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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记忆研究:哲学的缺席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记忆研究的实然状态进行描述成为一个很好的入口。大部分欧洲记忆研究学者均认为记忆研究的合法类型是文学、历史学。如法国记忆学者皮埃尔·诺拉提出这样的观点,记忆研究的合法形式只有历史的和文学的两种。此外,面对当代社会记忆研究偏重经验和文化现象,哲学的方法难以提供具体而精细的话语分析基础。所以,“哲学炉灶中记忆火焰的熄灭”只是基于表象判断的结果,事实上,哲学始终作为记忆研究的源头和母体存在。

当代记忆研究:哲学的缺席

当代记忆科学的研究已经走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无论是记忆理论的构建还是记忆实践的推进,都取得了极大成果。如果采用“火焰”比喻,那么可以说,记忆之火在多个学科领域中已经熊熊燃烧。而与这种繁荣之中多个学科如心理学自然科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研究的深度相比,哲学中记忆研究的情况显得异常冷清,我们只能看到100年前的辉煌。德国胡塞尔、法国的柏格森和美国的詹姆士对记忆问题进行细致讨论,而100年后,曾经理论上的探讨完全被记忆实践的研究取代。记忆实践的突破更多是在历史学、文化研究等领域“记忆生产”“记忆之场”“文化记忆”“跨文化记忆”等概念的奠基下迅速推进的,在国家、社会和文化等多个层面得到了广泛认可。[1]这很容易使得多数研究者形成一个判断:哲学缺席于记忆研究中。所以,首要的事情是考察这个判断。对记忆研究的实然状态进行描述成为一个很好的入口。我们的考察将表明:这个判断的出现有其内部和外部的原因。

首先,记忆的合法形式成为这种判断的第一个基础。大部分欧洲记忆研究学者均认为记忆研究的合法类型是文学、历史学。如法国记忆学者皮埃尔·诺拉提出这样的观点,记忆研究的合法形式只有历史的和文学的两种。“实际上,记忆从来都只有两种合法形态:历史的和文学的。但这两种形态并行不悖,只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它们分离了。记忆被推到历史的中心,这是文学辉煌的葬礼。”[2]不仅如此,他还强化了历史合法性的优先性。他指出,随着历史记忆和记忆想象的同时死亡,一种新型的历史学诞生了。历史记忆是指传统历史学尤其是以实证主义为精神的历史学;而他的新历史学则是强调记忆之场的历史学。“新史学家和旧史学家的区别不在于题材,而在于对待过去的根本态度,一个对过去的延续性深信不疑,另一个则确信过去存在彻底的断裂,并确信需要克服一些障碍才能取消它。”[3]当然他的观点也存在着模糊的地方,而这无疑影响到其记忆理论内在的统一性。他在谈及记忆的决定性位移时指出:“这是记忆的决定性位移:从历史学向心理学、从社会向个人、从传承向主体性、从重复到回想的转移。这就开启了一种新的记忆方式,记忆从此成为私人的事情。”[4]“从历史学到心理学的位移”是值得注意的表述,后面将指出,目前大部分记忆研究的理论依据都可以还原到认知心理学的某种区分上。“合法性的转化”与他所说的“两种合法形态”多少有些冲突了。大约10年后也就是1995年德国文化记忆理论学者杨·阿斯曼(Jan Assmann),完善了他的观点,他站在更为全面的角度上指出记忆话语经历了从生物学框架转入到文化框架的转变。杨的观点从文化现象出发,将科学看作是文化的形式之一,所以能够从比较大的历史尺度看到这种转化。事实上,当德国生物学家理查德·萨门提出记忆印迹(engram)理论之后,这种理论影响到了很多人,最终导致了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和阿贝·瓦尔布格(Aby Warburg)提出了“集体记忆”和“社会记忆”等重要理论概念,同时也影响到了哲学家罗素受其影响提出了记忆因果性(mnemic causation)的概念。比较诺拉和杨,他们的共同点在于承认人文学科是记忆研究的合法形态,但是二者做出判断的出发点存在很大差异:诺拉是一个历史学家,他有着很强的历史情结,他看到了“历史对于记忆火焰的吞噬”。“我们今天所称的记忆,全不都是记忆,而已经成为历史。我们所称的记忆的火焰,全都已经消失在历史的炉灶中。”[5]他更多是基于历史学立场做出的判断;而杨不同,杨是一个研究埃及学的文化学者,他所看到是历史脉络,这在记忆研究的演变史得到了体现。在当前,欧洲是世界记忆研究的中心,Network in Transnational Memory Studies(NITMES)和In Search of Transcultural Memory in Europe(ISTME)是两个世界性的研究网络。所以这些人对于记忆合法性类型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后来的学者,让他们形成一种认识:合法的记忆类型是历史学、文学以及文化研究。这个判断导致的结果是哲学在合法性形式的表述中失去了身影。

