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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运动的政治分析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1832年5月14日,下议院通过决议,声称下议院将永不接受托利党人提出的任何改革建议。上议院贵族就此纷纷退出议会改革法案的表决,《议会改革法案》最终于6月4日在上议院获得通过,6月7日国王批准法案,1832议会改革取得“最终的胜利”。通过1832年的议会改革,资产阶级中上层大多挤入了支配性的统治阶级行列。

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运动的政治分析

对1832年议会改革及其前前后后的历史分析可以说已经是汗牛充栋了,本书将结合作为全书分析框架的国家上层—中间层—社会底层的三层分析,对英国当时的社会阶级结构进行相应地分析,同时结合各主要行动者的策略及其互动展开1832年议会改革的深度分析。同时,结合议会改革行动者各方的利益诉求,进而分析各主要行动者的利益得失,进而进入社会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范畴的分析。

(一)1832年议会改革的时代背景与过程介绍

所谓时代背景的交代,显然要交代为何是在1832年,而不是其他的年份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历史性事件。一般历史文献会交代当时的经济方面的原因,如当时英国经济的大起大落,特别是1815年拿破仑战争以后的农业萧条,加上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生产的部分相对过剩以及一直以来的家庭手工业的破产与工人大众的生活贫困。但是这些多半是常量,深层的因素也大致可以推导,那就是由于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进,使得工商业资本家的社会经济影响力大增,但是其政治影响力十分有限。当然还需要加上法国大革命以来的大的社会政治背景,即伴随着美国与法国的大革命,英国的激进主义(Radicalism)运动不断高涨。〔24〕虽然1799年的议会通过《结社法》(Combination Act)压制工人阶级的结社与罢工运动,但是1824年《结社法》的部分解禁,使得原本转入地下的工人阶级抗争运动由此呈现风起云涌,势不可挡之势。〔25〕社会运动兵分几路,但是矛头都指向腐朽的议会及其选举体制,要求议会改革的呼声不断,进而使得沉寂多年的辉格党得以重整旗鼓,蠢蠢欲试,进而能够成为议会和政府内推动议会改革的重要力量,《议会改革法案》也多是由年轻有为的辉格党人提出并不断推动,方使得其能够通过。至于不同社会政治力量及其诉求与互动的分析我们将在结构性分析中进一步展开。

其实在19世纪20年代,辉格党人罗素(Russell[of Kingston Russell]Earl,原名John Russell)就几次提出过零散性的《议会改革方案》,但是基本上都被托利党人(Tories)否决了。1831年12月,受命于格雷(Charles Grey,2nd Earl Grey)的达勒姆、罗素、格雷厄姆、邓坎农四人起草了第一份比较完备的《议会改革法案》。3月1日公布时,因为其“巨大”的变革幅度,遭到保守派的强烈抵制。这份议会改革法案主要内容是取消衰败选区,这是英国选举制度历史上最大的漏洞。这个方案将衰败选区的全部或者部分议会议席转让给新兴的大城市,就此遭到既得利益者的极大反对;其次是依据财产权扩大选举权,即农村地区拥有10镑以上的年收入地产所有者或者年租金超过50镑的佃农,城镇选区拥有10镑以上的房产持有者等可以拥有选举权。

