洞庭湖的格局。洞庭湖的演变,经历了由小变大、又逐渐由大变小的过程。洞庭湖是长江中游最重要的洪水调蓄场所,这是由于四口分流量虽有逐渐减少趋势,但仍相当于上荆江高洪流量的1/3~1/4;对于城陵矶以下,洞庭湖对总入流的多年平均削峰能力达28%,可见,维持这一调蓄能力对防洪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由于四口分流挟带大量泥沙入湖,造成洞庭湖严重淤积,加之人类的繁衍,社会、经济发展,利用已被泥沙淤高的土地加以围垦是难以避免的,因而使洞庭湖区逐渐发展成工农业生产的精华地区,而调蓄洪水的能力日减。这就造成了经济发展与江湖防洪之间的尖锐矛盾,江湖关系十分复杂且十分紧张。在近代历史上,有关各方对江湖防洪治理的主张迥然不同,矛盾很大,一直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严重制约一些防洪工程措施的采取。此外,上下游、左右岸对防洪的不同要求与主张也使防洪关系复杂化。特别是,在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格局与行政区划已经定型,那些要对现状作重大改变的治理方案已不可能实行。

(二)长江防洪方针与防洪体系

长江防洪方针及防洪体系,多年来不断进行研究。1990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安排提出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1990年修订),并经国务院原则批准。在这一报告中,对长江防洪方略又进行了补充论证后认为,根据长江中下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洪灾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参照国内外大江大河的防洪标准,以及现阶段防洪的实际情况,长江干流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至少应达到百年一遇,并应创造条件使荆江河段在遭遇类似1870年那样的历史特大洪水时保证行洪安全,南北两岸干堤不自然漫溃,防止发生毁灭性灾害;城陵矶以下河段,以1954年实际洪水作为防御目标,武汉市、南京市、上海市地位十分重要,有条件时还应进一步提高标准;其他地区,应根据其地位及洪灾可能造成的影响,分别拟订不同的标准,三峡水库是治理开发长江的主体工程,它在长江流域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工程无法替代的,是中下游防洪的关键措施,到2020年左右,三峡工程与上游干支流水库配合运用,可进一步提高标准。治理长江洪患应采取“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不能单靠一种措施,必须各种措施配合运用,综合治理,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

根据以上防洪治理方针,具体安排是:合理地加高加固堤防,整治河道,以充分发挥河道的泄洪能力;安排与建设平原区分蓄洪区,以尽可能地减少洪灾损失;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能,结合兴利逐步兴建干支流水库。通过较长时间的努力,逐步达到以三峡工程为骨干,堤防为基础,配合其他干支流水库、分蓄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防洪非工程措施,使长江中下游防洪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近期规划是:

(1)堤防。采用比1954年实际洪水位适当提高的设计水位进行加高加固。各控制站设计水位为:沙市45.00m,城陵矶(莲花塘)34.40m,汉口29.73m,湖口22.5m,大通17.10m,南京10.60m(有台风影响为11.10m),镇江8.85m(有台风影响为9.50m),江阴7.25m(有台风影响为8.04m)。并将中下游的堤防划分为重点、重要、一般三类,分别规定不同的超高及堤顶面宽。荆江南岸松滋老城附近堤防应按能安全通过80000m3/s流量加高加固,荆江河道继续进行整治。

(2)分蓄洪区。按主要堤防达到上述标准计算,遇1954年洪水,在理想运用情况下,还需分蓄洪约500亿m3,其中荆江区54亿m3,城陵矶附近320亿m3(其中洞庭湖、洪湖各160亿m3),武汉附近68亿m3,湖口附近50亿m3(其中鄱阳湖、华阳河各25亿m3),以上共安排40处分蓄洪区。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安全建设,包括安全区、安全台、转移道路及器具、进洪设施等方面。

(3)三峡工程。由于它能使荆江河段达到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及大幅度减少城陵矶附近分洪量,是长江防洪系统的关键措施,按坝顶高程185m、正常蓄水位175m、防洪限制水位145m建设,有防洪库容221.5亿m3

(4)其他干支流水库。初步规划上游地区在2020年前后可能建成发挥作用的有:金沙江的溪洛渡、雅砻江的二滩(已建)、大渡河的瀑布沟和龚咀(加高),嘉陵江的亭子口、合川、宝珠寺(已建)、碧口(已建),乌江的构皮滩、彭水东风(已建)、乌江渡(已建)等13座水库,总库容460亿m3,有效库容243亿m3,防洪库容122亿m3。长江中下游已有的及届时可能建成的较大水库有柘溪、五强溪、水布垭、隔河岩、丹江口、柘林、江垭、皂市、港口湾、峡江等。此外,还要加强上游水土保持,中下游河道清障,禁止围垦湖泊洲滩,严格控制分蓄洪区人口增长,实施防洪保险,加强通信,加强气象和洪水预报等防洪非工程措施。

长江流域内其他洪灾威胁严重的支流与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拟订防洪方针与防洪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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