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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拥有海岸线总长约3.2万km,其中大陆海岸线长为1.8万km,岛屿海岸线长为1.4万km,辽阔的海域蕴藏着丰富的风能,同时中国沿海地区拥有最雄厚的经济发展基础和能源市场,迫切的需求促进了近海风能的开发。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海上风电规划、建设工作部署的展开,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帷幕已正式拉开。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

中国发展的现状与前景

我国开发海上风电具有更大的优势和动力。我国拥有海岸线总长约3.2万km,其中大陆海岸线长为1.8万km,岛屿海岸线长为1.4万km,辽阔的海域蕴藏着丰富的风能,同时中国沿海地区拥有最雄厚的经济发展基础和能源市场,迫切的需求促进了近海风能的开发。海上风电必然是我国实现风力发电长远目标的必然要求。2002年我国颁布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对港口航运渔业开发、旅游以及工程用海区等作了详细规划,如果避开上述这些区域,考虑其总量10%~20%的海面可以利用,风电机组的实际布置按照5MW/km2计算,则近海风电装机容量可达1亿~2亿kW。随着海上风电场技术发展成熟、经济上可行,海上风电必然会成为重要的可持续能源。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海上风电规划、建设工作部署的展开,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帷幕已正式拉开。

尽管世界海上风电技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日趋成熟,并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但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与丹麦、德国、西班牙、美国和印度等国相比,我国海上风电场建设经验缺乏,海上风电机组国产化也才刚刚起步。同时,我国自主研发力量严重不足,由于国家和企业投入的资金较少,缺乏基础研究的积累和人才,我国在风电机组的研发能力上还很薄弱,总体来说还处于跟踪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阶段。目前国内引进的许可证,有的是国外淘汰的技术,有的图纸虽然先进,但受限于国内配套厂的技术、工艺、材料等原因,导致国产化的零部件质量、性能达不到国际水平。另外购买生产许可证技术的国内厂商要支付昂贵的技术使用费。

目前,我国近海风场的可开发风能资源是陆上实际可开发风能资源储量的3倍,其风能储量远高于陆上,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我国主要风电整机企业争先“下海”。在我国陆上风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进军海上风电市场成为中国主要整机企业的共同选择。华锐风电成功获得我国第一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上海东海大桥项目。2010年2月27日,34台3MW机组(共计102MW)海上风电项目全部整体安装成功,并于6月8日调试完毕,并网投入运行。我国第二大风电整机企业——金风科技已于2007年在渤海湾中海油的钻井平台试水了海上风机的所有工序。截至2009年6月,该海上风机已累计发电500万kW·h。2009年11月18日金风科技投资30亿元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建设海上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并计划将其建设成为国内最大、世界领先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华仪电气宣布再融资11.46亿元,其中超过4.6亿元将投向3MW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用于备战海上风电;上海电气2009年5月宣布规模达50亿元的再融资计划,其中包括3.6MW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湘电风能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以1000万欧元收购荷兰达尔文公司,并获得了该公司研究的DD115-5MW海上风机的知识产权,为进军海上风电奠定了基础;东方电气3.6MW海上机型正在研制中;中船重工(重庆)海上风电充分依托集团公司在海洋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试验基地等优势,整合风电整机和配套设备的研发实力,形成全产业链,现已组织实施了2MW近海潮间带批量装机工程,正致力于研发近海5MW风电机组,并由国家科技部授牌成立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发中心”。(www.xing528.com)

国家政策推动了海上风电发展,2008年完成并发布《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和《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年完成并发布《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和《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印发《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在《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中称“2010年,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海上风电建设。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表示,“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随即,国家能源局启动了中国首轮海上风电首批特许权招标,并向辽宁、河北、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申报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可见,国家开发海上风电的步伐正在加快。

政府大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我国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会议上做出了两项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达到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经国内外多个部门和机构分析预测,为实现非化石能源达到15%的目标,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应达到1.5亿kW。我国正希望从海上获得更多的风能,以完成这一目标。东部沿海地区的滩涂及近海具有开发风电的良好条件,其中江苏、浙江两省将成为我国海上风电的重点省份,两省近海风能资源到2020年规划开发容量分别为700万kW和270万kW。此外,全国各地酝酿及在建的海上风电场还包括广东湛江、广东南澳、福建宁德、浙江岱山、浙江慈溪、浙江临海、山东长岛等。目前,江苏、上海的海上风电规划已经完成,待其他地方海上风电规划全部完成之后,将汇总形成全国性海上风电规划。为充分利用我国丰富的近海风能资源优势,国家能源局于2010年5月18日正式启动了总计100万kW的首轮海上风电招标工作,包括两个30万kW的近岸风电项目和两个20万kW的潮间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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