1831年3月22日,下议院讨论法案一直到凌晨,第二天法案通过二读,但是仅以一票险胜(302∶301)。格雷考虑到如此大的反对力量,几乎可以肯定,该法案是不可能通过逐条争辩的三读,更无法通过上议院的批准。所以格雷请求国王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这次大选的目的性极强,就是围绕着议会改革法案,唯一争辩的问题就是:“法案,整个法案,唯有法案”是否会被通过。大选的结果对辉格党人非常有利,进而,6月24日,罗素第二次提出的《议会改革法案》与第一次几乎一模一样,这次以367∶231的票选多数在下议院通过二读,最后获得通过。但是改革法案最终于9月24日,在上议院以199∶158票被否决,全国舆论哗然,群众抗争运动迅速蔓延,并成为暴力抗争之势。全国性的群众性社会运动酿成1831年的十月危机和1832年的五月危机。议会外的激进派持续地给议会内的改革派施压。而议会内改革派也终止了与托利党人中的“动摇派”的谈判,从而坚持原先的《议会改革法案》。1832年5月格雷内阁请求国王册封足够的改革派贵族进入上议院,国王不肯,5月10日格雷内阁辞职。5月12日国王宣布由保守派托利党人威灵顿公爵(Arthur Wellesley,first Duke of Wellington)组阁,政治性的五月危机迅速扩大。同时,1832年5月14日,下议院通过决议,声称下议院将永不接受托利党人提出的任何改革建议。面对重重压力与困难,5月15日威灵顿承认组阁失败〔26〕。国王不得不向重新组阁的格雷保证,如果需要,将在任何时候册封任何数目的贵族以支持改革。上议院贵族就此纷纷退出议会改革法案的表决,《议会改革法案》最终于6月4日在上议院获得通过,6月7日国王批准法案,1832议会改革取得“最终的胜利”。〔27〕

(二)1832年议会改革过程的社会阶级结构分析

本书的分析框架:国家上层—中间层—社会底层三层分析,大致可以适应1832年议会改革过程,但是每一层还要做进一步的界分。例如英国的上层是以英国国王为代表的土地贵族;当时的辉格党人虽然也大致属于这个大的支配阶级,但是辉格党人及其支持者中已经有不少工商业资本家,特别是金融、商业资本家。辉格党的改革派在这里,显然更为明显地代表了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就此,原先作为中间阶级的资产阶级正在慢慢地挤入统治性支配阶级,或者最起码成为统治阶级联盟之一。通过1832年的议会改革,资产阶级中上层大多挤入了支配性的统治阶级行列。而社会底层在这里更多地体现为逐步崛起的工人阶级,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农民阶级,但是农民阶级正在消失或者并入工人阶级内部去。而在1832年议会改革运动中,工人阶级虽然是主要的影响力量,但是独立性十分有限,这种独立性只能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宪章运动中才能逐步展现。通过以下详尽的社会阶级结构与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的分析,我们将理解为何1832年的议会改革运动对于政治公民身份制度变迁而言是重要的。

1.以国王为代表的土地贵族抱残守缺

首先,我们来看国家上层,即以国王为代表的土地贵族。这是原先英国支配性的统治阶级,相对于欧洲大陆,英国的王权相对有限,例如从国家军事力量角度看,“政府缺少强制性的力量:它没有常备兵或有组织的警察人员,甚至连保卫国王和他周围的仪仗的警卫队也是在复辟时期才创建起来的。1603年至1640年国王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召唤的武装人员,为数只有几十人,而不是上千人”〔28〕。英国国王的王权的衰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至1688年的“光荣革命”达到顶峰。虽然我们可以以内战处死国王查理一世(CharlesⅠ)代表王权的失落,但是随后的查理二世(CharlesⅡ)的复辟则努力恢复着王朝秩序。而“光荣革命”则终结性地确定了“王在法下,王在议会”(the King under Law,the King in Parliament)的宪政秩序,虽然此前这一原则在许多宪政性事件中已经多半有所体现。〔29〕从1832年的议会改革运动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国王威廉四世(WilliamⅣ)一开始接受格雷解散议会、重新进行大选的提议,但是,后来在格雷请求册封足够的改革派贵族,以使得改革法案能够在上议院通过时,国王不愿意照办。由此造成格雷内阁辞职,进而导致五月危机。

我们可以看出,国王在不想册封改革派贵族这一点上和保守派贵族的立场是一致的,以至于后来国王再次被格雷要求册封改革派贵族时,国王让步了。但是贵族却只能以上议院顺利通过法案的代价,保证上议院贵族的寡头垄断性地位,以防止一旦册封新改革派贵族后,造成上议院的分裂,损害贵族集体利益。如果我们对照内战前后英国国王的飞扬跋扈,以及18世纪中期以后乔治三世(GeorgeⅢ)空前的王权统治〔30〕,就可以窥见王权相对于拥有民意支持的内阁力量的衰弱。〔31〕国王大致只能通过上议院影响实际的政治过程,而不再是实际操控政治大权。〔32〕

