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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1875 年保险招商局的创办为契机, 中国民族保险业又相继成立了20 多家水火险公司, 并在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大发展中迅速发展。1949 年10 月20 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挂牌开业, 这标志着中国现代保险事业的创立, 开创了中国保险的新纪元。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1.中国现代保险的形成

中国现代形式的保险是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而传入的。 19 世纪初, 西方列强开始了对东方的经济侵略, 外商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资本输出与经济侵略的工具进入中国。 鸦片战争以前, 广州是我国南方对外贸易的唯一口岸, 是西方商品输入的前哨, 因此, 也就成为西方保险业进入中国的桥头堡。 1805 年, 英商在广州设立广州保险公司(又名广州保险社)。 此后, 怡和洋行收购了该公司, 并于1836 年, 将其更名为广东保险公司。 这是外商在中国开设的第一家保险机构, 也是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家保险公司。 直到20 世纪之前, 中国保险市场一直被英国保险公司垄断, 当时所有保险条款和费率均由被英商控制的外国保险公司同业公会制定; 与此同时, 其他各外资列强也不甘心由英国独占中国的保险市场。 进入20 世纪, 法国、 瑞士和日本等相继在中国设立了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 外国保险公司基本上控制了近代中国的保险市场。 外商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抢占及西方保险思想的影响, 引起一些华商的仿效。 1824 年, 广东某富商在广州城内开设张宝顺行, 兼营保险业务, 这是华人经营保险的最早记载。 1865 年, 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创立,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 中国近代民族保险业正式诞生。 1875年, 保险招商局成立, 中国较大规模的民族保险企业诞生。 1886 年, “仁和” “济和” 两家保险公司合并为“仁济和” 水火保险公司, 成为中国近代颇有影响的一家华商经营的保险企业。 以1875 年保险招商局的创办为契机, 中国民族保险业又相继成立了20 多家水火险公司, 并在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大发展中迅速发展。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开始, 我国民族保险业进入发展时期, 但是, 1937 年, 抗日战争爆发后, 民族保险业的发展遭致沉重打击。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保险市场虽一度呈现出繁荣, 但也只不过是一时的虚假景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首先是对旧中国保险市场进行管理与整顿, 紧接着是创立与发展人民保险事业。 1949 年10 月20 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挂牌开业, 这标志着中国现代保险事业的创立, 开创了中国保险的新纪元。 保险市场上除传统的火险和运输险外,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还积极开发新的险种; 同时, 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自己的分支机构并逐步开展了各种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但是, 由于“左” 的错误思想影响, 1958 年10 月, 国内保险业务被迫停办, 中断20 年, 直到1980 年才恢复。

2.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

(1) 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 多家保险公司竞相发展的新市场格局已经形成。 1985 年以前, 保险业务一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经营。 1985 年3 月, 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明确了多家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的思路。 1986 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 1987 年, 交通银行成立保险部, 恢复办理保险业务, 经国务院批准, 1991 年交通银行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分离, 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88 年, 深圳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 经国务院批准1991 年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截至2016 年年末, 全国共有保险机构203 家。 其中, 保险集团公司12 家, 财产险公司79 家, 人身险公司77 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2 家, 再保险公司9 家, 其他机构4家。 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贫困地区设立保险公司。 开展相互保险试点, 有序增加互联网保险公司, 专业性保险公司占比明显上升。 成立上海保险交易所, 重点搭建国际再保险、 国际航运保险、 大宗保险项目招投标和特种风险分散的业务平台。

(2) 保险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保险监管思路不断创新。 1995 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以下简称《保险法》) 颁布。 2002 年, 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 《保险法》 作了首次修改并于2003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 2004 年10月, 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保险法第二次修改的准备工作, 2005 年年底形成了保险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此后, 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 2008 年8 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 年,《保险法》 在迎来诞生20 周年之际, 再次进行了修改。 2018 年4 月8 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 正式挂牌。

(3) 保险市场全面对外开放, 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 保险市场的开放, 一方面,允许外国公司进来; 另一方面, 意味着国内的公司可以走出去。 1992 年, 美国友邦成为第一家获准在华营业的外国保险公司, 标志着国际保险企业拿到了进入我国市场的许可证。2004 年12 月11 日, 我国保险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渡期已结束, 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 外资财产险公司可以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全部非寿险业务, 寿险经营领域也进一步对外开放。

3.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www.xing528.com)

展望未来, 我国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 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将初步形成, 这一体系将包含以下几个特征。

(1) 经营主体多元化。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准入机制的不断完善, 新的市场主体相继产生, 不仅不断有新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 而且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营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如成立了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 养老金保险公司、 健康保险公司、 汽车保险公司等; 同时, 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促进了市场的竞争。 从趋势看, 各种类型的市场经营主体的数量还将进一步增加。

(2) 运行机制市场化。 保险公司、 保险中介机构和投保人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机制发生联系和作用。 市场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公平、 公正和公开的竞争; 所有公司, 不分组织形式、 内资外资和规模大小, 均有平等的竞争地位, 产品、 费率、 资金和人才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 所有这些, 充分体现了竞争主体平等、 竞争规则公正、 竞争过程透明和竞争结构有效, 市场效率逐步提高。

(3) 经营方式集约化。 保险公司经营观念转变, 树立科学发展观。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以效益为中心, 以科学管理为手段, 加大对技术、 教育和信息的投入, 实现公司科学决策, 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为社会提供价格合理、 质量优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4) 政府监管法制化。 拥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有力的监管体系, 形成相对稳定的监管模式, 具备有效的监管手段, 从而实现保险监管的制度化和透明化。 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和引导扶持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5) 行业发展国际化。 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 其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 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 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 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 国内保险业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 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业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 要求中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要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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