其次,记忆研究中历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的主导优势也成为这种判断的第二个基础。传统的记忆研究方法如历史档案文献分析、口述方法、案例研究、会谈和问卷调查话语分析以及文化记忆风景构建等,这些方法注重记忆内容的构成与真实性;自然科学的路径更多的是使用诸如功能核磁共振(f MRI)、光遗传学(Optogentics)等方法,这些方法重在探讨记忆活动的物质基础及其机制问题。历史学、社会学等方法主导性非常明显,它们成为文化研究中经常运用的方法。但是哲学方法何在?传统哲学方法包括概念分析、直观、思想实验、内省法。在蓬勃发展的记忆研究中似乎都失效了。概念分析法囿于认识论框架的限制难以揭示记忆的微妙之处,思想实验方法难以和神经科学的f MRI方法相比。此外,对记忆进行分析的当代哲学家寥寥可数。我们在通常的哲学史著作中难以看到比较系统的描述。相比之下,哲学方法更多是擅长于解决认识问题。记忆自身的可错性与知识自身的可靠性之间完全不相容,难以通过传统的认识方法来面对记忆问题。此外,面对当代社会记忆研究偏重经验和文化现象,哲学的方法难以提供具体而精细的话语分析基础。

再次,记忆的相关问题中哲学难以找寻到其核心价值所在。随着记忆研究的转向,各个领域的关注点也在发生着转移,更加注重记忆的实践问题,所提问题多为实践中的问题。比如数字时代的记忆伦理追问更多是基于网络高度发达而提出的隐私问题,涉及一种新的权利——被遗忘权的主张。社会记忆研究则偏重记忆的社会生产,需要揭示整个记忆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如媒介、档案馆、民众等的作用。在多个关注点上,哲学似乎失语了。当然我们可以采用海德格尔的观点进行一种辩护,哲学继续着自身的消散过程,以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形式表达自身。但是,这种说法多少有些自我安慰的成分。(www.xing528.com)

所以,“哲学炉灶中记忆火焰的熄灭”只是基于表象判断的结果,事实上,哲学始终作为记忆研究的源头和母体存在。从心理学进行考察。这个领域从事记忆的多位心理学家都承认记忆问题来自古老的希腊哲学。加拿大心理学家托尔文就认可了记忆的心理学研究中哲学至关重要的作用。“哲学家已经思考了许多有关情景记忆的问题,但是心理学家还没有……哲学家从自己的心灵之窗看记忆现象,他们已经反思记忆本质超过了两千年。生理学家和脑科学家忙于尝试发现和理解产生记忆的神经过程的本质以及脑中心的功能。”[6]他承认心理学从哲学及其他领域借用了记忆的概念。这里所提到的记忆哲学研究的开端是亚里士多德。而这一点也在道格拉斯·豪尔曼那里得到了确认,“1981年4月,多伦多大学举办了一个与艾宾浩斯(Ebbinghaus)有关的报告会,豪尔曼在报告中声称这对区分(语义记忆与情境记忆)能够被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当然,作为记忆科学的兴趣对象出现也只是10多年的事情”。他将这一区分追溯到柏格森的《物质与记忆》和罗素的《心的分析》这两位哲学家的著作中。只是很可惜,他的追溯并没有深入下去。另外,在生理学领域,也有学者指出了这一点,如MIT的神经科学家利根川进(Susumu Tonegawa)指出,记忆的存储思想可以追溯到柏拉图[7]相比之下,利根川进要比大多数心理学家追溯的更远,这些都说明神经科学家和心理学家充分意识到哲学在记忆问题中的起源作用。

但是,这一点却没有在哲学自身充分显示出来。哲学史以及哲学给任何一位读者最深的印象是哲学史或是精神显示自身的过程或是问题的演变史,仅仅局限在最为宽泛意义上的哲学史上显然会失望,很难找到记忆问题的集中论述,而一个好的选择就是进入到与灵魂和心灵的问题史,因为记忆常常被看成前者的构成部分,后者的状态之一。这两个领域都指向这样的事实:在哲学领域,记忆的火焰被认识理性之风所熄灭。记忆研究中哲学的缺席是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记忆研究中,历史主义的预设和哲学自身偏重真理追求的传统使得哲学自身主动缺席,最终将记忆领域看作是意见和知识的主要来源。所以接下来要恢复哲学在记忆问题上的原初地位以及探讨这种意义。这种情况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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