土地贵族的坚定守护者,由于托利党人内部的分裂而造成势力大减,也在无形之中推动了议会改革。19世纪初,托利党人借助于拿破仑战争的完胜,在国内的统治强度有增无减。其巅峰是通过《谷物法》(Corn Law)以保护战后由于谷物价格大减而受到打击的土地贵族。〔33〕但是,1829年托利党内阁通过“天主教解放法”以阻止爱尔兰的脱离运动,使得托利党内发生了巨大的分裂,原本作为一体的土地贵族性质的政党,却因为宗教问题而产生交叉压力,导致托利党的分裂,促进一部分坎宁派(Canning Sent)加入到辉格党改革派中去,而不是相反。保守的托利党主流则抵制各种形式的变革。因为一旦变革实现,则其继续变革的压力将势不可挡,而其依据的就是英国的宪政传统,以传统卫道士的角色坚守着传统土地贵族的利益。由此站到了改革运动的对立面,成为最为孤立的传统保守势力。当然,这些土地贵族要死守着衰败选区而不容得一点改革的原因依然在于其(物质)利益。因为罗素的改革议案,将削减衰败选区的议员议席,这已成为大众共识,但是改革前的许多贵族正是通过,或者通过控制这些衰败选区,而轻松地把持着议会主导权与从中央到地方的诸种政治权力。针对衰败选区的任何改革,对这些土地贵族来说都是不利的,尽管衰败选区已经成了新兴工业城市资产阶级与市民的众矢之的。而且在改革之前,不少贵族在这些选区多有不少“投资”和“交易”,费用多达几万,甚至几十万英镑。〔34〕

当然,无论是改革运动中还是改革后,土地贵族的衰弱只能是大体上的趋势,其对政权的把控依然是牢固的。〔35〕萨克的研究表明,1832年之前的土地贵族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讲,对政治的控制力都是有增无减的,但是同时也面临着逐步成长起来的“反对声音”,即贵族所支持和收买的“议会代理人”独立性的增长。〔36〕所以说,土地贵族的衰弱不是从实力上而言的,而是其在政治生活中的活动方式的改变。1832年之前土地贵族完全可以以代表国家利益、传统习惯等诸多形象维护原有的统治秩序。而在1832年议会改革进程中,人民大众用自己的力量和反抗运动等方式支持辉格党人的议会改革,使得从此以后,任何政治势力都难以模糊地以国家和人民代表自居,由此主权者也必须回应真正的人民大众的改革呼声。〔37〕“人民呼声”的直接的制度形式,就是政党竞争机制的社会化,通过社会化的竞选活动赢得执政机会,从而实现执政的目的。

贵族的实力不容小视的一个重要例证是1832年议会改革以后,尽管资产阶级已经挤入支配阶级联盟的行列,但是联盟无产阶级,甚至成立“反谷物法联盟”(Anti-Corn Law League),对抗土地贵族的运动又持续了十几年,直到1846年才取消《谷物法》。〔38〕而1834年议会通过的对工业资本家“非常”不利的《工厂法》,虽然可以说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产物,或者也可以说这从长远和根本上并不违反资产阶级利益。但是1834年的《工厂法》对于工业资本家来说确实是比较大的挑衅,因为1834年的《工厂法》第一次明确设置工厂视察员,监督议会对工厂实施一系列规范和控制,这才使得1802年通过第一个《工厂法》以来的诸多工厂法具有实施的意义与必要性。而1846年废除《谷物法》以后,土地贵族更是报复性地推动了1847年的十小时法案。马克思就此评论道:“工人并没有估计错:地主为了向厂主进行报复,和工人联合行动使十小时工作日法案获得通过;工人们30年来求之不得的法案,在废除谷物法后就立即实现了。”〔39〕所以,尽管工人阶级一直在工厂内外争取自己权利,但是在当时,只有当统治阶级联盟之间存在一定缝隙时,在多重作用力下,方有可能获得些许的权利。

2.工商业资产阶级要求挤入支配阶级行列

实质上而言,英国的社会分层是存在的,但是其界限还是相对不那么明显,阶级与阶层之间的流动也不是那么禁锢。其中,大资产阶级,尤其是大的金融与商业资本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挤入贵族行列:购置地产、联姻与私人交往等。“到1690年,英国已形成了一个流动性的和单一的有钱精英。获得财富和权力的大门,不是像欧洲许多国家一样,限制在陈旧的特权观念和摆脱不掉的关于出身纯正的老框框中的。”“这就是那个其社会价值、社会差别和习俗完全由金钱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所支配的社会的真正标志。在18世纪的欧洲,英国是富豪统治社会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40〕但是,这更多地是对大金融、大资产所有者而言的。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以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英国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已经作为一个阶级逐步崛起。但是由于其地产有限,几个大的工业城市几乎没有议会代表权,工商业资本家也难以被选为议员,这些都成为英国19世纪前期重要的政治社会问题。一个基本的疑问就是,为何工商业资本家在此时激烈地提出政治代表权问题?此前他们不是一直反对政府对经济领域的干预的吗?

从政治策略上来讲,工商业资本家显然是不希望政府介入到经济生活中来的,但是1815年的《谷物法》不能不说是对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一个沉重打击。因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规模化、管理与技术的创新等都十分有限,工厂利润多半来自于资本投资与剩余劳动价值的赚取。而此时的工人工资却十分微薄,微薄到只能大致维持自己和家人的基本生计,所以,延续工人身体再生产的粮食价格就直接决定了工业资本家的“工人成本”,工业资本家的这些“工人成本”又会转给商业资本家,这些都会基本决定资本家的生产与销售利润。所以《谷物法》的通过使得进口廉价粮食变得可遇而不可求,粮食价格维持高位。土地贵族不光彩地通过议会政治权力维护其经济利益的行为,使得工商业资产阶级获取政治权力的诉求变得越来越迫切。同时,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旧的《济贫法》如何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得工商业资产阶级与土地贵族之间的劳动力争夺战越演越烈。1832年工商业资产阶级起来争取政治权利的过程区别于过往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大规模组织化社会运动形式,给议会政府施加巨大的社会压力。大量的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组织化运动中,人数众多,声势浩大。但是他们更多的还是借助社会运动方式,特别是用传统议会请愿的方式向议会施加社会性压力。〔41〕同时,这也区别于工人阶级屡屡通过暴力的社会破坏来扩大声势,这是工商业资产阶级所惧怕的、有害于社会秩序的不稳定情况。(www.xing528.com)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资产阶级迫切要求获取政治权力的目的是真,通过政治选举权进入议会进而影响政治进程也是真,通过政治权利与权力巩固与维护原有的经济利益、拓展新的经济利益都是真。但是,工业资本家通过自行获得政治权利,进而为工人阶级获得政治权利,争取社会权利则不见得为真了,或者说应当附加相应的条件才能为真。所以工商业资本家争取政治权利的目的是政治权力,进而是经济利益;而工人阶级则应该是通过政治权利影响时局,进而改善经济与社会状况。两者可谓有天壤之别。

而作为支配阶级代理人之一的辉格党人的群众基础也逐步向工商业资产阶级开放。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重要的辉格党人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大地产所有者,在政治生活中,也是旧辉格党人占据着领导地位。但是他们在许多言行层面都或多或少地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这也不为怪。辉格党内新老之分也开始比较明朗化〔42〕,老辉格党人在议会改革问题上和托利党主流差不多,只是在改革精神上稍微要强一些〔43〕,但是其在维护原有宪政秩序和土地贵族利益等问题上依然显得保守。而新辉格党人的革新精神则来得更为强烈,甚至很多言行在当时看是很出格的。“相信关于改革方案改革程度与类型的温和阐述是错误的。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有影响的辉格党人热情似火地推动着改革,出乎许多阁僚的可接受范围……我们对1832年,1867年改革方案的理解,如果不考虑贵族中包含强烈改革精神而又影响巨大的辉格党人,那将是难以令人满意的。”“Althop被称为‘雅各宾派’而出名,而他自己称自己为‘一个完美的激进分子’,并且会因为自己被认为‘不是足够民主’而感到惊讶。他并不害怕全国性的危机和政治风暴……这些对‘将国家合适地站稳定’是必要的。‘共和不可能获得,除非经过流血和最令人震惊的罪恶。’”〔44〕

概括而言,辉格党人支持甚至直接推动议会改革的原因大致有五个。

第一,英国的土地贵族多半已经完成资产阶级化,当时的保守分子其实并不见得是经济上的保守分子,而是由于选区划分而涉及政治利益得失的政治保守主义者,他们实际上担心的是,任何小的变革都可能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后果”,即大的变革将不可避免,“任何最小程度的替代,将会为更广泛的革新而铺路”〔45〕

第二,长远来看,辉格党人迫切需要增强自己的执政基础〔46〕,以期能够保持长期执政,这里的执政基础不仅是工商业资产阶级,与此同时,只要改革过程把握得当,亦可以吸引工人阶级上层〔47〕,同时以“底层暴乱”威胁托利党做出让步〔48〕,同时也利用托利党的镇压措施钳制与控制底层抗争。

第三,短期来看,辉格党经过法国大革命期间的长期在野,迫切需要通过锐意改革的形象赢得工商资产阶级激进派的支持,《议会改革法案》之所以在托利党看来,是激进而全面的,是因为辉格党人很清楚,如果第一份改革法案不能赢得好评,辉格党将失去主导改革的权利与锐意改革的形象。所以,“辉格党人认为他们的提案必须是‘永久的’,至少经得住40年。在40年时间里贵族制不受新的威胁,辉格党就算坐稳了”〔49〕

第四,从维护体制角度看,辉格党也代表着支配阶级利益,不想让底层运动再继续冲击现有的议会体制,而选举权的有限扩展,可以将更多的改革派吸纳到体制内来以增强其渐进改革的支持力量并减小今后内阁运作的阻力。〔50〕同时也起到分化的作用,使得尚未成熟的工人阶级退出抗争队伍。

第五,从小群体角度来讲,年轻的辉格党人锐意改革、施展政治才华的勇气也恰好能够综合以上远近利益的考量。〔51〕

3.社会底层希望通过议会改革带来社会革新

我们通过大量的历史资料可以获悉,在辉格党人的历史中,站在历史前台的往往是重要的历史人物,尤其是辉格党的青年领袖,指点江山、锐意改革、势不可当。而在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史的材料中,往往是广大工人阶级与普通民众冲在议会改革运动的第一线,面对统治阶级的高压政治,通过自己的肉体与强大的反抗精神,不断冲击着腐朽的封建统治。如果单从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的结果来看,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社会底层仿佛一无所获。不过,如果深入一点看,其实第二次议会改革也只是扩展了工人阶级的选举权而已,甚至直到19世纪末,工人阶级的政治影响力依然是渺小的,特别是在议会政治体制内的影响。工人阶级更多地是通过外在压力,推动议会内外的知识分子与社会政治精英、议会内外的改革者实现自己的政治经济目标。就此而言,通过议会改革的结果,即普选权的扩展范围来判断某个阶级群体的利益得失与策略权衡可能是有失偏颇的,特别是对工人阶级而言更是如此。而1832年议会改革给英国议会选举带来的直接效应就是,无论是选举权的诉求还是实际的投票率都有了大幅度上升,从此以后,议会选举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开始具有了实质性的意义。〔52〕

在传统社会,农民起义是各地社会底层反抗的主要形式,但是英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其资本主义发展相对较早,又有影响巨大的圈地运动,传统的小农场主、自耕农、佃农等纷纷逐步“消失”〔53〕,后来多加入到城市工人阶级队伍中去。“如果说目前(1830年)英国已结束了农民起义的漫长历史,这是因为农村的工人阶级已终止了他们落后和孤立的处境,而加入到整个工人阶级的斗争中来了。”〔54〕英国小土地所有者不断消亡的同时,使得他们原先拥有的政治选举权也一同丧失,造成1832年议会改革前,拥有政治选举权的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

工人阶级起来反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伴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推进,工人阶级的社会经济状况确实堪忧,由此引发工人阶级的剧烈反抗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是实际上在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工人阶级的主导势力是区别于产业工人的手工业者和工匠。这些工人群体具有行业特征,可以说,是工业革命开始前就广泛存在的社会群体。工业革命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社会经济利益,反而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挑战:传统的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多面临消亡的命运。〔55〕但是他们不是将自己的败落、破产与行业的趋弱归结为工业革命不可逆转的进程,而是更多地归结为国家的沉重税赋。面对以“未经改革的议会”为代表的腐朽政府的腐败与保守,他们转而起来反抗土地贵族的寡头统治,其改革的对象显然直接指向选举制度。〔56〕由于他们自身的特点,无论是生产过程还是社会活动空间都相对自由,这使得他们能够在此时甚至后来的宪章运动中挑起社会运动的重担。由此可知,推动议会改革运动不断推向高潮的是诸多如传统家庭生产者、手工业者、各类工匠和小工厂主职业阶层,而他们又多在工人激进主义的引领下,早在18世纪中后期,即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后,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发生以后,不断起来斗争,例如其中影响巨大的要数伦敦通讯社(London Corresponding Society)以及1830年伦敦手工工匠主导成立的“工人阶级全国同盟”。

产业工人代表的现代工人阶级并非袖手旁观者,尽管他们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与组织化程度等都还比较有限,而且他们的改革动机也基本不会落在“遥远的”选举权上,但是他们的社会经济利益诉求是非常现实的。当时工人阶级显然已经基本摆脱了传统土地贵族的束缚,但是在早期工厂,他们不仅在生产过程中,在社会生活中也受到工厂主的控制与“照顾”,直到1834年的《新济贫法》出台后,资本家才完全卸去了相应的社会责任。从更为广泛的角度来讲,工人阶级希望的是通过改革的实现,进而为不断改革的潮流而发动起来,这样才能够不断争取自己的利益。例如多尔蒂在1831年议会改革启动后,在《人民之声报》欢喜地讲道:“假如法案不被否决……通往其他更为有用的改革之路亦将铺开。”“法案是通往我们的目标——获得普遍的政治自由——的成功一步。”〔57〕此外,估计工人阶级也难以料到资产阶级获得选举权以后的行动策略是什么,在资产阶级还处于政治边缘的时候,显然会有一些许诺。正如莫尔顿所归纳的那样,“工人们听到劝告说,一旦贪污腐化和贩卖选邑的旧制度被废除,他们就能指望很快地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大多数工人相信这话:因此,选举法改革案激起了他们的热情,也因为同样原因,后来的热情很快地完全消失了”〔58〕。但是直到资产阶级挤入支配阶级行列以后,工人阶级才发现他们的政治社会状态并未因此而有所改变,就此才紧接着领导了以宪章运动为典型的社会运动。

所以,对于工人阶级各大群体而言,虽然他们的直接诉求也是政治选举权利,但是其背后具有更为复杂却现实的社会经济权利诉求,这些诉求大致区别于资产阶级扩大经济利益与提高政治地位的诉求,而是比较基本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而他们的政治斗争与政治权利诉求可能只是第一个关键性步骤,他们试图通过政治变革实现社会经济权利。

但是19世纪30年代直到19世纪40年代末期的社会的政治抗争本身就具有政治意义,即反对腐朽、落后、反动与保守政治当局,进而使工人阶级能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能力。这种政治能力往往是逐步超脱狭隘的地域性、阶级性、群体性的局限,进而更能够为在广阔的全国政治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59〕这也便是19世纪三四十年代社会中下层民众推进议会改革和宪章运动的驱动原理。英国当时的土地贵族虽然不至于特别保守、特别强大,但是由于社会中下层几乎没有政治性作用渠道,而工人阶级运动过程正好切合了经济实力强大的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与政治权力的诉求。但是,当资产阶级一旦获取政治权利以后,肯定是立即关上改革的大门,与土地贵族同流合污。但是这种改革的方式与改革的径路却成为后来的“先例”,也使得进一步的改革在政治实践上成为可能。而且,在实际政治过程中,1832年议会改革以后,还是选举出不少激进派议员进入议会,所以在后来的宪章运动等社会运动中,总会有议会内外的诉求遥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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